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登法院非法庭审崔贤岺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山东文登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崔贤岺。北京王律师和董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崔贤苓做了无罪辩护。

参与庭审的中共人员有审判长张文建,公诉人郭治。其余人员有:两名陪审员(男);陪同公诉人一名(男);书记员一名(女);押送崔贤岺的四名警察(三男一女)。

在历时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中共法庭一直在践踏法律。

一、不依法行使回避权

开庭之处,法官张文建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核实被告身份和控辩双方的参加人。北京律师提出:要求当庭不是有神论者以及像中共党员等无神论者回避。律师要求他们回避是依照法律程序行事。法官张文建紧张起来,立即宣布休庭,与公诉人、陪审员一同出去(只留一名打字员),大约商量半小时才回来。

按照法律,法轮功学员是有神论者,法官及公诉人等却是无神论者就必须回避,无神论者不能即使原告,又是法官的双重身份。在迫害法轮功的案例中,坐在法官置上的都是为中共服务的人员,并不是公正的第三方,不回避就是故意破坏法律实施,是故意犯罪行为,但在全国所有涉及法轮功的案件中,公检法人员中的中共党员从来就没有依法回避过,都是非法的。

二、公诉人所提供的“法轮功资料”等所谓的证据并没有当庭出示

当法官张文建问崔贤岺发放的什么资料时,崔贤岺回答说是《天赐洪福》,北京律师问崔贤岺《天赐洪福》里面都是什么内容,崔贤岺说是一些善待大法得福报和一些给世人讲述真相的事,张文建没等崔贤岺说完就打断她的话,粗声粗气的对北京律师说:“你想知道里面什么内容回家看去,不要在这浪费大家时间。”

既然资料是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的证据,就应该当庭出示公布,并且要当庭指出资料的内容是怎样伤害他人与社会的,律师的提问合理合法,法官张文建却说律师在浪费大家时间!

法官、公诉人不但未出示公布任何《天赐洪福》等法轮功资料,他们更不想了解这些资料里写的什么,到底能不能作为给崔贤岺定罪的依据?他们唯一能做的是明目张胆的耍无赖:“反正你崔贤岺发了法轮功资料,我们不管你这资料是为了救人而发。”说白了就是他们不管你是不是好人,迫害才是他们的目的。中共体制下的法官竟愚昧可笑到如此地步,让人怀疑这些执法者到底懂不懂法。

三、恶意举报者没有到场

整个庭审过程没有看见恶意举报崔贤岺的人到场,公诉人郭志从头至尾像背台词一样,所有的话概括起来也就是宣读了恶意举报者的笔录。然而我们一直没看见举报人在当庭出现,到底这举报人是他们为了迫害崔贤岺编造出来的还是做贼心虚、见不得人呢?

最后法庭找不到任何对崔贤岺判刑的依据,法官张文建打断北京律师的话,突然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再审。”这场非法庭审就这样不了了之的草草收场了。

请知情者提供崔贤岺被迫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