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法轮功合法 迫害者有罪

——控告参与迫害勃利县法轮功学员王跃、刘玉美夫妇者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二日】我们是王跃和刘玉美夫妇的亲朋好友。他们二人分别是勃利县第七中学和勃利县职业学校的教师。我们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控告七台河市、勃利县政法委“610”主任赵鹏飞和贺威等人滥用职权、违宪绑架和囚禁王跃和刘玉美事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勃利县第七中学教师王跃、勃利县职业学校教师刘玉美夫妇,先后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和九月十一日,被勃利县政法委“610”人员赵鹏飞、贺威、勃利县国保大队黄松等及勃利县巡防大队人员绑架,王跃被劫持到鹤岗市一秘密地点,非法关押近一个月(于九月十一日放回),刘玉美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六吕七台河市儿童福利院内,遭洗脑迫害

王跃、刘玉美夫妇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绑架、囚禁他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于是绑架者就把他们拘禁在秘密地点,名曰学习,却是全封闭囚禁,警察看守,甚至连房间都不让出,实际就是非法私设黑监狱,逼他们看的、听的都是中共诋毁诬蔑法轮功的谎言,其中所谓的“天安门假自焚”,早在二零零一年八月,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在联合国发表声明,证实、认定“天安门自焚”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骗局。

王跃、刘玉美夫妇在所谓的“学习”中,被威胁不放弃信仰、不写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决裂书”就会被无限期关押,王跃还遭到酷刑折磨,在鹤岗市洗脑地点被恶徒们的毒打、电击、逼迫“转化”。而刘玉美的家人至今仍不能探视她,不知她遭受到怎样的折磨。

王跃和刘玉美夫妇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要求做人,在家孝顺长辈,在外与人为善,工作上认真负责,勤勤恳恳,是单位公认的好同事,认识他们的人都说现在很难找到这样的好人了。做好人,何罪之有?因为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做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就被绑架、关押,真是天下奇冤!当一个社会,好人可以被肆意绑架,坏人横行,黄、赌、毒泛滥却无人管时,这个社会还能称为和谐吗?

请问:中国究竟是人治还是法制国家?如果是人治国家,还制定宪法和法律、设置公检法司等部门为何?如果是法制国家,那七台河市政法委、“610”人员私设黑监狱、绑架、囚禁公民的行为是严重的违宪违法的犯罪行为。

依据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八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我们依据宪法和刑法赋予的权利,控告七台河市、勃利县政法委“610”人员赵鹏飞等人私设黑监狱、绑架、囚禁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王跃和刘玉美的亲朋好友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

抄送:七台河市政法委、七台河市公安局、勃利县政法委、勃利县公安局、勃利县教育局、勃利县职业学校、勃利县第七中学、勃利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