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征平被迫害致死案 家属控告索赔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四川省西昌市法轮功学员方征平,约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左右被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致死。方征平的父母委托的律师在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中,遭到云南第一监狱的故意刁难。

方征平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四日在云南绥江县被中共绑架,后又被绥江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三年六月传出,方征平被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致死,时年六十岁。方征平的父母高龄八旬,委托两名律师申请国家赔偿,前往云南第一监狱了解情况。

几经推托延宕,云南一监办公室副主任普明辉终于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与律师见面,称将于十月十四日上午委派专门的法律顾问与律师商谈有关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宜。

十四日上午,方征平的父母的两律师如约到云南第一监狱,普明辉让法律顾问及一名警官三人与律师商谈此事。但所谓法律顾问不提一点关于方征平死亡相关的问题,却提出三点似是而非的要求刁难律师:第一、要求两律师证明家属的委托手续的真实性;第二、要求两律师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同意代理此案的公函。第三、证明委托人与方征平之间的亲属关系。

两位律师回应:“第一、委托书的签名及手印即可证明委托人的真实意思。第二、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什么案件需要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代理案件的公函。第三、云南一监在收监方征平时,已经向委托人(方征平的父母)下发过相关文件,表明狱方知晓委托人与方征平之间的亲属关系,且狱方在之前的多次协商中,都未对委托人与方征平的关系提出任何的疑问,甚至非常清楚方征平的家庭成员及地址。””

云南第一监狱人员及法律顾问于是拒绝与两位律师继续商谈相关问题,也拒绝出示与方征平死亡案件相关的十二项资料。

目前,方征平的父母委托律师已向纪检监察部门控告云南第一监狱的违法行径,并申请赔偿。

相关部门信息:
区号: 0871

1、云南省第一监狱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郊王大桥光明路1008号 邮编 650216
办公室63834000值班室63834110传真63834333
监狱长杨国栋 办63837001、15987195189、13987795189
副监狱长周诏英 办63834393、13888373258
纪委书记邓洪 办63834005、15912513166
办公室副主任普明辉 办63834133、13808739909

2、云南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南路138号 邮编650031
办公室66116013值班室66116170传真66116101、66116012
马 林 局长 办66116002、13708710248
闫 军 政委 办66116001、13608811993
李亚芝 副局长 办66116004、13808709545
王春华 副局长 办66116007、13888873519
和智辉 政治部主任 办66116100、13888056938
兰 波 副局长 办66116016、13908871773
苏绍年 副局长 办66116070、13888811566
杨曙伟 副局长 办66116009、18788501555
穆 勇 纪委书记 办66116029、13808719682
李浩天 督查专员 办66116005、13888062279
朱 旭 狱政处处长 办66116050、13888575857
何明军 狱政处副处长 办66116051、13888320661
赖国宪 执行处处长 办66116148、13608844453
王 勇 执行处副处长 办6611151X、13888332957
蔡培新 侦查处处长 办66116049、13888499775
刘学宽 法规处处长 办66116058、13888990957
李春东 法规处副处长 办66116060、13888435815
邓可为 法规处副处长 办66116060、13354605110
安治弘 监察室副主任 办66116045、13888585499

3、昆明市检察院:
检察长沈曙昆6057001
副检察长滕丽6057003
副检察长张黎6057002
副检察长赵明6057010
纪检组组长张福全6057048
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叶飞6057027
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胡江
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李红波
副检察长毕春华
副检察长王凯石
检察长助理彭君明
检委会委员:彭君明、杨瑞云、李建明等
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许楠
监督办公室主任:袁青
昆明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智
侦查监督处处长王辉
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晓明
公诉二处处长:李娟
=行装局副局长:范宏刚
办公室主任袁兴仁
调研员:孙师泰、景迎宾

4、昆明市委政法委书记金志伟08713162513、08713163843
5、昆明市“610办公室”0871316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