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警察的信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的警察们:

我的妻子李珊珊现在被关押在你们劳教所的二大队,正是因为这样的缘份,我有机会给你们写一封信。

我的妻子是因为我被非法关押于在天津市港北监狱(现改名为滨海监狱)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港北监狱对我的酷刑迫害,遭到报复陷害,于2011年11月25日被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的。

当时妻子只看了一眼唐山国保拿的“劳教通知书”,上面既没有理由,也没有起止日期。当有人问唐山国保警察劳教时间时,警察随意的说“那就算今天吧。”(那一天是2011年11月9日,珊珊被绑架是2011年10月29日)。直到今天律师和家属也没有见到那张所谓的“劳教通知书”。这就是中国的劳教制度滋养的罪恶。(那些穿着执法衣服的人真正的行为却是在犯法。)

我从港北监狱回家后,不久就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要求会见妻子,长达一年时间我和律师都遭到无理拒绝。直至上周我去劳教所时,终于见了妻子一面。

我是亲身经历过劳教所和监狱酷刑迫害,也亲眼看到过太多的身边发生的迫害大法学员的事,我的四位朋友(唐坚、鲁德旺、朱文华、李希望)就是被监狱和劳教所酷刑迫害死的。

你们也应该知道今年在大陆传媒《财经》旗下的杂志《Lens视觉》杂志所发表的《走出马三家》,被大陆各大门户网站登载,虽然只一天时间,大部份网站就删除了该报道。但是这件事也已经广为人知。知情人都知道,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主要迫害对象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十年来,明慧网曾发表了8000多篇揭露马三家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的报道。但由于新闻封锁和对法轮功的造谣宣传给人们思想造成的障碍,很多人不接受这些真相。但现在第三者媒体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所曝光的部份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的真相我想应该引起你们重视了。

也许有人说,政府公布的调查结果不是“那样”的。必须说明的是,该事件的调查组组长张凡、副组长张超英皆是辽宁省迫害法轮功的头目,而张超英本人原来就是马三家教养院院长,他就是迫害直接责任人。现任辽宁省劳教局局长张超英原来曾任马三家教养院的院长兼党委书记。这样的调查能是客观公正的吗?

也许你们有些人觉得,这与我们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我想提醒你们的是马三家劳教所是迫害大法弟子残酷手段的示范点,全国监狱和劳教系统曾多次组织去马三家劳教所学习“经验”,而你们河北省女子劳教所是作为现在河北省唯一的关押女大法学员的劳教所(河北省的“马三家”),近些年来也发生过太多的迫害大法学员的事件。法轮功学员赵烨、郝玉枝、刘伟就是被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胡苗苗、冯晓梅、冯瑞雪、李慧琪、李惠云、李艳香、张利民、郄丽莉等都曾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被酷刑折磨,还有很多迫害大法学员的典型事件我建议你们到明慧网查一下。这些年来有多少发生在你们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的报道,有名有姓,有时间有事件有迫害人。我想你们应该对你们身处的工作环境和发生在你们身边的事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

基于这些事实,我对妻子李珊珊在你们劳教所的处境非常担忧,再加上长时间不让我会见妻子,这种担心就与日俱增。上个星期我去你们劳教所,终于见到了妻子珊珊。简短的几分钟,我了解到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不让她给家里打电话和写信。而且目前情况下,每天出工干完活后,把她单独关到隔离室(据说是禁闭室改的),有警察和多名被劳教人员每天强迫和她“谈话”,一直到晚上10点才允许回去睡觉(最近又听说还在更严重迫害她)。当说到这些情况时,会见的通话电话被警察切断了……我妻子是被恶人陷害后被非法关押在你们河北省女子劳教所的,是属于非法拘禁。每天还要干大量的活,收工后还要强迫她改变自己的思想。当我问劳教所警察(管理科魏科长)时,魏科长说这是他们必须要做的“教育工作”,还说对我妻子实施的是隔离式管理,魏科长说这都是正常的。我想提醒你们的是,强迫别人改变自己的信仰是不道德的,试图改变别人对“真、善、忍”的信仰更是错上加错。这都是显而易见的道理。而且劳教所的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他人改变信仰”犯罪。当我给劳教所所长安焕娥打电话问及此事时,安所长说:“绝对没有此事。”可是这件事是我妻子本人,劳教所管理科魏科长(警号1356074),二大队队长(女,警号1356095)都证实了的。

你们劳教所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他人信仰罪”,而且你们还给我妻子“加期”15天,更是罪上加罪。你们应该立刻停止对我妻子本人的迫害。

现在不断的在有善良正义民众签名营救法轮功学员。听说目前有很多位善良民众签名营救我妻子李珊珊。这和你们劳教所对她的伤害已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反对对大法学员的迫害中来。也会有越来越多的正义民众会督促和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调查劳教所和监狱等场所对大法学员用各种手段迫害的罪恶。

每次在你们劳教所,看到进进出出的警察,我时常想,你们也都有自己的亲朋好友,每个人在社会上都表现自己人性的一面。有着正常的思维方式。为什么一到劳教所、监狱里,面对这些被非法关押的人,有些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就会充分发挥人性恶的一面,当然我也知道很多是环境造成的,有些老狱警在带小狱警的时候都说必须要这样,甚至说“不能把他们当人看”。因此一些年轻的狱警就以为这些手段方式都是 “正常”的了。但是有句话“人做事、天在看”。人做什么事都是要自己承担后果的。千万不要以为你是“按照上面的意思”做就保险了,上面用你的时候,会纵容你们胡作非为。当他们不需要你的时候,你们就会成为替罪羊。这种例子已经很多了。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 “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柏林墙的卫兵,没有因为执行命令枪杀逃亡者而逃避法律的制裁,以良知这个最高审判原则被判三年半徒刑等等。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恶行被调查是迟早的事,那些被迫害致死、致残、致伤的大法学员和家属们以及那些被劳教所迫害过的其他人,不会让你们劳教所迫害完就完了的,因为这个世界永远有“正义”二字,这是不能改变的。何况“善恶必报”是天理,不管人信还是不信,天理就是天理,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中国的劳教制度本身就是非法的(没有经过法院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违背宪法、法律,违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劳教所的解体是必然的,关键是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的表现都是实实在在的个人行为,都会因此获得“善恶必报”的结果。赶紧远离迫害大法学员的罪恶吧,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请不要把不符合个人观念的事情都看成是对立的。也许这是你们了解事实真相,端正自己行为,选择美好未来的越来越少的机会。

周向阳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