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赵媛英被劫持八月 儿子要求释放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四年二月七日,家属到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要求释放二零一三年五月被绑架、非法关押八月余的赵媛英女士,金牛检察院公诉科的张丽娟告诉他们在一月底已将材料交到金牛区法院。

当家人质问张丽娟:赵媛英做好人,炼法轮功身体健康了,违反了国家哪条法律,你们把她诉讼到法院,这是违法的,而且没有通知家属。张丽娟自知理亏,说是六一零的文件。家属随后到金牛区法院查询,没查到。

当家属重返金牛区检察院善意的告诉张丽娟:信仰合法,告诉别人自己修炼大法亲身的真实感受是不违法的,而且不能让救了自己的恩人蒙不白之冤……希望张丽娟秉持法律的公正,本着正义和善良撤销对赵媛英的诉讼。张丽娟表示自己不能撤诉,家属告诉张丽娟《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你今天签署的文件是要终身负责的,张丽娟同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却说是检察院一起决定的。

今年六十岁的赵媛英女士是原成都铁路局机关第一幼儿园职工,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在沙洲路铁二局家属区向人讲真相,被光荣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被非法抄家,家里的电脑、打印机、神韵光盘、大法书籍等等都被警察抢走。赵媛英女士现仍然被非法拘押在郫县看守所。

下面是赵媛英的儿子对金牛区检察院领导的公开呼吁,恳请他们“秉持法律的公正,本着正义和善良,还我母亲一个清白,早日让我们全家团圆。”

金牛区检察院各位领导:

我是赵媛英的儿子,我叫张焱超。我母亲赵媛英今年六十岁了,是原成都铁路幼儿园的职工。母亲这一生可以说是非常坎坷,我听母亲说她小时候家里有四姐妹,小学时正逢着文革,他父亲也就是我外公,因曾参加过国民党经常被迫害,50多岁就去世了,家里东西也被变卖了不少,生活上非常困难,因此我母亲才十几岁就工作了。后来好不容易结了婚,却在我三岁时父亲得急性胰腺炎去世了。

母亲就这样一个人含辛茹苦带着我,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三十多岁就落下了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等病,痛的厉害的时候床都下不来,痛苦万分。为了不耽误上班,家里买了一大堆的理疗器、火罐等等。为了治类风湿,母亲常年吃各种中药西药,但是根本不见好转,指头关节都肿大变形。九零年的时候气功热,病急乱投医,练气功健身,几年下来还是没好。

一九九九年年初,母亲听说了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就走入了法轮功的修炼。修炼了以后,母亲的变化非常大,脾气变好了,以前和爷爷奶奶还有我姑妈关系不好,甚至都不见面。修炼以后一改以前的态度,经常去看望他们,关心他们,家里人都很高兴,而且左邻右舍关系更融洽了。母亲以前在幼儿园当采购时,有些小贩为了能多卖他的东西,经常要给采购回扣,可是我母亲自从修炼以后就再也不收回扣,只看质量,讲究公道。单位领导都夸奖她:你办事我们绝对放心。

我的母亲修炼法轮功以后,几十年的病都好了,腰再也不痛了,变肿大的指关节都复原了。这些变化都是几个月之间的事,这是我和所有的家人亲眼所见,这种奇迹让人不得不相信,连我那个什么气功都不相信的继父,见到母亲的变化都主动要看大法书了。

可是没想到母亲的好日子才过了几个月,就发生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因为以前母亲是在街上炼功,小区都知道,街道办就让交书,写保证。继父害怕,就背着母亲交了书,还写了保证。其实都是违心的,我们都清清楚楚的知道法轮大法好,但继父从小都在运动中长大的,迫害一来就害怕了。

母亲觉得自己亲身受益,应该去向政府领导澄清事实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功对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怀着这种善念她去了省政府。回家后却被看得更紧了,给我的感觉好象“文革”又来了。一家人每天心里都是七上八下的,总害怕街道办或是派出所的又要找上门来了。

我们家人曾不理解的问母亲为什么要坚持?母亲平和的告诉我们:坚持信仰的自由,是为了所有的中国人。法轮大法是救人的佛法,这么好的大法被诬陷,这么多的世人被蒙骗,甚至跟着诽谤佛法和迫害修佛的人,那会遭大难的。不明真相的中国人真可怜!我虽然不太明白母亲意思,但是我觉得这是一种善良的想法。

我的母亲就抱着这样的善念去告诉别人她亲身受益的事实真相。但是在二零零五年的五月份,母亲在商场告诉别人真相时,却被一个不明真相的保安构陷,遭到绑架关押。他们把母亲先关到郫县看守所,后转到金牛洗脑班,当时其中一个女的还对我说:我们办的“学习班”最人性化了等等。后来才知道,他们为了所谓“转化”,一个星期都不让母亲睡觉,难道这就是“春风化雨”般的感化吗?在这种压力下继父受不了,被迫和母亲离了婚。好好的一个家庭就这么被拆散了。

因为母亲被非法关押,我很害怕,母亲告诉我不要怕,因为真正危险的是不明真相的中国人。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母亲又一次因为出去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抓到光荣派出所,派出所的人抢走了我家很多的私人物品。母亲一直被非法关在郫县看守所,到现在已经有八个多月了,希望她的腰不要再疼了。大院里的很多人都知道了母亲被关的事,都说:赵大姐是个好人,真冤枉。

你们知道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吗?这个文件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这是中共近期出台的所谓“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

以前去询问你们,你们总是说:我做不了主,是“上面的”命令。真的到了追究迫害责任的时候“上面的”会承认是他们的命令吗?出台这个文件难道不是“上面的”在为自己推卸责任吗?而最终责任却会落在直接办案的人员头上——就是你们,我现在才有些明白了母亲说“中国人太可怜了”的真正意思。听说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因违法违纪被双规,都是和迫害法轮功是有直接关系的。

《宪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法轮功作为一种信仰,我母亲的信仰自由是她的权利,也是最基本的宪法权利,理应受到《宪法》的保护。我们家人不明白的是母亲把自己亲身受益的事实真相告诉别人,既不偷又不抢,不知触犯了哪条法律?

相信你们能秉持法律的公正,本着正义和善良,还我母亲一个清白,早日让我们全家团圆。

赵媛英的儿子:张焱超
二零一四年二月

附迫害赵媛英的相关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星科路3号 邮编 610031
电话:028-87611300
举报:87610326
值班室028-87620535、028-87621383、
传真028-87620552
检察长连小可
副检察长:朱昆、崔峰、秦宗龙
办公室:主任姚太勇87620535
批捕科:科长张宇(女)传真028-87620552 (涉案人员)
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燕87620823
公诉科:科长廖殿雄87626855
监所检察科:科长吕健87620631
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谭伟峰87622023
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邓中文87627693
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窦静华87621332
驻北改街道检察室:主任饶华69264719
检察院其他人:蒋远君、史丽花、魏勇、高洁、王帅文、张欣、仕立君、王聪、张跃、张志成、赵正、谢坚、徐理、孙毅
金牛区公安局
地址:成都 金牛区 交大路176 邮编:610031
金牛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峰、徐晖、毛议、彭代康、黄兵、宋文
国保大队(以前在明慧曝光的名字,请知情者更新): 陈国华、陈建华、刘亚波、代勇
金牛区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 邮编610031
院长:院长张志伟 王祯义
黄成刚 李雪87616794
刑庭028-87616017,028-87620190,028-87622163,
法院预约立案电话:028-87633553
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电话: 028-83572250
法院办公室电话: 028-88767017
法院执行工作局: 028-83330470
还不知道法院具体负责的法官,还有金牛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强某某的名字,请同修和善良的人们继续补充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