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中级法院突然取消二审 雷胜利仍被关押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通城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雷胜利非法判刑后,雷胜利依法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原定于三月十九日进行二审,但临到开庭时,却突然无任何理由取消二审。目前雷胜利仍被非法关押。

她的家人表示雷胜利已经准备好辩护词,他们完全不知道咸宁市中级法院为何突然取消二审,他们也没有接到任何解释。

雷胜利在辩护词中叙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幸福美好,和遭中共警察绑架、迫害的经过,并从法律角度阐述修炼法轮功无罪,迫害有罪。以下是雷胜利自我辩护词的主要内容。

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是正法

我以前因为受共产党无神论的影响,不相信神佛,也不相信善恶有报,在名、利、情中拼搏,遇事爱争爱斗,遇到矛盾想不开,心中总是愤愤不平,结果把身体搞的一身糟,心脏病、神经衰弱、手脚抽筋、妇科病等很多疾病长期折磨着我,治疗也不见好效果,又没有什么多的积蓄,整天在病痛中挣扎,家庭矛盾日趋加重。想一死了之,我又放不下孩子;想好好活着,却有多种疾病缠身,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就在这种极其矛盾的心境下,我幸运地遇到了法轮功。初期只听说过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好,出于求生的本能,我也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开始学炼法轮功。没想到,法轮功真的很神奇,我炼功不久,我的全身各种疾病都在不知不觉中没有了,全身轻松,那时我才真正体会到人没有病是什么滋味。

随着拜读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等书籍,我才知道:法轮功不只是祛病健身,还在于法轮功是上乘佛家修炼大法,教人怎样按“真、善、忍”宇宙特性为准则,从做好人起步,遇到矛盾看自己的不足,修心性,提升道德,敬畏天地,珍惜生命,在矛盾面前也能坦然处之,心情愉快,心胸开阔,心境平和,家庭也随之充满了笑声,其乐融融。我真正体会到,法轮功真好,法轮功真的能让人身体健康、家庭和睦、道德提升。那时我才真正懂得人生的真正意义所在。这是我的亲身实践。

这种亲身实践不只是我。据公安部门统计截至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时中国大陆已有大约上亿人修炼法轮功。从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方面看,也有比较翔实的材料证明法轮功真好。一九九八年五月,国家体育总局对法轮功进行全面调查,结果表明,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97.9%。不只是中国,在外国也是一样。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三日,李洪志先生赴法国巴黎传授功法开始,到现在法轮功已经广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修炼法轮功的群体中有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军人、医生、文学艺术家;有目不识丁的文盲,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工程师、教授、科学家;有七、八十岁的老人,也有青壮年和儿童;有在宗教和修炼界修行探索多年的智者。炼功群众遍布各个地区、阶层、职业和年龄。

绑架我的基本事实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上午十时许,我一个人闭门在家做家务,本县国保大队的黎成刚、张定二等人突然撬开了我家上锁的大门闯了进来,说要带我去找大细爷(我的丈夫黎木生)有事。我们修炼人真诚善良,处处为别人着想,哪怕他过去多次迫害过我,我也不记恨在心,也没怀疑他的话,也没戒备他,就信以为真,下楼去上了警车。到了马路上,黎成刚就下了车,张定二等几个警察将车开往相反的方向,我才警觉起来,就问到哪里去?张定二他们才说要送我去第一看守所,我才知道受骗了。

后来知道,随后他们就非法抄我的家。在没有任何亲属在场的情况下,他们抢走了我的合法私有财产,包括学法书籍、电脑等。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我本已康复的身心受到巨大的刺激和伤害。

在一审法庭上,两位律师替我做了无罪辩护,一审法庭无以应对,仍将我一直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长达近十一个月,导致我旧病复发。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通城县法院下达所谓刑事判决书,诬判我有期徒刑三年。我认为这个一审的“审判”全过程是完全错误的,违法的。

谁正?谁邪?

我看到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法轮功的宣传,如:“天安门自焚”等(里面的破绽很多,如:气管切开后第四天能声音洪亮地唱歌,远、近和特写镜头都有,不可能只是天安门广场摄像头拍摄的,等等),都是骗人的谎言,心想:法轮功是正法,可是共产党却把法轮功诬蔑为邪教,还假借法律之名迫害法轮功,这不是践踏法律吗?这不是破坏宪法尊严吗?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我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到北京上访,却被非法劳教两年。这本是共产党的错,劳教制度本来就是违宪的,现在不是说要废除中国的劳教制度吗?这说明,给我戴的这个帽子就是冤枉的,可是这却成了这一审中判刑的筹码。共产党自己制定的法律,可是共产党人却不遵守,践踏法律的尊严。我们上访向中央反映实情。可是政府不听,还用谎言掩盖。我拥有法轮功书籍、法轮功真相传单及光盘,是把共产党封锁的真相和制造的假相告诉世人,行为上是在用生命在维护中国法律的尊严。这恰恰是在自觉行使《宪法》规定的“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这本是应该嘉奖的义举,可是你们却要昧着良心要诬判我三年。

我学炼法轮功,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淡泊名利,道德升华,思想高尚,舍生取义,平和理智,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这只能对社会有益,怎么会危害社会呢?

而中共党政军警医等把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强行活摘,卖给有钱人,再把尸体进行加工,从中牟取暴利;假借法律之名,把很多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判刑,使很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采用很多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使很多法轮功学员致死致伤致残致疯……导致国际上很多国家起诉江泽民、罗干、周永康等,这不是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甚至对整个世界有危害吗?

这其中谁正?谁邪?一目了然吧!

法律的最本质特征应该是惩恶扬善。国家法律的实施本应该是保护善良好人、惩罚邪恶坏人的过程。法律不应该惩罚象我这样的好人。

除了法律,还有天理。在今天人类社会的关键时刻,在中共走向灭亡的时刻,只要你能认清什么是正,什么是邪,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能对法轮功学员(包括我)做无罪裁判,退出邪恶组织,你就是在自救,你就有生的希望。俗话说“路在人走,事在人为”。在这十字路口上,希望你们都能够把握住自己,做出正确的选择,拥有自己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