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李艳第三次被非法劳教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居住在北京的山东籍法轮功学员李艳,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再次被抓并已被非法劳教两年半,现被关押在北京女子劳教所。

李艳于二零零五年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由于她拒绝放弃信仰,被送到当时的二大队(即攻坚队)进行迫害

由于李艳拒绝一切无理要求,因此而被剥夺了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并被强制坐高板达二十小时以上,不许洗头、洗澡、换洗衣服、不给饱饭吃,不让睡觉,天冷了也不给冬季的衣服穿等等,恶警杜敬彬还命令吸毒犯骂她,整治她。不仅如此,恶警杜敬彬还亲自动手从身后揪住李艳的衣领勒她的脖子,导致她不能呼吸,这时她大喊救命,杜才罢休。

李艳被他们迫害得精神近乎崩溃:每天半夜不睡觉,用头撞墙。在不清醒的情况下,写了所谓的“保证”。当她明白过来后,在邪恶的黑窝里,发表了严正声明:一切所说、所写作废,坚定修炼。发表声明后,随即李艳被送到了在劳教所里最邪恶的大队:集训队,与当时被迫害最严重的法轮功学员之一张连英关在一个大队,每天的吃、喝、拉、睡就在仅仅二平米的小隔子里。冬天冻得那些包夹法轮功学员的吸毒犯连头上都用毛衣包着。那些恶警根本不给足够的衣服和被褥来保暖。

李艳被关押在二大队——离集训队最近的一幢楼时,经常半夜被那里传出来的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凄惨的叫声惊醒。

在零八年北京奥运前夕,当地六一零不断的骚扰李艳,强制房东从住处将她赶走。李艳是单身妈妈,有一个六岁的女儿,房东不忍心这样做,拒绝了邪恶的六一零的要求。但是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李艳又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二年半,距离她第一次被释放仅仅几个月的时间。

在第二次的非法劳教期,也是由于被迫害的很严重,李艳身体虚弱,几次晕倒在劳教所。

李艳这位单亲妈妈,自女儿五岁起,就被反复的非法关押和劳教,女儿只能被迫和爷爷在一起生活。每当坐在饭桌前女儿就泪水涟涟,总是问:妈妈去了哪里?我想妈妈。如今十岁了,再一次被迫与妈妈分离。

二零一二年的三月,在李艳被第二次释放仅仅三个月,她又被非法抓捕并非法劳教二年半。呼吁国际社会给予关注并帮助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