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点滴做起 不取不义之财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师父在《转法轮》中讲了“不失不得”的法理。在企业集团上班时,我牢记师父的教导,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做到时时、事事都不贪占公司的一丝便宜。

两张购物卡

到临近元旦时,公司来来往往都是各种送礼的人,有公司为业务关系往外面送的,也有不少是合作伙伴给董事长及主管相关业务的同事送的。一次,我在送某位合作伙伴進电梯时,对方也递给我购物卡,说这是一点小意思。我当时就拒绝了,并且说:“这次合作得以成功,完全是您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的态度,跟本人没有丝毫的关系。”合作伙伴笑着感叹:你真是……

与此同时,同事拿着一张购物卡发愁,因为这是另一位合作伙伴的财务总监送来的卡,董事长搁置了借款提议,事情没办成,送来的卡是用、退两难。

因为我牢记师父讲过“不失不得”的法,不再把常人认为职场的礼品往来视为理所当然,收获最大的就是心安理得,也无须面对收了人家礼物却办不成事的尴尬局面。

两次礼品折现

因工作关系,我跟董事长出了几次差,有两次是去潜在合作地考察项目。董事长虽然身家十多亿,但仍免不了商场上大家习以为常的礼尚往来,如每每考察完项目,客户或潜在合作伙伴会赠送一些当地特产之类的礼品。作为陪同人员,我一般也会得到同样价值不菲的礼品。人称:一点小意思。考虑到合作的意向,不便于当场拒绝,只好姑且收下。

回公司后,我把所收礼品交给公司,同事惊奇的问:这是送给你的,为什么要交给公司呢?况且董事长也明确要你收下自己的那份礼物的?多次上交均未成功,只好将礼品拿回家,同时尽可能高估算礼品价格,从每月实报实销的车费额度中扣除估算费用,并告知公司。

想起当常人考察项目时,我几乎是每次肩扛手提的带着各种昂贵的礼品回到住处,还曾颇为自豪的告诉朋友,我这屋里大部份都是客户送的礼品,自己买的很少。

比起来,现在的做法似乎在物质利益上吃了亏啊。但是师父的教导使我明白,收取这些常人视为理所当然的礼物,表面上似乎自己占了便宜,却要用最珍贵的德去交换,实质是一丝便宜也没占到。

而且在常人工作层面上,也正因为我在考察项目时一介不取,所以对任何项目,都能直书中肯的意见,没有拿人手短为人美言的顾虑。更大的一个好处是,因为大法教导做到的一介不取,一定成度上打消了董事长最大的顾虑——经理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而损害或出卖公司利益。

三元钱扫描复印费

一位曾在公司短暂工作的朋友,与董事长私交甚笃,家庭拜访频繁,称董事长为叔叔。

某次朋友突然来电说:准备换工作,需要复印扫描两份证件,马上就到办公室来。我在电话中劝他到周边的复印打字店办理,也省的往来奔波。但朋友认为你那就有便利条件,为什么我要去外面呢。很快就到了我办公室。无奈之下领他到隔壁的董事长办公室,正好同事也在,两人也很熟悉。朋友跟同事寒暄几句,我说了一下朋友想扫描和复印两份证件的意思,扫描和复印了证件。

朋友走后,我拿出三元钱给同事,同事一愣:给我钱干什么?我回答:按照外面的价格,付刚刚朋友扫描复印的费用。董秘:你又来了。再说他管董事长叫叔叔的,办这么一点事,是侄儿到叔叔的公司办的,跟你没关系。我再次说明一介不取之意,又强调了,虽然朋友跟董事长有非常密切的私交,但今天若不是我在,他也不一定会来公司复印扫描的。说完留下三元钱,出了办公室。

公司的同事,用公司的打印机打几张试卷啊,或者自己的家用文件,这种做法屡见不鲜。一方面大家觉的在哪儿都如此,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另一方面,更有人认为,老板家大业大,这点东西简直不值一提嘛。

若不是聆听了师父的讲法,我绝对的会认同这种讲法和做法的。只有师父讲的“不失不得”的法和在《转法轮》第四讲中讲过的“有个学员是山东某某市针织厂的,学法轮大法之后还教其他职工炼,结果把一个厂的精神面貌全带动起来了。针织厂的毛巾头过去经常往家揣一块,职工都拿。学功以后他不但不拿了,已经拿家的又拿回来了。”知道了 这个故事,才能让我从内心中认识到占用公司资源的错误,也注意在日常工作切切实实的做到绝对不占公司的任何便宜。

三次佣金的提议与踏实面对人事震荡

在公司商务活动中,从公司获得业务的客户时常会给经办业务的人一定费用,名曰“介绍费”或“辛苦费”。很多人把这项费用视为理所当然的,认为:我只要介绍的客户能够做好公司的活不坏事就好了。这个费用是理所应当的嘛。

我在经办公司业务时,也面临这个问题。前两次因怕心没去,没有堂堂正正的说是大法的教导使我不收取佣金,而是找了个借口说,我要钱会直接找董事长要的。第三次,直接跟客户说,真善忍大法让我知道,绝对不应当也不会收这种钱。

曾有常人朋友按照我经手的千万元款项,推算可以拿到多少佣金。当我告诉他一文未取时,他真的认为我很傻。但大法“不失不得”的法理,我不仅不认为我很傻,从工作层面也实在的从这个法理中受益了。

一次,某子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某位常务副总不满,闹到以书面函件向其他股东指责常务副总,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这个方面有亏。还一次,是另一子公司人事震荡,总经理被调回集团本部,副总被劝退。虽然两年前我为这两家子公司办理过业务,其中一家公司的老总还明确要求我凑一些票,到子公司支取一些费用。因为大法“不失不得”法理的教导,我只是感谢了老总的好意,分文未取,没有去报销。在人事震荡中,不管别的同事怎么想,在这方面我始终能够坦然面对,正是大法的教导,净化了心灵,扭转了我一度与常人一样的变异观念,似乎只要办好了公司业务,收点费用是应该的。在两年后,心底无私,才非常踏实和坦然的面对人事震荡。

结语

一路走来,在职场发展的路上,大法“不失不得”的法理,使的我在工作时,始终坦然心安,直书意见,而无其它顾虑与担心,职场发展也非常的顺利。

以上只是无数事例中的几个片段,可以说的还很多很多。也希望还在观望或对大法有误解的人们,不要吃人家的剩饭与灌输,自己阅读一遍《转法轮》,了解一下,到底这本书讲了什么。这样才不会偏听偏信的被邪党欺骗,得到美好幸福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