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法制教育基地”迫害法轮功调查报告(1)

——从建三江个案看中共洗脑班的罪恶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综合报道)

报告摘要

15年来,中共一直在全国范围内利用洗脑班这种无法无天的黑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位于建三江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是其中一个,不是孤立存在的。本报告以明慧网约44万字、194篇有关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建三江地区)事实资料为基础,进行剖析,以具体了解中共洗脑班的邪恶。

从二零零零年开始,隶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法制教育基地”就一直设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地区。15年来,明慧网报道了80人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此洗脑班迫害累计107次的案例,来自各大垦区,其中建三江管理局最多,年龄最大69岁。另外,80人中,有12人被“法制教育基地”关押时间超过半年,20人被关押两次以上。在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107人次的洗脑迫害事件中,发生在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五年、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三年这几个时间段的最多,特别是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三年这四年,是农垦总局洗脑班从七星农场搬到青龙山农场后的四年,共发生56次关押迫害,占样本总数的52%。

调查表明,洗脑班其实是通过迫害人权来挣钱的黑色产业,无论产值还是利润都相当惊人。根据案例估算,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青龙山洗脑班)从每位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平均能够得到3万元“教育费”,另外,还可以拿着被“转化”人员写的“三书”向上级申请最少每人2万元的政府“奖金”。根据调查估算,一个洗脑班每年收入就有上百万,甚至几百万,单黑龙江省内,各洗脑班的每年收入总和可能高达几千万。为了确保洗脑班的金钱收益,610犯罪组织甚至制定了“先收钱再收人”的规定,要求各地区把人送来之前先要把每人每月1万元的“教育费”打给洗脑班。

在洗脑班这个黑色产业中,短期内将法轮功学员“转化”所获得收益是最高的,于是,种种惨绝人寰的酷刑就不断在洗脑班上演着。

建三江,它只是中共十五年来使用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冰山一角!

本报告将通过以下章节向您呈现建三江个案分析所反映出来的中共洗脑班迫害法轮功的邪恶:

一、15年来,建三江洗脑班一直都是农垦总局迫害信仰的黑窝
二、80个案例,107人次关押洗脑班
三、年收入过百万的洗脑班
四、人渣办的“教育基地”
五、建三江的迫害只是冰山一角

一、15年来,建三江洗脑班一直都是农垦总局践踏信仰权利的黑窝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场在地图上真的是用放大镜都很难找到的一个小地方,可这里却非常邪恶。”

二零一四年三月底,建三江因为拘留、毒打前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外界称“黑监狱”、“洗脑班”)要求释放法轮功学员的四名律师,并且继续绑架前来营救的更多律师和维权人士,而被国内外广泛关注,微博热搜一度排第二名。

三月三十一日,黑龙江建三江当局就事件首度发通告回应。通告继续诋毁为法轮功辩护的律师和受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触怒更多民众,使事件升级。中共喉舌新华网四月一日刊登这条微博消息后,不久又将其删除。四月六日,四名律师被释放;一同被绑架的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秘密转移关押,事件还在进一步发展之中。

3月21日被绑架的四位律师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唐吉田
3月21日被绑架的四位律师江天勇、张俊杰、王成、唐吉田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其实是中共治下的怪胎。作为农业产品企业集团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在管理上又是一个地方政府,行使地级市政府行政执法权。建三江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下属的一个农垦分局,管辖15个农场:七星农场、创业农场、前进农场、洪河农场、前锋农场、二道河农场、前哨农场、八五九农场、胜利农场、红卫农场、勤得利农场、大兴农场、浓江农场、鸭绿河农场、青龙山农场,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约20万人口,分布在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县、饶河县境内(但不归属各地政府管理)。

根据《黑龙江省垦区条例》,相对于农垦总局行使地级市的设置,建三江管理局行使县级政府行政执法权,负责管区的行政管理工作,下设机关党委、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交警大队、组织部、宣传部、武装部、纪检委、监察局、团委、民政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局等机构。建三江管理局作为县级政府,作为其下一级的各农场对应的应该是镇一级设置,但实质上其权力远远超过一般的镇机关,还残留着浓厚的军队建制特征,例如农场下设大队,然后是连。

本次事件所涉黑监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位于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后院,当地人俗称“青龙山洗脑班”。四名律师被拘留在七星农场公安分局七星拘留所内,也就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旧址所在。

洗脑班,被中共掩饰称为“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学习班”、“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教育转化学习班”、“关爱教育中心”等。无论叫什么名字,其共同特征是,被办班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失去人身自由,办班过程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洗脑班”不属于任何政府部门(尽管有时会有政府部门出面举办)、执法机构、社会团体、未经登记注册,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或公开文件确认其性质、地位。洗脑班有可能设在任何地方,例如宾馆、学校、废弃军用基地、戒毒所、甚至帮教的家里,工作人员没有执法者的身份却有超出执法者的权力,甚至打死、打伤法轮功学员而尚未受到追究。其违法性和残酷性甚至超过了文革时期的“隔离审查”和“毛泽东思想学习班”。

一九九九年七月,在江泽民的主导下,中共成立610领导小组开始了对全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式迫害。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紧跟迫害政策,在管区内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肆迫害,时任建三江管局局长王道明、政法委书记王甲林、建三江六一零主任包军等人设立黑监狱积极配合迫害。根据明慧网讯报道,建三江最早一个洗脑班是在一九九九年九月建立的,对时任七星农场武装部部长佘怀忠办班,企图逼他放弃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九月,七星农场在建三江党委六一零指使下,为转化佘怀忠办洗脑班,每天必须听他们念邪党报纸污蔑抹黑法轮功的文章,强行灌输江氏犯罪集团制造的谎言,并说要一直办到佘怀忠转化为止。佘怀忠予以拒绝,不配合这种无理要求,当时参与办学习班有七星农场组织部副部长孙杰,纪委副书记蒋国强,他们逼迫佘怀忠说共产党与法轮功你只能选择其一,佘怀忠选择了修炼法轮功,退出中共,被迫放弃了武装部长职务和工作。(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报道《建三江七星农场原武装部长佘怀忠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为了配合总局要求更大规模地迫害法轮功,建三江辖区内设立了隶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洗脑班:建三江七星农场洗脑基地。“该基地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点,黑龙江省各农场管局被迫害的大法弟子都被送到该基地”。(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两名大法弟子正念闯出黑龙江农垦总局洗脑中心》

建三江七星农场拘留所兼建三江洗脑基地大门
建三江七星农场拘留所兼建三江洗脑基地大门

建三江七星农场拘留所兼建三江洗脑基地院内
建三江七星农场拘留所兼建三江洗脑基地院内

这个黑监狱最早设在七星农场北号拘留所内,对外称“建三江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正式挂牌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又因其在七星农场北号拘留所内,所以又被外界称为七星农场洗脑班,或者简称“北号”洗脑班。该黑监狱主要用来非法关押和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并且成为地方610敛财的工具: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场在地图上真的是用放大镜都很难找到的一个小地方,可这里却非常邪恶。2000年秋天就办起了转化基地,各地区农垦系统的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送这里洗脑,不转化就被无限期的关押,有的已经关了两年了。每天伙食费十元钱,只给四个小馒头和凉水。家人送点好吃的,都叫看守人员拿回家去了。(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七日报道《黑龙江建三江农场无限期劫持大法弟子》

建三江分局洗脑基地也是在黑龙江农垦总局授意下,在建三江七星农场拘留所院内总投资20多万,各个分局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有很多人被绑架到这里被强行洗脑迫害。2007年七星拘留所和洗脑基地合在一起。(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报道,《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局近期绑架迫害大法弟子情况补充》

二零一零年初,为了更加隐秘、系统地迫害法轮功,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从七星农场拘留所搬到青龙山公安分局旁。李涛原是伊春市组织部长,二零零九年底调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任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周永康与隋凤富亲自交谈后,在三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全部搬迁到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旁边,由过去看守所混合管理升级为“专人”管理,该洗脑班主任级别相当于当地公安分局局长,并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涛直接主管。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刚刚走马上任才一年的李涛便给总局所辖九个管理局下硬性指标,要求绑架法轮功学员到青龙山洗脑班实施迫害,从而导致二零一零年到二零一三年这四年时间内,明慧网有关青龙山洗脑班迫害事件激增,为15年来最高。

2013年11月14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和律师来到洗脑班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对相关责任人提起控告
2013年11月14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和律师来到洗脑班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对相关责任人提起控告

因为害怕被曝光,2014年3月20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和正义律师再次前来时,“法制教育基地”的牌子已经被偷偷摘掉。
因为害怕被曝光,2014年3月20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和正义律师再次前来时,“法制教育基地”的牌子已经被偷偷摘掉。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在二零零零年开始在建三江设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其中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九年建在七星农场拘留所内,二零一零年至今建在青龙山农场公安分局旁,也就是今天所共知的青龙山洗脑班。为了行文方便,我们使用“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作为从二零零零年以来设在建三江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的统一称谓。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