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委主任自述修炼后的变化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十四年来,在大法修炼中,师父用“真善忍”的法理把我这个曾经为私为我、争名夺利的人一点一点的洗干净,使我脱胎换骨。略举几例,让世人见证师父的伟大,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

修炼前的我

一九九四年~九九七年,当时我在社区居委会当恶党书记、主任时,主管环境卫生工作。一九九七年五月的一天傍晚,我在社区巡检卫生情况,发现一户住家门前堆放装修垃圾。進房间看见一位驼背老太和一位中年男子(听说是老太的侄儿),我说:“这门前的垃圾是不是你家的?”他们说是。我用命令的语气说:“你们把它拉走。”老太说:“我们没办法拉走。”我二话没说罚一百元。老太说:“我没钱,我退休金都不够我吃饭。”我说:“不行,就要罚。”这时她侄儿拿出一百元给了我。这一百元不费劲的装進了我的腰包。第二天用单位的钱雇保洁员把垃圾运走了,这就是当时的我。

后来我在一个大型企业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医疗都非常好。在医疗费改革前,各大医院、诊所、药店无论开什么药,只要有收据,我都可以报销。我的身体十分不好,药吃的多开的也多,这样一来,用我的名义,一个人就可以管全家甚至亲朋好友没有看病条件的人。因此我的两个孩子从出生一直到我一九九八年三月四日开始修炼大法前,只要有个头疼脑热、小灾小病都用我开的药。从而我也成了个“半个医生”了,什么病吃什么药全懂。尤其是一九九三年六月我从原单位退休跟随丈夫调到丈夫家乡的城市定居,而我的一切人事关系还在原单位,这样我就更有条件了,更是天高皇帝远。我用我的名字给孩子开药、看病,当时孩子年轻很少有病,就给婆婆开西洋参补身子,还用药费买理疗器,再加上我自己用药,给单位一年花去不少钱。这就是以前的我。

再一个就是炒股。当时我工资才四百元钱,孩子没工作,我就在股市买股票炒股。钱不多精力耗的很大,在股市大赌场赚股民的钱,羊毛出在羊身上谁都知道。真象师父讲的“为钱而生,为势而毙,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1〕

修炼后的我

听了师尊讲法录音和学了师尊的《转法轮》这本宝书,我的心那个震撼啊!是用语言表达不出来的。对照大法,我想啊!我以前哪做的不好、不符合法的要求?一下想起来了当居委会主任时罚驼背老太一百元钱私装腰包。真觉得汗颜,脸都发烧,立即决定退还给人家。

那天晚上我去了老太家,進门我就说:“大姐,对不起!还您一百元钱。”她不解的问:“什么一百元钱啊!”事隔十几个月了,老太都想不起来了,这时她侄儿也过来了。我说:“十几个月前你家门前堆放的装修垃圾,我罚您一百元钱,是您侄儿拿的钱,想起来了吧?”老太说:“罚了就罚了吧!为什么要还呢?”我说:“我修炼法轮大法了,我是大法弟子,我们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老太和她侄儿齐声说:“法轮功这么好啊!”把钱还给了老太,我的心要多轻松有多轻松。这就是修炼大法以后的我。

再找自己就是用自己的医疗费从中得利、方便家人。从一九九八年三月四日修炼后,我就和家人说:“从现在开始我的医疗费不能再动用,有病自己掏钱看。”特别是我女儿从二零零五年五月得了一种病,全市各大医院检查治疗,无济于事,一直折腾到至今也没完全治好,几年来花去了四、五万元钱,都是用我和老伴积攒的退休金给女儿治病(女儿没工作)。期间,有一次女儿说:“妈,用你的医疗卡,写你的名字,你单位可以报销,不然的话,花去这么多钱,我们生活怎么办呢?”我说:“不行,别想动单位一分钱。”女儿问:“为什么?”我说:“我是大法弟子,要按照师尊要求去做。”我老伴在旁边一句话没说,只是看着我,我看见女儿含着眼泪默默的看着我。他们虽然没说什么,但从他们眼神、面目表情没有不满和怨恨的情绪。他们心里一定在想:“法轮大法好,大法弟子太正了。”

就这样我修炼了十四年,师尊给我净化了身体,我无病一身轻,没再花过单位一分钱医疗费,为国家节约了多少钱啊!虽然我家境不宽裕,但我很幸福,心里很坦然。这就是得法以后的我。

通过学法,认识到了炒股也是不符合法的要求,我就到股市把钱全部取出来。柜台工作人员说:“阿姨,你这是原始股,很赚钱的,别人想买还买不到呢。”我说:“我是大法弟子,不能赚股民的钱,我必须取出来。”这样我把钱取出来,反而更觉的心里无忧无虑了。

我知道我做的离师尊的要求还差的很远,但我深知大法弟子不能做不好,而且应该做的更好!我一定牢记师尊的教导:“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为大法的永世不变着想啊!〔2〕

注:

〔1〕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悟〉
〔2〕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佛性无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