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为“转化”找任何借口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九九年以后,在邪党的红色恐怖下,我曾多次的走过弯路,向邪恶妥协,做了作为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事(已写严正声明),虽然过后每次都痛悔不已,但内心深处,仍不自觉的为自己辩解,认为自己实在是承受不了了,而且还和同修说什么如果把历史倒回去自己也只能是这样做(意思是自己在迫害下别无选择),并清高的认为自己和那种主动“转化”的邪悟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但近日通过与一直正念正行走过来的某位同修切磋,及阅读明慧网九月二十七日文章《法中生 神志清》,我终于悟到了自己此前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所谓“转化”,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迫的,对于一个得过法的生命都是绝不应该做的,是一个生命最大的耻辱。向邪恶主动“转化”与高压下的被动“转化”,貌似有所不同,但背叛师父与出卖大法的实质却没有任何区别。况且,主动“转化”的人,多是被另外空间邪恶生命操控下所为,其本人的主意识往往是不清楚的;相反,许多被动“转化”的人,是在怕心等各种人心驱使下的违心所为,自己并非不清醒,只是当时是人的念头占了上风,在关键时刻走向了人。

作为一名大法学员,在这件事上的任何辩解、开脱与掩盖,都是不向内找、向外找的人心表现,是犯大错后仍根本不懂得修自己的表现,是危险的!而对所谓被动“转化”的认识不清,也是很多学员之所以一错再错,屡犯不改的原因之一。

其实,师父在九九年以后的多处讲法中早已讲过:“大法弟子们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向邪恶转化”[1],师父在《精進要旨二》<位置>中讲:“人就是人,关键时刻是很难放下人的观念的,但却总要找一些借口来说服自己。”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中讲:“被魔利用后表现出来的邪悟还觉的是在理上,还自己断章取义的从法中找为自己辩护的理由。”

长期以来,自己不能对照大法,看清自己这种变异的思维理念与败坏的观念,而且一直固守着这样的认识不放(即高压迫害下的违心“转化”别无选择且情有可原),究其原因,还是自己长期以来学法差,人心重,带着很强的人心与人的观念看法、理解法,甚至不自觉的评判法、衡量法,向外找、向外求造成的,今后就一定要正视自己的不足,尽快修去这些人心与人的观念,跟上正法進程。

各位大陆同修中,如果有与我一样曾被动“转化”、有着类似观念的学员,也希望能从这种错误的认识中尽快清醒、归正,理性的升华上来,在真正的正悟中精進实修,助师正法,走向圆满。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在海外电话会议上的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