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俩老年妇女被非法庭审 律师称信仰无罪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进贤县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以持有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由,对两位老年妇女万菊花、邹六美进行非法庭审。两位正义律师在为她们作无罪辩护时指出:以信仰定罪违反宪法,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两位法轮功学员。

对于律师的辩护,在公诉人位置上的张代平竟这样回应:“什么信仰?又不是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 表现出其对信仰、宗教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的无知。据悉,张代平是检察长。

万菊花,女,今年六十八岁,普通农民;邹六美,女,今年六十二岁,李渡镇毛刷厂退休工人。

两人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被进贤县国保大队、李渡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进贤县看守所已半年之久,期间遭到非法审讯、逼供。在法庭上,两人看上去都身体虚弱,说话声音也很弱。

两位法轮功学员在陈述时都指出,自己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做好人没错,告诉他人诚念“法轮大法好”就能度过灾难,也没有错。来自北京、广东的两位辩护律师在辩护中指出,两位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属于信仰范畴,应受法律保障;信仰和言论不应该被定罪,对信仰定罪违反宪法;炼法轮功可祛病健身,法轮功学员以“真善忍”为生活标准,做一个好人,她们是无罪的。

律师还指出控方在程序上多处违法:相关证据是违法取证,重要证据不合法;控方竟将两张空白搜查证拿到法庭上来作为开庭的依据,说白了就是警察拿着空白搜查证想搜查谁就搜查谁,没有哪部法律规定办案中可以用空白的搜查证;警方在提审万菊花的时候,使用了变相的刑讯逼供,长时间逼供,不让睡觉;起诉书指控事实前后矛盾,事实不清,等等。律师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的两位当事人。

据悉,万菊花、邹六美与李芳兰、吴春玲等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先后在家中被进贤县国保大队指使的李渡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李芳兰、吴春玲当天被劫持到南昌县洗脑班迫害;其中邹六美七月二十四日中午被警察以诱骗方式绑架。法轮功学员李芳兰后被非法劳教。邹六美据悉也被非法批劳教两年。

在二月一日的非法开庭的前几天,邹六美的大儿子因为母亲要被非法庭审,伤心过度,突发身体不适,送医院治疗,因医疗事故死亡在手术台上。邹六美的丈夫要求法院让她和儿子见上最后一面,法院同意了,可是公安局竟不同意。邹六美现在已被中共迫害的家破人亡。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电话:
原国保大队长邬建华5664385 5665382 13807001360
国保大队长韩国昌13803530559,李渡镇石桥村人
国保队陆钟毓、付兵 13970001126(此恶人追随邪党多年)
检察长张代平079185699263
法官毛国忠13970955661
叶深山政委书记13807007585
法制科吴生根13807007749
曾志成 610办主任13607005569
章国文 610办副主任13970850123 办85622204 家85667687
吴丽帧 610办副主任13907085339 办85622203 家85626166
李渡派出所:
电话85638225
所长支玉华13607002966 办85638266 家85665721
彭龙印13870697612
姜金平 13879196239
雷显标 13576014750
恶告人:王员连、汤奇根139070043(住址李渡镇万寿宫2号)
其他相关参与人员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