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市政法委书记彭庆国的恶行和恶报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在滕州,彭庆国可谓是“大名鼎鼎”,官方身份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司法局局长等等,在滕州霸道经营多年,无人敢惹。他对外自称省里某某领导是他亲戚,枣庄市原市委书记刘玉祥(现已退休)是他干爹,长期包养了两名女人。每次民主评议干部,他是次次倒数第一,但是依然被提拔重用,在滕州,这是公开的秘密。

同时,他也是滕州最大的“大哥”,手下“小弟”数百,资产近亿,滕州的房地产项目大多由他说了算。他的口头禅就是:“对待百姓和拆迁工作必须‘白加黑’!”“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打还是不行的!”由此,产生了一种“跟着彭老大混,什么不用问!”的黑恶势力横行的局面。

彭庆国在任司法局局长和政法委书记期间,积极执行江氏邪恶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泯灭良知,善恶不分,黑白颠倒,违法违宪,一意孤行,利用手中权力伙同滕州市公安、检察院多次对法轮功弟子实施绑架迫害,多人无辜被冤判,失去工作。例如: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山东滕州大法弟子闫燕与同修一起讲真相,遭到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被“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绑架到滕州市看守所,闫燕于二零一零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八年,现被济南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肖成德于二零一零年六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山东省滕州市无所屯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刘思静已被送到济南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山东滕州市“六一零”强行将大法弟子张泽运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大法弟子魏跃玲、陈霞、刘庆龙三位在山东省枣庄滕州市官桥附近散发大法真相传单时,被滕州官桥派出所绑架,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被诬判三年,十一月转到济南监狱。

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大法弟子张金玲在单位被滕州公安局国保大队王琦(指导员)、刘(某)、王飞、张猛等十多人及山亭区国保大队联合绑架,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被诬判一年两个月;等等。

至今仍有多名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大法弟子被彭庆国等人非法送进监狱、劳教所进行迫害,给家人和亲属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和恐惧。

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天彭庆国的恶毒、贪腐、残暴、淫乱的低劣人品曝光于世人面前,最终得到可耻的下场。彭庆国现在已被中纪委作为山东省大案要案的典型。常言道:常行好事,莫问前程,人不报应,天自报应,作恶多端,必遭天谴,这是永世不变的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