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以法为师 修炼的路才不会走偏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修炼十几年来,时不时的会从明慧上看到一些同修,因不能“以法为师”[1]而出现的问题,比如:参与集资啦;跟着开天目的同修跑啦;跟着“高人”邪悟啦;被国内外邪恶网站的邪悟者带动啦……而慈悲的师父总是一次又一次对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

特别是近一段时间,师父连续两次写评语纠正我们在修炼上出现的问题。对此,我心里有种沉重感:“师父对我们太操心了,我们不应该这样呀!”

回头想想,我们遇到的这些问题,法中都讲过呀,这不难鉴别呀。只要以法为师,是不该出现的呀。我想,跟着跑的人,糊涂的人,被带动的人,肯定是法没有学好,关键时刻没有用法来衡量,这是修炼人的原则问题啊。

我们地区虽然很小,但是,修炼中对每一个同修始终都存在着以法为师的考验,在一些大地方出现的问题,在我们这地区都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就我自己而言,也遇到一些触动在这方面修的扎不扎实的考验。

7.20后,在邪恶的疯狂迫害下,本地一些同修和几个开天目的同修走的很近,甚至恶人在办洗脑班和所谓“家访”前,同修都要找开天目的同修问问:“这事该咋办?怎么回答他们好?”在这期间,我接触了一个开天目的“高人”,他不但“能”看到另外空间的景象,还能写出许多表面看来似乎是那么一回事的“理”,他说是师父给他的智慧,他是有使命的,很具迷惑性。他能经常当着大家的面,一针见血的指出你的缺点。一些不太成熟的学员,当别人能指出自己的缺点时,会出现一种错误的心态:“呀?他比我修的好,我得听听他的。”可是,接着,他就给你来段邪悟。因此,许多学员围着他转。

当时,让我很警觉的一件事儿是:他当着同修的面抽烟。当我指出他不符合法时,他声称:“如果我没有这点人的东西压着,早就走了。”他还告诉同修:公安部的人找他看过;某市长找他看过……他给一些学员的印象是:不仅修的“高”,也是个“通天人物”。可是,交谈中,我发现他说的很多话,太离谱儿。虽然,其人极善辩,但那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话,只要用法一衡量,立即原形毕露,经不起推敲。渐渐的,我便疏远了他。

当然,最初我也不是一点没有被带动,但是,当我“以法为师”走出来时,感到那是修炼人的一步“险棋”。你承认什么?认可什么?证实什么?这可是一个修炼人的根本啊,宇宙的神都在看着呢。

中国大陆的情况复杂,说不上什么时候会冒出个什么事儿来。但我始终牢记师父的话:“所以我说啊,我不在了也好,你看不见我也好,要‘以法为师’,就学这个法。你成与否,行与否都是这个法。”[1]我就是靠着师父的法,这些年在正法路上走过了许多险象环生的浪滩。

有一次,一个同修领着一个7.20前曾是辅导员的人来了,当时有点神神秘秘的样子,她说:“你也是老弟子了,层次也不低了,正法到现在了,有些东西你也该知道了。”我说:“什么东西?”她从牛皮纸袋里拿出一叠复印稿,说:“这个给你,是十讲。”我刚瞅了一眼,就说:“这不对呀?师父的法就九讲啊。咋出来个十讲呢?”她说:“这个不公开,一般层次的人还看不到呢。”当时,我毅然的说:“师父传法都是公开的,这个我不要!你拿走吧。”她看我态度坚决,也没有勉强。我警告她:“你很危险呀。很危险呀。”她看了看我,很失望的样子走了。

事后我想:为什么我能遇到这样的事儿?是因为自己有好奇心,愿意听那些悟法高的,这回就给你来个“高”的。

还有一次,同修领来一个从监狱里迫害出来不长时间的同修,说是自以为悟的挺高。见面后,我感到此人不是修炼人那种平和慈善的状态,有种“斗”的劲儿。交流中,他说他和师父是从宇宙外来到宇宙中的……我当时一愣,立即截断他的话:“所有的生命都在宇宙中,只有师父在宇宙外,这是师父多次讲法中说的,你悟的不对呀。”他大声的说:“如果我不是和师父一起从宇宙外来的,那师父还有必要讲这个法吗?法是讲给弟子的,你不要觉得自己高。我悟出来这个理也不是偶然的。”我问他:“你每天看书吗?”他说:“不看。”“那你发正念吗?”“不发。”“那你讲真相吗?”“不讲。”我说:“那你连修炼人都不是,还跟我交流什么?你走吧。”

在大陆邪恶的迫害环境里,有些同修们对国外同修做的轰轰烈烈的大法项目,十分“钦佩”,愿意为此付出。可是,这正是容易被邪恶钻空子的地方。一段时间里,本地一些同修都在兴奋的谈论:“某某同修和师父身边的弟子有联系,可以经常沟通,这样不会走弯路。”我当时挺纳闷儿:“师父身边的弟子也是弟子呀,这有什么兴奋和惊怪的呢?修不好,谁都上不去。”

一次交流时,我也去了。可是,我发现:大家对该同修很崇拜,很爱听该同修讲,都想听听“师父身边弟子”传来了什么消息?或者间接想知道一点师父的情况?当时我心里很别扭,我想起了师父的许多法:“進门不分先后都是弟子。”[2]“以法为师”[1]……大法修炼,可没有“上部座弟子和下部座弟子”之说。心性见证一切!心性多高功多高。师父不会给任何弟子开后门,你在哪儿不管用,谁不以法为师就危险,按着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你就永远不迷航,什么“烟幕弹”都能鉴别。于是,当时还没有交流完,我就跟该同修谈了我的想法。指出他这样做的危险和后果。想不到的是,同修很感动,说:“谢谢你提醒了我。你说的对呀。”

还有,这些年来,本地也出现过集资的事儿。有一次,一个同修找到我,说是国外大纪元和新唐人急需用钱,他银行里有路子,可以直接把钱汇给新唐人总裁,并且还拿出新唐人总裁的“亲笔签名”和“提供的账号”。最初,我也动摇过,可是细一想,比对,这事不能做呀。师父从传法到今天,对大法修炼动钱的事儿很严肃,法中讲的很明确。大陆在集资上屡次出事儿,这事不能做啊。当时,看似参与和不参与,只是表面看很简单的事儿,而以法为师的冷静衡量,那却是很严肃的。我果断的回绝了。

我体会,修炼中能够被迷惑的,一定是法没学好,由于法没学好,遇事才没主见,才听别人哄。只有多学法,心里有法,关键时刻才能以法为师。才有鉴别力,才能走的正。

一点浅见,意在与同修交流。恳请同修批评指正。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 《法轮大法义解》〈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的建议 〉
[2]李洪志师父著作: 《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