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的奴役劳动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位于济南市浆水泉路)不仅非法关押无数法轮功学员,还强迫法轮功学员体罚、精神洗脑和强迫高强度的奴役劳动,劳教所实际上是一个奴隶集中营,为中共邪党和劳教所警察赚取大把大把的钞票。

一、都是外面人不愿干的活--脏、乱、毒

劳教所的奴役劳动、加工产品可谓五花八门,象是啤酒瓶使用的瓶子盖、给药厂贴商标、加工手提纸袋、月饼盒、仿真动物(马、乌龟、羊等)、毛绒玩具、圣诞树、玻璃瓶、日本成人性具(劳教所害怕被曝光,此类产品只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加工)等等,实在一一难以列举。但这些产品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手工制作,劳动强度大,是人工密集型工作,劳教所把在押人员象机器一样对待,完全不考虑人的生理承受和需求。比如给药厂贴商标这样的活,贴一个两个、一时半时都不成问题,可是在押人员却是象机器一样一秒钟不到的把一个商标贴到指定位置,每天重复这个动作十几个小时,这样的工作就不是单纯的劳动了,而是对身体和精神的惩罚。

2、劳教所接的活都是外面人不愿干的活--脏、乱、毒。比如给大型动物玩具填一种绒子,那种材料尘灰飞扬,人坐在其间即使不动,身上都会沾满,车间长年笼罩在一片灰细毛的尘雾中,戴上口罩时间一长就觉得憋气,不戴吧一会儿就塞满鼻孔,头脸皆是。在零九年前后济南女一所有个大队长年做圣诞树、玻璃瓶等(后来怕犯人用玻璃伤人伤己所以就不敢接了),那是比填玩具还要脏的,干不完时吃饭时间都要干,也不知是 吃饭还是吃毒。

二、被奴役人员的劳动强度

劳教所一直对外宣传从不强迫劳教人员做工,并且劳动环境多么好,纯粹是无耻卑鄙的谎言!劳教所在押人员每天早上大约六点被迫开工,冬天可能延半小时(记不太清了),反正天不亮就得起床。中午、晚上各半小时吃饭时间,其余时间全在车间干活,活儿不多时一般晚上十点收工,活儿多时十一点半以后,甚至收工回到宿舍后继续做,有时到下半夜一、两点,无论多晚,第二天早上照常六点以前起床出工。

劳教所有一年四季固定不变的活,主要是缝制、填充仿真动物和毛绒玩具,这些产品一般是出口。劳教所没有任何劳务费、税等费用,所以为了填充自己的腰包还会接很多季节性的活,这些活任务量大,工期短,无形之中大大增加了在押人员劳动强度。比如过年过节时就会折叠礼品包装盒然后用特殊的胶粘起来,装特制的福袋子、叠福字等年节下用的东西,过年前的那些日子每天都干到半通宵,整个宿舍充斥着一种不知什么胶的味道。过完年学生就要开学,于是来了大批的铅笔需要加工,无数的铅笔、铅,晚上收工后把铅笔带到宿舍继续干,将近凌晨了,满手乌黑、眼皮沉重的干着,好不容易让休息了,简单洗洗,便在充满沉重的铅的空气中睡了。

平常,留在宿舍不用去车间的人(一般都是坚持对“真善忍”的正信的修炼者)除了被精神折磨外,还要叠一种飞机上用的呕吐袋,要叠的严丝合缝,旅游旺季时,这活儿简直赶不完,于是白天在车间干活的人收工后再一起干这个活,直到干完当天存量。叠的满手酸疼,胳膊上都染的污蓝,往往在接近凌晨的朦胧里,年轻一点的孩子叠着叠着就盹着了,被值夜班的犯人一顿呵斥,强作精神再叠,不合要求就全部打回返工。

一些别的零碎的活儿也经常干,比如给某公司折宣传用的彩页或粘贴什么东西等,时间不长就突击干完了。这只是一个大队的情况,零九年前后济南女所有五个大队,干的活都不一样。

三、被奴役劳动的人员组成

在中共邪党的制度下,劳教所是一个不经法院审判而由公安机关批准可以随意限制人身自由的违反宪法的机构,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有许许多多坚持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被关押在里面承受无名的苦难,并且被强迫参加奴役劳动。

在三大队,一个参与传销性质的社会人士被关押在那里亲耳听到大队长在电话里对某派出所所长说:“你赶紧抓几个人来,这里都没干活的了。”一个信耶稣的被抓来关押在这里;一个人因为拿了工地一块40来厘米的下脚料也被关押在这里;……这些人可以说是被劳教所“买来”从事奴役劳动的。据说公安局每给劳教所送一个人就有一定数量钱。因为劳教所没有一般社会企业的任何费用,也不给被奴役人员工资,又是高强度十几个小时的超常劳动时间,劳教所拿钱“买人”绝对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当然济南女一所也关押一些社会吸毒卖淫等人员,但是这些社会渣滓却被劳教所利用来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体罚和精神洗脑等,随时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是劳教所警察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犯罪的直接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