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几十万 得到一身轻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看一位同修在《明慧周刊》发表的文章《同修拿起笔来证实法》,我写一写自己在农村拆迁中亲身经历,那次我村的拆迁对我的触动很大,如没有大法的指导我难以闯过这一大关,可能误在常人中难以自拔。

长话短说。现在社会的现状大家都很清楚,邪党摧毁了传统文化、文明,人的道德一日千里的向下滑着。我是三个孩子的单亲家庭,十九年前为了给儿子结婚买了一所房子,手续都有,就是卖主没给房产证。平时我很相信人,他说丢了,我也没在意。反正能住、完成我的义务就行。十九年后的今天他后悔了,向我要五十平米,否则退款不卖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走常人的路还是按修炼人的标准闯过这一关?心情七上八下,外人七嘴八舌,心里似乎没个准了,真叫人剜心透骨。

我想我是大法弟子,身负助师正法的重大责任,师父告诫我们没有任何事是偶然的,都是与我有因缘关系的。我是不是前世欠他的,这世得还他了?可又想五十平米,好几十万呢,心里放不下。在这十几天中,大法书也学不下去了,却吃不下去饭,睡不着觉,睁眼闭眼就是这个事。我警觉了,这不是修炼人的状态,要用大法归正自己,认真学法,先分开是我想这些常人的事吗?不是纯正的我在想,是后天的观念是思想业在想。排不走,去不掉,我赶快学法,把它从思想中排斥掉,脑子中装進大法。

师父说,“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认为是你的了,到最后它不是你的,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著心,就得用这办法给你去这利益之心,就是这个问题。因为常人悟不到这个理,在利益面前都要去争,去斗的。”[1]这段法真象是对我说的一样。“举个例子,有一天单位分房子,领导讲:缺房住的人都过来,摆摆条件吧,讲一讲个人如何需要房子。各说各的,那人不吱声。最后领导一看就他比人家都困难,房子应该给他。别人说:不行,房子不能给他,得给我,我如何缺房子。他说:那你就拿去吧。要叫常人看,这个人傻了。有人知道他是炼功人,就问他:你炼功人什么也不要,你要什么呢?他说:别人不要什么,我要什么。其实他一点都不傻,相当精明。恰恰在个人切身利益上,就这样对待,他讲随其自然。”[1]这就是修炼人,这就是修炼的境界。

师父讲到大法弟子“做事先考虑别人”[1],我考虑到他了吗?我回想他盖房也很不容易,别说楼有影没影,也应该让他平衡一下心态。卖房时的价钱和现在差的太悬殊了,他现在后悔的心情可能比我都难过。

我圆满的解决了这场房产的纠纷问题。负责给签字的律师都说:“没有见过象你们这样不打不骂就和平解决了问题的”。是大法让我的心情平和了,对利益的执着渐渐的淡忘了。

层次有限,不对之处,敬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