于松江自述遭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我叫于松江,是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住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农场,从事个体经营。二零一零年后,我两次被劫持到青龙山洗脑班,遭到“抻刑”、鞭打等酷刑折磨,被逼写“三书”(即所谓的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之类),以下是我在青龙山洗脑班遭迫害经历。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在家中又一次遭到前进“610”石平为首的几个人绑架,在前进公安局,建三江“610”的刘传和、于文波、石平、苏怡刚等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并向他们提供法轮功本地负责人,见我没有配合,遂于四月二十三日把我劫持到青龙山洗脑班。在洗脑班,第一任主任盛树森打我三拳,说我不识抬举,说凭我印制的材料就可以判我四至七年的刑,恐吓我赶紧交待本地的上下线,见我没说,暴跳着叫嚣要收拾我。

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晚,五常洗脑班主要打手莫振山、赵长江、周和珍、陈洁一伙到青龙山洗脑班现场传授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盛树森带了五、六个协警连打带踢把我带到洗脑班值班室东边隔壁房间,给我施“抻刑”——戴上手铐,铐在两张铁床的横梁横杆上,再把床分开,将我两个胳膊拉开、蹲在地上。这时房跃春进来对我说:你现在后悔来得及,我保证你说不炼后,写个“三书”,你可以很快就回家了。我没有答应他的要求。盛树森搬了把椅子坐在我面前,用手拍着我的脸逼我写三书,我说不写,他就拿来几张师父的法像进行侮辱,让金言鹏打了我六、七十个耳光,我的耳朵里轰轰直响,看到我还在坚持,金言鹏掀起我的后背衣服,用皮带抽了二、三十下,我疼得头上都是汗,腿渐渐的失去知觉,这期间金言鹏还骑在我背上,上下直颠,我眼一黑,一头栽倒在地板砖上没了知觉。

等我醒来时,看到金言鹏往我脸上泼水,有几个小协警对我连踢带打。我的眼睛睁不开,这时金言鹏不知是用牙签还是什么东西支撑我的眼皮。这一夜我休克三次。等天亮时,我遭酷刑共十几个小时,已经浑身无力,至早六点半时,两个小协警抓着我的手签“三书”后,才将我拉回监室。这时,我的两个手腕被铐子勒的深见骨头。遭酷刑的第二天,盛树森还说:这是破壳,因为你们太顽固,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使这种手段才行。

我被青龙山洗脑班关押三个月之久,天天被强制洗脑,失去自我主观思想。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我聘请江天勇律师,控告青龙山洗脑班参与迫害我的人。他们分别是:建三江政法委书记刘涛、建三江国保头目刘传和、于文波、前进公安局“610”主任石平、教导员苏怡刚、青龙山洗脑班主任盛树森、房跃春、房秀梅、金言鹏、周景峰。我和律师到建三江检察院递交诉状,检控科一姓孙的女科长说三个月后给回复,让我们回家等。

没有想到的是,等来的不是检察院传票,而是前进农场公安局报复性的绑架,我再一次被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早六点左右,我再次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陶华说:不动点硬的还是破不了法轮功这层思想的壳。这次我被关押了两个月,被房跃春和前进政法委书记李俊丽等逼着写下保证不再控告他们的保证书、不再与法轮功修炼者来往否则就判刑,不许我与律师来往。李俊丽还到我母亲家,逼我的妹妹和母亲给我作保。才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八日放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