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更新: 2017年06月28日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

  • 给依兰县公检法人员的真心奉劝

  • 深圳市蒋益敏的女儿致公检法司的一封信

  • 给空军装备研究院负责人的一封信

  • 给依兰县公检法人员的真心奉劝

    ——呼吁立即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依兰县公检法各位执法人员:

    因为你们的工作原因,想见你们本人很难,我有一个心愿想对你们谈谈,占用你们一点时间,请你们能耐心的把它看完。

    因为你的身份代表着维护公平正义,所以更希望你们能在大是大非面前,用自己的智慧明辨善恶,做一个能为民伸张正义、德高望重的好警官。

    依兰县只是一个40多万人口的小县城,然而,2013年,有13名法轮功弟子因信仰遭到枉判3至13年不等的徒刑。2014年9月29日,依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愚公乡派出所又继续参与迫害,将朱德山、姚玉莲 、王丽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并非法关押在依兰县看守所。我们在此强烈要求公安执法人员正义执法,依法立即释放受迫害法轮功学员。

    因为他们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修心向善的好人,因为坚持按真善忍标准做人,15年来一直在遭受着无端打压与迫害。以大法弟子王丽为例:这些年来,因信仰法轮大法一次次的被绑架、关押、劳教、罚款,遭受酷刑和虐待,美满的家庭也因而离散,身心饱受摧残和折磨,如今她又一次被绑架关押,实在是让人闻之痛心。

    你们知道吗?法轮功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准则,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法轮大法教人向善,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提升道德水准,修炼法轮功不但能祛病健身,还能使人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平和。1998年体育总局在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做了5次医疗调查,调查人数近三万五千人,结果显示法轮功祛病健身总有效率98%。1998年下半年部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于年底向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如今,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世界人民的喜爱和尊敬。因为对人类身心健康作出的杰出贡献,法轮大法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信函三千多项。法轮功书籍被译成三十多种语言出版发行。在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都可以自由的修炼法轮功,法轮功的美好已经深入人心。只有在中共执政的中国大陆,不断给法轮功抹黑,什么自焚、自杀的,别的国家怎么没有呢,显然是中共惯用的搞政治运动的手法,编造谎言、欺骗民众制造打压借口而已。

    信仰是自由的,好人不应因信仰受到这样的无尽伤害。呼吁立即释放朱德山、姚玉莲 、王丽三名法轮功学员回家,让他们尽快与处于痛苦中的家人团聚,危难中拯救一个破碎的家庭,对社会也是一份安定与责任。同时对一个执法者来讲,冤枉了一个无罪的好人,将来对你及你的親人来说也许会成为另一个不幸。因为善恶有报,天理疏而不漏。

    当然,在当今社会环境下,我们也设身处地的体验到作为执行者的你们,在当前的“两难选择”中,要作出正确的抉择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众所周知,迫害法轮功是靠行政指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完全违法的,你们心里也十分清楚:修炼法轮功符合宪法,参与迫害是执法犯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们也知道,迫害法轮功是中央政法委直接操控的,是上边让干的,不干可能就会丢饭碗。可是你知道吗?当迫害遭到来自全世界各个国家政府和人民的谴责而难以维持时,中央政法委为推卸责任,在2013年8月发文,并在大陆网站转载:《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你看到了吧,中共江氏集团早已为其犯罪找好了替罪羊,所有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从一开始就被中共江氏集团出卖了:参与迫害者必须自己承担责任。不然,你想一想,为什么各级六一零机构对法轮功的案件只有口头指示而没有书面文件呢?说白了,不就是为了将来被追究的时候把责任都推给下面的执行者吗?因为他们口头下指令是不容易被收集证据的。但下面具体的执行人员就推脱不了了,因为抓人打人都是在面儿上的,搜查证、逮捕证都有(警官的)署名,那可是推卸不了的确凿证据!

    换个角度看,专职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既不是什么立法、司法机关,也不是什么行政机关,而是个践踏法律的中共非法组织,为什么身为国家警察却甘心听从他们的役使操纵执法犯法呢?《九评共产党》一书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中共,谁就会在什么问题上送掉小命”这句话很应验的!最终遭到报应的都是迫害者自己。

    历史在一次次的重复着,警示着世人,仅举几例:

    1.1957年“反右”中,第一个跳出来批文化人章伯钧的人就是吴晗;“文革”第一个被打倒的文人市长恰恰是吴晗,后来1967年第一个自杀的人也是吴晗。

    2.1958年军中“反教条主义”运动中,批刘伯承、粟裕和萧克等人的始作俑者是彭德怀;1959年庐山会议第一个被清洗的也是彭德怀,彭在后来的文革中被毛活活整死。

    3.“延安整风”中替毛泽东最卖命、整人最卖力且受益最大的人是刘少奇。刘少奇1966年被批倒批臭,被红卫兵拳打脚踢当众羞辱,1969年在开封的一间地下室被折磨致死。

    4.文革时贴出全国第一张大字报的聂元梓,可以说为文革的发动者立下了头功,但很快就和北京红卫兵的其他造反领袖一样被捕入狱,被审查、批斗、关禁闭、劳改,1973年3月,聂元梓又被安上“五•一六”反革命分子的帽子,开除党籍,监督劳动,聂元梓身陷囹圄整整8年。

    5.文革初期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高级成员王力,关锋,戚本禹, 极力鼓吹造反,一马当先,不留后路,等自己的效用发挥殆尽,没有利用价值时很快被捕入狱。中共“党”则永远扮演“伟光正”,牺牲的永远是不幸曾为党冲锋陷阵的追随者,悲惨的永远是那些当枪使的打手们。

    6.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为什么第一个“畏罪自杀”, 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 名警察、17 名军管干部为什么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被他们迫害过的人此前不也被说成了是“反党”、“反革命路线”吗?!

    历史例子数不胜数。 现世现报中善恶有报的例子更多:

    1.薄熙来、王立军在辽宁省铁岭和重庆大搞刑讯逼供、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并涉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的罪恶勾当,为中共卖命,如今锒铛入狱。

    2.政协副主席苏荣因迫害法轮功手段恶劣,被法轮功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告上非洲国家肯尼亚法庭。苏荣2004年随吴邦国出访非洲时被肯尼亚法院通缉,为逃避通缉,只能在大使馆的帮助下通过地下管道先逃亡到尼日利亚,再转至南非混入金矿采矿工中,历时11天才辗转回国。逃过一劫,但十年后,还得锒铛入狱。

    3.中央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2001年一手导演了震惊世界的天安门法轮功自焚伪案,抹黑法轮功,制造对法轮功的仇恨,致数百万人因此而失去生命。天网恢恢,善恶有报,最终遭严惩,被逮捕法办。

    4.2006年前,天津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副局长李宝金因贪腐被判刑。2007年任天津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宋平顺跳楼自杀身亡,武平顺是接替这职位的第三人,也于2014年7月20日被中纪委双规落马。而他正是1999年造成法轮功大上访的始作俑者。十年间,一个岗位连续三位继任人一个个遭恶报落马。而每一个都与迫害法轮功有着直接的关系。

    5. 迫害法轮功罪恶累累的周永康已被逮捕,立案审查,迫害元凶江泽民服法日期指日可待。

    发生在身边的恶报实例:

    ◎ 李树山,依兰县珠山乡派出所所长,2000年2月,他把14名大法弟子绑架到乡政府,用最下流的语言侮辱大法和大法弟子,并且不断叫嚣:‘我就骂你们师父了,能怎么的?我怎么没遭报啊?”。可事后不久他就恶报临头,因家庭矛盾,鬼使神差地在派出所办公室上吊自杀。

    ◎ 韩云杰,依兰县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多次带领手下对法轮功学员抄家、抓捕、劳教、勒索钱财,甚至将法轮功女学员张敏毒打致死,后来52岁的韩云杰遭恶报突发脑出血死亡。

    ◎ 姜恩有,原依兰县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曾恶意将大法弟子陈继忠批捕,后遭恶报自己喝酒摔倒在路旁,脑袋磕在石头上死亡。

    ◎ 刘丹阳,依兰县国保大队恶警,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51岁遭恶报得癌症死亡。

    ◎ 魏占全,依兰县团山子乡派出所副所长,多次疯狂地抓捕大法弟子,并勒索大法弟子钱财共计一万多元;此后大法弟子多次跟他诚心讲真相不听,结果恶报临头,2009年8月23日晚,魏占全带领亲属周美良开车到百兴村妄图绑架大法弟子,过程中造成翻车,周美良脖筋被拖断死在车里。魏占全被死者家属索赔,痛失35万元,而且被免去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 王树,依兰县团山子乡永合村书记;张树学,永合村村长,二人不但多次迫害大法弟子,还阻碍本村百姓了解真相。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二人在去佳木斯途中,车撞到路旁大树上,王树被撞得胳膊腿全断了,肋骨穿透了心脏,王树、张树学当场被撞身亡。

    ◎ 张信,依兰县宏克力镇马安山村书记;刘宪福,马安山村爱民屯屯长,二人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刘宪福多次在大喇叭里诽谤大法,多次毒打大法弟子。其妻更是仇视大法,卖力支持和纵容刘宪福迫害大法弟子,2000年,刘宪福的妻子患肺癌死亡。2004年,刘宪福又和马安山书记张信举报大法弟子郝运输,致使郝运输被非法劳教三年。

    2005年7月30日,刘宪福患肝癌死亡,死时骨瘦如柴,非常痛苦。马安山书记张信也于2005年11月患肺癌死亡。

    尽管中共极力封锁体制内人员遭恶报的消息,但仅海外媒体收录的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案例就有一万多起:判刑入狱的、自杀身亡的、暴病而死的、雷击劈死的、车祸毙命的、还有突发暴毙的、恶报形式各异。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仅十八大后的三个月里,各级政法委官员被双规、逮捕人数多达453人,其中公安系统392人,检察院系统19人,法院系统27人,司法系统5人,非公检法系统10人,还有12名政法高官自杀身亡。癌症、车祸与自杀,丢官、入狱与病痛,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遭报者在痛苦中,正承受着自己迫害法轮功所带来的恶果。

    在这场迫害面前,没有中立,没有看客,人人的心灵都面临着善与恶的抉择,人人都在选择着自己的未来。 在这历史巨变的前夜,大法弟子们不顾个人安危一次又一次的以各种方式、不同途径为你们讲述着真相,辨别善恶,帮你们脱离罪恶、摆脱险境。

    拿出你们的勇气,勇敢的站在正义的天平上,重拾职业的道德,维护正义,无罪释放他(她)们,让好人尽早回家;让他(她)们尽早与家人团聚,尽早过上平静的生活。 用你们的行动将功补过,为自己和家人争取一个好的未来!

    大法弟子真心奉劝


    深圳市蒋益敏的女儿致公检法司的一封信

    文/大法弟子蒋益敏的女儿

    公检法司负责人,

    我叫陈静,母亲叫蒋益敏,最近母亲因信仰法轮大法无端受害,被非法关在罗湖看守所。我作为母亲唯一的亲人,为母伸冤,尽女之孝,请各位明鉴,以正义之心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们苦难的母女。

    母亲的坎坷人生

    我母亲人生坎坷,命运凄惨。她小时候因我外公外婆重男轻女,出生几个月,就被送去和母亲的外婆一起生活。在一岁的时候,患上小儿麻痹症,因其父母不舍得花钱,并未给我母亲及时医治,留下病根,右脚比左脚短几公分,肌肉萎缩,还会时常肌无力、抽筋,导致腿脚一长一短,走路一瘸一拐。在我母亲的记忆中,她跟别的小朋友是不一样的,走路老爱摔跟头,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但已经如此悲惨的人并没有得到上天的眷顾,残疾只是她悲剧人生的开始……

    10岁左右时,母亲的外婆去世了,她只好被接回自己家,而她的母亲——我的外婆,不讲道理、打骂成性,还是个赌徒。我母亲小小年纪又身患残疾却被当作劳动力来使唤,得包揽家里一切家务,而且平日外婆稍有不顺心,便一顿暴打来出气。我母亲从小就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在自己生母的毒打中过了多年。在这过程中,又发生了更加凄惨的人间悲剧。

    外婆烂赌,将家里的钱输光后,仍本性不改,在又一次赌钱、输得欠了别人很多钱又实在没钱还的情况下,外婆竟拿未成年的母亲来抵债,将母亲送给了一个比她大20多岁的男人,这个男人于当晚强暴了她……

    万念俱灰的母亲喝下了敌敌畏,但命运却不肯作罢,母亲被人发现,送去医院抢救过来,并没能结束痛苦的人生,而外婆也并未因此停止对母亲的虐待。在母亲稍好后,就逼着她嫁给债主,母亲不从,也逃跑过,但“不幸”就始终围绕着她不肯离去——两三个月后,母亲发现怀孕了,最终也还是被逼着嫁给了那个债主,而这个债主也就是我的生父。

    这样不幸的结合当然不会生活得愉快。而起初生父对母亲尚有的一丝耐心,在我的出生后也就彻底失去了,因为他也是个非常重男轻女的人。我的出生,让生父郁闷不已,因我就是他所说的“不能传宗接代的赔钱货”。于是,酗酒成性的他,稍有不顺便对母亲拳打脚踢,不幸的生活也就更是变本加厉。渐渐长大的我也不时会成为泄愤的对象。至今我也无法忘怀那样的画面:我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的听着被子外的生父吼叫声、摔打声、母亲的哭叫声。而母亲每一次的反抗只会得到更严重的伤害,至今手掌上还有当年被土制枪打伤,缝合后留下的疤痕。

    这个期间,母亲也不止一次的离家出走或是要求离婚,但都因她当时无工作收入,而我年纪尚小,迫使她一次次又回到那个“家”。这期间,我母亲心中留下的就只有怨恨、仇恨、恐惧、敌视,而她最痛苦的是:找不到、也不能真正理解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为什么会这样苦,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对我?”她找不到答案。

    在我7岁那年,母亲下定决心终于离了婚,在争取生父放弃的情况下,无工作收入的母亲得到了我的抚养权,而生父每月仅支付生活费70元。

    世态炎凉,没有亲友肯收留我们,我们只好租住最便宜的一间旁边是猪圈的、没有窗仅有一扇门的泥巴房。而这样恶劣的条件也因父亲支付了几个月的抚养费后就分文不付。极度的穷困迫使我们母女分开,母亲只好低三下四求助外婆并将我托付给了她。

    十来年里,我们母女聚少离多,有时一年中也见不到一次。而在外打工的母亲,因文化不高,身体的残疾,工作充满了无数的艰辛。这些后来从她口中平静说出的事,每个字都让我心痛不已。

    法轮功救了我母亲

    漫长的分离在我成年后结束,我来到母亲打工的城市,跟她在一起。母亲身体的残疾不适等原因,导致后来在家休养。而就在休养时,母亲经别人介绍炼起了法轮功。平时生活的枯燥及修炼后身体的好转,使得母亲对此信奉不已。而母亲的性格也由以前容易暴躁激怒变得和蔼,对人生、命运加诸在她身上的不幸也能用好的心态去面对,去放下。她告诉我:“炼法轮功就按三个字‘真、善、忍’做人,对别人真诚、善良、忍让,不记恨别人的过错,要自己好好做人、做事,做一个有益于他人的人。”

    炼起法轮功后,她学会了检讨自己的不足,学会化解心中的恩恩怨怨,从过去无时无刻不在怨恨他们、在思想中让他们遭到恶报的念头中解脱了出来。

    母亲修炼这个功法所带来的改变,我是看在眼里的,不管是身体上的——残疾的腿脚不再那么瘸,不留意看时几乎与常人无异;还是心理上的——变得积极健康。这些都让苦难的母亲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绑架、非法关押已七个月余

    然而,就在2014年2月24号,母亲却因修炼法轮功,被桂园派出所抓走了,现在关押在罗湖看守所。我苦难善良的母亲突然被抓入狱,至今我作为母亲的唯一直系亲人,从未收到过公安机关对此的解释和通知。

    我的母亲并未因信仰法轮功而有过什么过激行为,既没有伤害他人,也没伤害过自己;自己没犯过法,更未唆使过其他人犯法、没有敛过财;更加谈不上危害社会;平日里对左邻右舍都友好相处,谁家有事请我妈妈帮忙,也都义不容辞,哪怕在路上遇到陌生人需要帮助,她也是毫不犹豫的尽力帮助,因此大家对她的评价都非常好。然而有着这样行为、品德的人又怎么会被认为是有罪呢!法律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吗?宪法不是规定信仰自由吗?没有行为犯罪,更谈不上思想犯罪。宣扬自己的信仰是犯罪吗?

    当然,中国的国情不同,例行公事不也有最低的良知底线吗?作为一名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首先应该是一个具备独立人格和道德良知极具正义感的人,然后才是一名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八九年柏林“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司法范例,不是在国际社会广为传扬吗?当时在国际法庭上法官听了例行公事开枪的东德军人说“那个时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来自上级的命令”时说:“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大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这是大家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底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决不是法律。”作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个人具备独立人格和道德品质的人,然后才是警察。如今,这样的悲剧不正在我们身边上演吗?

    我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今天能向政府说出最不愿向别人述说的家庭苦难,是希望有正义感有良知的官员,能在例行公事时,还我母亲自由,善行必然有善报,因为人在做,天在看。

    别人总说可怜天下父母心,我的母亲如此一个人拉扯我长大,真的很不容易,希望能让我们母女早日团聚,让我好好尽奉孝道!

    此致,

    蒋益敏的女儿:陈静


    给空军装备研究院负责人的一封信

    空军装备研究院孙传英院长、刘艳勋政委:你们好!

    目前,全国上下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法轮功真相,识破了中共邪党的真面目,全国各地发生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件已越来越少,在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许多官员们都在有分寸的工作着,很少有人死心塌地的为邪党迫害法轮功卖命。就是那些曾经参与迫害的警察,他们都在为自己找退路了。

    可是遗憾的是,空军装备研究院的某些人至今利令智昏,在光天化日之下逆天行道。

    2014年9月4日,在空军装备研究院内打工的法轮功学员杨爱仙,因给路人发放“神韵”新年晚会光碟,被恶人绑架,空军装备研究院治安办主任孙鹏带领恶警强行抄家,抢走《转法轮》书籍及一些传播信仰的资料,同时协助海淀区东北旺派出所恶警将杨爱仙非法拘留10天,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近日又悉,大院新来的政治部张姓主任号召全院人员踩踏李洪志先生照片,以这种方式确认至今仍在修炼法轮功人员,以便达到迫害修炼人的邪恶目的。这是多么的卑鄙做法。善良正直的人们都会为这个决定感到耻辱!感到悲哀! 感到痛心!如果你们不能够悬崖勒马,收回这个决定,必将受到法律和正义良知的惩罚,人不治天也要治!

    法轮大法是佛法。迫害佛法者罪业深重,一旦这样做了,定会遭到报应,为了不殃及自己与你的家人,写此信正告,希望三思后,从新做出行为选择。

    首先,你们应该明确:修炼法轮功不是违法犯罪,迫害法轮功的人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

    根据中国现有《立法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法律的立法权限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可是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是犯罪行为。判决法轮功学员所引用的法律通常是《刑法》第300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其中没有规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修炼法轮功是犯罪行为。因此,修炼法轮功不是犯罪。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法发(1999)29号]中提到法轮功,因该通知不是法律,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至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说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以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相关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显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所以,目前在中国修炼法轮功不是违法犯罪。而迫害遵纪守法的法轮功的人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

    第二、炼法轮功是信仰问题,信仰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对宗教信仰自由所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保护,基本上与国际社会通行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标准相同。

    极为遗憾的是,空军装备研究院的一些人,为了“保官”的一己之利,无视国家法律,严重背离了宪法确立的信仰自由的原则,把仅仅是传播信仰、说明真相等表达思想的行为,当作违法犯罪行为来处理,这是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

    一个人只要信仰法轮功,就有宣传自己信仰的自由。杨爱仙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行为,是一种表达自己信仰的法轮大法的真相的行为,属于人权自由的范畴。中国政府签署参加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中国政府签署了该《公约》,而你们却公然违背《公约》。奉劝空军装备研究院的所谓“治安人员”,不要助纣为虐,要为自己的未来着想,为历史负责。

    第三,迫害佛法者定会遭到报应。

    法轮大法是佛法。李洪志先生教导人们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法轮功洪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收到各国各级政府的褒奖、支持议案和支持信函超过三千项。法轮功学员是修炼人,修心向善,敬仰神佛。迫害佛法者罪业深重,一旦这样做了,定会遭到报应。

    这里以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为例:

    徐才厚是至今落马官员中级别最高的,是薄熙来的死党。政工干部出身的徐才厚被江泽民提拔至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是江泽民的“军中最爱”,自然是江泽民在军中贯彻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的得力干将。

    沈阳军区是徐才厚的根据地,而沈阳苏家屯也是最早被揭露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地方。徐才厚分管总政、总后,而军队医院器官移植的主管部门就是总后勤部的卫生部(民用医院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卫生部)。所以由军队主导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与徐才厚脱不了关系,徐是军队器官移植的顶头上司。

    目前在国际上欧盟议会通过了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决议。在国内,江泽民、罗干、周永康、李岚清、刘京、吴官正、薄熙来等中共高官在众多国家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告上法庭。

    这些恰恰说明了上天通过人间的法律程序对迫害法轮功元凶及其帮凶的大清算已经开始了。徐才厚之流今天的下场证明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全国上下、大江南北,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现在心惊胆颤了!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18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虽然罪名各异,但实际绝大部份是江泽民、周永康的追随者,是迫害法轮功的骨干,其中包括专职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六一零办公室”头子李东生。仅十八大后的3个多月,各级政法委官员被双规、逮捕的多达453人:其中公安392人,检察院19人,法院27人,司法系统5人,非公检法司系统10人,还有12名政法高官自杀。这是政法委给高层的报告统计。

    这仅仅是恶报的开始。在中国,迫害法轮大法遭到天惩的案例也不胜枚举:

    迫害法轮大法已经整十五年了,在多年后的今天,明慧网上有过万例的报道。他们或死于癌症、或车祸、或祸及家人、或被中共利用完了判刑。不明真相的人往往把这些事例当成偶然。殊不知,善恶必报是天理,从古到今都在遵循着。如果还在被迷惑紧跟中共继续迫害者,静心想想,你可否是下一个?

    希望你们静心了解一下十多年来中共从迫害法轮功中得到的是什么?迫害一开始,江泽民狂妄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为什么江泽民利用中共恶党倾尽全力不但没有消灭法轮功,相反,法轮功在全球洪传至一百多个国家?法轮功到底是什么?江泽民及其邪恶集团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迫害法轮功的人最终的下场又是什么?当你们了解这些真相之后,你就会知道自己正在做着什么样的蠢事,就会知道自己目前的处境了。

    在此提醒你们上网查一下“追查国际”的公告:全面追查周永康迫害法轮功的罪行中重申: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再次奉劝空军装备研究院迫害法轮功的恶徒悬崖勒马,希望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不要再充当中共邪党迫害良善的打手和帮凶! 希望你们能做出明智的抉择,给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未来。

    大陆法轮功学员

    2014年9月23日

    地址:北京海淀区安宁庄路11号院空军装备研究院
    邮编:100085
    院长:孙传英
    政委:刘艳勋

    **********
    后注:希望看到此信的同修,下载打印,或另外编辑,写作出更合适的文章,并邮寄给空军装备研究院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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