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放弃” 最后什么也没丢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六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十月份正式走入大法修炼的,从修炼前至今,我都一直做着二手摩托车的生意。在这些年的修炼中,我逐渐的放弃了对利益的执着,按法的要求去掉了一些常人的想法和做法,实修自己,逐渐的把证实法、救众生放在第一位。

每次在开行的前一天,我都力争把大法的真相资料、公告、宣传单布置到行上显眼的地方,让更多的人看到真相。因为九点至十点是居民最容易得到真相资料的时间,我就放弃这个做生意的最佳时间段,去到附近居民区发真相资料。

因为我按法的要求做事,按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最终我什么也不会丢的,有时会得到很多,甚至有时得的不太合常理。下面是我在生意中的几件实例:

一次,一位老者同意买我的一辆车,价格也谈完了。这时又来了两个年轻人,示意给我加五十元钱要买这辆车。这时我马上想到自己是修炼人,要讲信用,不能出尔反尔,况且老者给的价格也有利润,我不能见利忘义,就把车卖给了老者,随后对俩青年進行解释,并答应帮他们找这款车型,互相留了电话。他们说:“哥们讲信义,我们信你的。”事后我帮他们联系了车。事后一个月左右,突然接到他们的电话说:“朋友有两辆车打算卖,价格便宜,你过来吧。”我们约了地点见了面,他们说:“价格你说了算,我们相信你。”这时我马上意识到,我得到人们的信任,是按法轮大法修炼所得到的,我绝不能反过来利用这种信任搞价格欺诈,我应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放弃“大赚一笔”的想法。结果我只是按市场一般价格做了这笔生意。

常人做生意,早上六点前就都到行了,买卖就已经开始了。我因为要晨炼、要发正念,那个时间自然到不了,所以一般是在八点以后才能到。一次,同行要兑给我一辆车,价格便宜,质量较好,我简单的看了手续就买下来了。后来我想:我来的这么晚,同行人很多的,这车怎么无人要呢?就问了别人,别人说,某某说这车的发动机号码不符合手续,所以没人要。我当时一惊:这手续这么全,架子号对,发动机应无问题呀(当时就应认真核对,也是自己看到价格便宜心态就不稳了,才没核对发动机号)。于是马上核对发动机号,车的发动机号被油泥挡住无法看,费了很大劲才把油泥擦掉,发现都符合手续。也就是说,在这之前根本没人看过发动机号,“发动机号与手续不符”之说也就不存在。当时我悟到:这也可能就该我得,也许是师父在鼓励我学会放弃,多在法上用心,即使晚到商行也能赚钱。

还一次,许多人围着一辆车看,我刚到行,也去看,一看价格很便宜,车况也较好,因为有人说排气筒烂了,所以无人买。我简单的看了看排气筒,外面有一层装饰纸,排气筒没有烂,我就买了。这时马上就有人过来说:“我给你加二百元钱卖我吧。”按市值,这车我可赚五百元,这时师父的话我想起来了,我不能做那样变异的人,就把车卖给他了。在去银行取钱的过程中,给他讲了真相,做了“三退”。

按常理,排气筒外的装饰纸,对于看排气筒烂不烂不起什么妨碍作用,何况行内“高人”有的是,可是呢,他们就是误判了,从而把机会给了我这晚到的、“不厉害的”,让我赚到了。

从法理上知道,今生的福份(包括业力)不是一生一世决定的,是一个久远年代遗留下来的,更不是常人的努力与否所能决定的。所以我们首先不能忘记自己是修炼者,而后才是生意人。

从自己几年的生意效果看,也是这样的。近年在同修帮助下,通过学法,执着心放弃的多了,生意上投入的精力渐渐减少,对“三件事”的用心在增加。对救度众生的事投入大了,生意收效反倒是最好的时候,自己自然也就把这种收效用到证实法上去,加大投入,做一些需要资本稍大的救人项目,也给资料点救众生提供了较好的物质基础,当然日常生活也方便许多。

通过学法和实际事例我悟到,修炼人做生意虽然和常人的工作形式一样,可是它却是修炼的载体,自己心性的提高、对法的理解、证实法、救度众生都贯穿其中。不断的放弃常人的各种执着心,才能不断的同化宇宙大法,最后功成圆满。在做生意中时时有利益的触及,体会到放弃常人的因素越多,生意就越顺畅,而且还会有轻松做生意的感觉。这时才会有更多的精力用于证实法、救度众生之中,同时自己的境界也在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