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呼玛县邵丽华自述三次被非法关押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我是黑龙江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大法弟子,名叫邵丽华,今年46岁。是96年7月有缘得法的。通过学法炼功修心性,使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知道了人在世上的真正目的是“返本归真”。随着不断学法身体的变化很大,走路一身轻,我修炼前,虽然没有什么大毛病,可小病不断,经常头疼而且还轰轰响,耳鸣,神经衰弱等,在不知不觉中都好了。

就在我沉浸在得法后的喜悦幸福和升华时,九九年七二零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记得那是七月十九日早晨不到四点钟,警察就把学员王敏、马雅先带到公安局关起来了,还把师父法像也拿走了。等早晨4点30分我和十几名学员到炼功场地正要炼功时,突然来辆警车,当时由公安局长王云龙带了两名警察,其中有一名警察叫包显峰,非常凶狠的给每个学员登记,上了所谓的黑名单。并声称从此以后不许再炼了。我的心情非常难过,心想这是怎么了,这么好的功怎么说不让炼就不让炼了呢?也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真象天塌了一般。下午我们在外面的学员去公安局要人和师父的法像。去了之后他们不但不放人而且还凶狠的说:“等上边通知下来看你们怎么办”,那意思就是都把你们关起来迫害。等到晚上七点多钟他们把人放回家但师父的法像没给。

到七月二十日下午电视上出现诬蔑大法的通知,当时我都懵了,真如晴天霹雳,万箭穿心,一听播的都是造谣诽谤,栽赃陷害大法和师父。于是我冷静下来背诵师父《精進要旨》〈为谁而修〉坚定信师信法的一念。随后就是公安局派人挨个学员家收大法书 资料。当然我什么书也没交给他们。再后来就是办学习班,签字。负责迫害的负责人是原政保科长郭长友,原公安局长王云龙。在大会上他们说了很多诋毁师父和大法的坏话,郭还让每个人都要表态,说一句诽谤大法的话。

转眼就到二零零零年元旦了,大法学员在没有地方说句公道话的情况下,纷纷进京上访证实法,于是我和两名同修在1999年12月31日晚出发去北京说句公道话,回来后真感到是捅了马蜂窝,马上就被抓到公安局开始迫害,当时是叫正国义的恶警审问,他象疯了一样打我,扇耳光。还有一个警察叫陆小东帮忙揪住我头发。打完之后站到晚上11点多,然后把我们三个关进看守所。第二天一早就又带出去迫害,还是郭长友,进屋就对我们破口大骂,对人格上侮辱,不堪入耳。还诋毁师父诽谤大法,一副十足的流氓相。又对我们大打出手之后,又被警察关守彬审问,真象对待重罪犯一样。被非法关押在韩家园看守所里,里面的警察除了轻视嘲笑就是谩骂我们,说我们是傻子,给我和同修及家人带来很大痛苦。现在想起来它们不分是非善恶。

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回家后还是没有自由,片警关守彬天天到家看一遍,晚上在门外蹲坑,怕去北京上访,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 ,四个警察突然闯入家中,问“还炼不炼?”,我说“炼!”并且拒绝签字,他们很生气的走了。晚上五点多钟,一个叫赵英的片警又闯入家中骗我去派出所谈话,我和同修杨成平去了就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超期非法关押,又被关押了四十五天,强迫写什么保证,还问家人要了三百元钱的伙食费,才肯放人。非法关押期间。受尽了折磨吃的猪食不如,还强行干活。

第三次被非法关押是奥运前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上九点半左右。两辆警车突然开到我家门口。从里面下来七、八个警察,都是年轻力壮的男士,带头的恶警叫徐哲,王颜鹏进屋就让我在他拿出的搜查证上签字。不许我动,其他人开始翻东西,我说“我没有犯罪,你们为什么要抄我家”。我还看到放在炕上的两个手铐,徐哲说“我们是要搜查的,就是我亲爹家也不行, 你让翻也得翻不让翻也得翻”,于是他带的一伙人七手八脚翻了起来,足足翻了三个多小时,把所有的大法书、法像、磁带、mp3,连孩子学习用的复读机也不放过。先照相作为证据,然后把我和东西一起带走,折腾到半夜一点多。他们把我带到公安局审问。第二天一早五点就送到韩家园看守所非法关押。之后每天不分白天黑夜的提审,三伙恶警轮番审问,他们软硬兼施刑讯逼供,七月二十八日徐哲又带一伙人去我家又翻了一遍。最后公安局局长刘亚友对我审问。连蒙带骗如果不把问题交代清楚,否则要判重刑,还说了一些侮辱人格的话。强迫我写什么东西。给我精神上带来巨大压力和伤害。

我被非法关押一个月交了三千元保证金才出来,宋宇收的钱,当时也没给收条。说三个月返还,等三个月后去要钱时,宋宇又让写深刻反省悔过书才能给,言外之意就不打算给了,到现在也没有返还。恶警真是不讲道理。

以上是我被迫害的真实经历。我希望参与迫害的人,能悬崖勒马,不要跟着恶党走了,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就会天赐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