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绑架迫害三月 内蒙女教师命危(图)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原通辽市科尔沁区实验小学教师王颖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后,被十多人殴打,致使头部肿大,面部变形,牙齿被打松动,不能正常进食,到目前已经没有正常进食一百多天。

由于肢体关节长期被刑具禁锢受限、加之长期没有进食、进水,四十岁的王颖现在身体部份肌肉组织已陆续出现萎缩现象,不能行走和大、小便,需要两人架着拖着腿才能往前挪动,身体极度虚弱已到极限,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身体内脏器官也已逐渐出现衰竭现象。

王颖女士

在未进食进水期间,看守所对王颖虚弱的身体进行长达五十七天的酷刑迫害:两臂被绕在脑后双手掌反铐在夹板上,双脚被脚镣锁在一个一尺多高的铁管子上,每天只能坐着,整夜不能躺下睡觉,又遭受到强行插管灌食,

酷刑演示:背铐
酷刑演示:背铐

造成消毒更换胃管拔管时已发生出血现象,血液呈喷射状由鼻孔四溅,医护人员都已不敢且不愿再对王颖做鼻饲。现在只能通过从鼻孔强行插胃管注射药液及流食。

通辽市科区法院于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九点在通辽市看守所三楼会议室对法轮功学员王颖、周金鹏、丁力砚非法庭审。王颖的家人请了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

当时王颖是被两个法警架着拖进来的,她的身体很虚弱,不能站立行走,额头缠着白药布,绕几圈盘在头发上,一侧脸上粘着一块胶布,看不全她的整个面目,还被戴着手铐。在开庭期间,王颖的手出现麻木现象,多次要求打开手铐,法官都置之不理。

王颖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在法庭上多次说:他们十多人打我!有证人!我被戴刑具五十七天!到今天为止我没进食水九十七天!(十月三十一日),王颖一直在法庭上说:我无罪!法官在庭审结束前问王颖,王颖说:无罪释放!王颖被非法关押至今,一直都在抵制迫害。

在法庭上,王颖的辩护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法轮功属于个人信仰,受宪法保护,要求法庭无罪释放王颖。

王颖女士,通辽市人,大专学历,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五年中,王颖被迫失去工作,多次被非法抄家,七次被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劫持到通辽市洗脑班迫害。在多次被非法关押期间,她遭受过种种的酷刑折磨,如戴“猪镣子”、绑死人床、吊铐、用棒子打、用两根高压电棍电、多人轮番殴打等精神和肉体摧残。

王颖二零零六年至今一直居住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满洲里市。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回老家通辽探亲,当天上午在拜访法轮功学员周金鹏时,被通辽科区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通辽市看守所。

紧急呼吁全世界正义人士,紧急关注王颖的遭遇,积极营救在通辽市看守所生命危在旦夕的法轮功学员王颖。

七次被绑架关押,被非法劳教三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王颖和母亲与二十几名同修一同去北京上访,十二月二十八日返回通辽。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钟左右,通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邵军、薛金玉等人抄家,他们搜走了大法书籍,把她俩绑架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当时这里已经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名同修。她和母亲被非法关押三十三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邪党要开两会前的一天晚上,九点钟通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邵军、薛金玉、包吉日木图和派出所的王军等七、八个人到王颖家抄家,他们搜走了大法书、经文和师父的法像,把她们母女绑架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当时这里已经非法关押了数名同修。一天她和同修(范晓丽)在号里打坐炼静功,被狱警刘贺艳看到,他气愤的冲了进来,用力向她身边同修(范晓丽)的胸部猛踹一脚,同修(范晓丽)随即向后倒去。接着又用锁门的铁链子,向王颖劈头盖脸乱打一通,然后,将她俩强行拖出去,反绑在外面大铁门两侧的风口处,刘贺艳找来一根一米长的铁锹把,猛打她和同修(范晓丽)胸部等处,嘴里还骂骂咧咧,直到他打累了为止。她们俩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没吃早饭就在风口处从早绑到晚,三月份的东北气候很冷,她的身体早已冻透,眼泪、鼻涕流的象水一样渗透了她的衣襟。她被非法关押二十九天。

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早八点,通辽永清派出所、街道办二十多人去王颖家抄家,搜走了二十多本大法书籍,他们生拉硬拽把王颖和她母亲劫持到通辽地区洗脑班。当时洗脑班里已经关押了二十几名同修,她们全天二十四小时被监控,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书籍、录像。“六一零”人员还威胁我们说:“谁不转化(放弃信仰)就判劳教。”回忆当时伙同做洗脑转化的人员约四、五十人,主要负责人有:政法委书记华某(男)、市委秘书长艾某(男)、六一零主任姜某(女)、科长胡某(女)等。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五日中午,王颖和范晓丽在同修(唐丽文)家刻“法轮大法好”喷字用的模型板,遭公安局一伙人绑架。在公安局里王颖正念脱掉手铐离开,被迫流离失所。当天下午三点钟,市公安局的邵军、王波、包吉日木图等人,私自打开她家门锁把她和母亲劫持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波用手铐把母亲铐在椅子上三天二夜。

一个月后,王颖在开鲁县东来村的亲属家再次遭绑架,被关押在开鲁县看守所;三名男狱警抓她的手强行按手印,最后王颖大喊“警察耍流氓”才停止了这场迫害。几周后王颖从开鲁县看守所又被转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得知她被非法劳教三年。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二零零一年七月末,通辽市河西看守所来了一个检查团一行二十多人,当时监狱里关押五名女同修,七号监舍有二名同修(范晓丽和唐丽文),王颖和二名同修(韩丽霞和化名的法粒子)当检查团来到她们监舍窗口时,她们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反对超期关押!要求立即释放!”

下午三点多钟十多名打手闯入监室,在所长王力的指挥下,王颖与两位同修(韩丽霞和法粒子)被连踢带打绑在了“死人床”上。( “死人床”又叫“背板” 是把人的两只胳膊横向拉直,两条腿抻直,用铁链子、手铐固定在铁架上,动弹不了,不能自己吃饭、喝水,不能上厕所;受过此酷刑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不能站立,不会行走,睡觉还团着腿。)她被绑在“死人床”的第十四天昏了过去,监室里的人把她抢救过来后看守所还不给她松绑,同监室的人大声喊狱警:人都昏死过去了,你们还有人性吗?狱警才给王颖卸掉刑具。就这样她整整在“死人床”上遭受十五天的迫害、摧残。

在监舍里每天上午都要求坐板,这时王颖就双盘坐着,有一天被狱警乌云(女)发现了,接着她被几名打手抓胳膊、按腿、又折腰,强制戴上了“猪链”。(“猪链”就是用铁

酷刑演示:猪链
酷刑演示:猪链

镣子套住人的两只手腕和两只脚脖子,把四肢捆绑在一起后链子近一尺长,身子只能蜷屈三十度左右,站不起身、直不起腰,上不了厕所,总是一个姿势,骨头、筋、皮肤都抻的非常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王颖被上酷刑“死人床”十五天之后,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又被砸上“猪链”近一周。当年河西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人有:大所长肖某某(男,人称大肖)、所长王力(男)、副所长木日根(男)、女监狱警乌云(女)。

二零零一年九月王颖被非法劳教三年,和范晓丽、唐丽文一起被送往图牧吉劳教所继续遭受迫害。在图牧吉劳教里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摧残:1、法轮功学员没有罪,却要在这里长期做奴役,每天种地、铲地干农活,除了正常的出工外,还有临时派活,还有队长家、干警家的杂活。2、对法轮功学员洗脑转化时几天几宿不让睡觉、罚站,进行意志摧残。3、法轮功学员如果绝食抵制迫害,狱警们就把法轮功学员用手铐铐上,用铁棍子撬嘴,有的学员牙被撬坏,强行给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4、对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电棍、拳打、脚踢、辱骂等。

二零零一年十月末,王颖和张丽媛同修不堪屈辱,在出外工时她们逃出牢笼。一小时后被抓回来,主管队长尹桂娟抡起胳膊、左右开弓打她们十多个嘴巴子。接着她们被带回大队扒掉外衣,五名干警(武红霞、周国玲、贾梅、苏红、刘启华)一齐上手,电棍象雨点一样落在她俩的身上,不停的发出吱吱的响声,王颖的身体剧烈疼痛,豆大的汗珠湿透全身。

不仅如此她们还打王颖耳光、掐乳房、踹倒后用皮鞋猛踢她的胸部、头部,她的头和耳朵象爆炸了一样嗡嗡直响,眼前一片漆黑,干警武红霞一边掐她的乳房一边大吼:“我把电棍塞到你的嘴里给你毁容!”这时外面喊开饭了,她才罢手。她们被连打带电折磨了几个小时后送回二中队。她原本健康的身体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遍体鳞伤,近乎瘫痪,耳朵听不清声音,浑身颤抖,生命垂危。最后送去医院检查,头部做CT有阴影、心肌炎、耳失聪(有医院的诊断证明)。身为图牧吉劳教所副大队长的周国玲和干警武红霞堪称图牧吉劳教女队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对刽子手。她们打人不计其数。去年(二零零一年)秋天大法弟子王颖、张丽媛不堪辱骂,冲出牢笼被抓回被两个恶警连打带电折磨了几个小时,致使王颖脑部血肿昏迷多日,四个多月生活不能自理。

王颖被迫害致残,当地公安拒接收,最后,在图牧吉劳教所被迫害致残的王颖历经九个月的磨难,于二零零二年一月由图牧吉劳教所派警察刘启华、黄爱玲将王颖送回家。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五日早八点多钟,王颖的母亲骑自行车去买菜,刚出小区门口市公安局的包吉日木图就扑了上来,把母亲从自行车上拽倒在地上,接着又上来几人连拖带拽把她塞进车里,他们在车里按倒母亲暴力抢走她家的钥匙,私自打开她家门锁。他们扛着录像机在她家乱翻一通,最后搜走了大法书、经文、讲真相的资料。市公安局的薛金玉还拿走了她父亲去世后留下来的纪念品(价值八百元的微型录音机、录有她父亲生前唱的歌)和她的一个皮钱包。接着他们就强行抓王颖走,她用力反抗导致她心脏病复发抽搐不停(在图牧吉劳教所遭电棍迫害后留下的症状)。这时好心的邻居打电话把她的哥哥找来,她的哥哥大声义正词严训斥他们,最后市公安局一伙人灰溜溜的离开她家。(参与此次抄家、绑架的人员有:六一零的姜主任(女)、薛金玉、包吉日木图等一行二十几人)下午四点半钟,她的母亲回来了。(据说“六一零”的此次行动是在寻找资料点。)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下午三点左右,周金鹏,贾艳平,王颖及其母亲万秀英被恶警非法抓捕。恶警现场抄走新数码一体速印机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激光打印机一台、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扫描仪、塑封机等洪法设备,价值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左右。在绑架大法弟子时,四名大法弟子向围观群众讲真相,遭到恶警暴力殴打。王颖被打抽倒在地。晚十点左右,恶警们怕王颖出现生命危险担责任,将她和她母亲释放。


检察员:王昕昕
代理检察员:虬龙
法官:李海亮:8237734
王野
刘丽丽
通辽市看守所电话:0475-8610965
通辽科区公安分局及派出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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