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县法院非法庭审三位善良妇女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三点半,贵州毕节地区金沙县法院非法庭审三名善良妇女:法轮功学员代勤艺、刘开秀、张清会,其中张清会已七十五岁。下午五点左右,法庭人员称择日宣判。目前代勤艺、刘开秀仍被关在金沙县看守所。

当天下午,金沙县法院周围停满了大小数辆特警车和警车,车上坐着警察,也有一般牌照的车里也坐着警察,他们手里拿着橡胶棍。许多便衣及政府部门综治办人员守在法院门口,如临大敌。几个身着便装的男子,高举摄像机对着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及法院外围观的人群反复拍摄。

代勤艺的姑妈和姐夫想到庭旁听,却被警察阻拦,只允许她姐姐进去旁听。几个月未见到亲人,连旁听的基本权利都被剥夺,她姑妈只好含泪离开。代勤艺的妹妹在法院外刚用手机拍了几张像,七、八个便衣立即冲上来,穷凶极恶地抢走了她的手机,并企图绑架她。她妹妹大声斥责他们执法犯法,在场的朋友跑过来极力劝阻,才避免了迫害的进一步发生。一直举着摄像机的男子更是肆无忌惮地对着代勤艺的妹妹拍摄,她妹妹说自己有肖像权,一旁的便衣却说他们在执法,暴露了中共司法人员“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为所欲为的犯罪事实。

代勤艺女士,四十九岁,一九八七年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政教系,曾在金沙一中执教,后调入金沙县委宣传部。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之前,身体很差,曾患有胃下垂、慢性肠炎、风湿关节炎等十多种疾病,经常腹泻,几乎每月都要到医院输液来维持生命,吃药更是家常便饭。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上的许多病痛不翼而飞,精力也充沛了,不再吃药打针了。她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一个好人,家庭温馨和睦,对待公婆和父母她也非常孝敬。代勤艺母亲曾说:“子女当中,勤艺最乖。”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好人,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却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屡遭磨难。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代勤艺曾被贵州省政法委、金沙县包括“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居委会及她工作过的金沙县委、宣传部、和她现就职的图书馆及上级单位文广局等多个部门的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代勤艺、刘开秀、张清会在金沙近郊外寨发放讲述法轮功真相的资料时,遭中共绑架,被劫持到金沙城东派出所,连夜非法审问。当时恶警绑架她们时,将七十五岁的张清会踢跪在地上,反扭其手臂。刘开秀和代勤艺也被打跪在地上,两人的手臂都被反扭(代勤艺的右手臂原本就有两处骨折)。张清会因身体出现严重病状,凌晨五点被放回。代勤艺、刘开秀随后被非法关押在金沙县看守所至今。

金沙县政法委,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盗用法律的名义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执行迫害政策时无视法律,执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