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选登】法轮大法重塑了我的心灵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我是一九九五年得法的法轮大法弟子,在十七年修炼路上,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努力做好三件事,在师父的呵护下,比较平稳的走到今天。

修炼法轮大法前,我在一家部队的大酒店里担任餐饮部经理。酒店吃、住、娱乐一条龙,实质上是为世人吃喝嫖赌提供的一个公共场所。我每天目睹的都是腐败、堕落、色情、低级趣味的事。虽然对这一切心中充满厌恶、鄙视,但随着社会道德下滑自己也随波逐流,对金钱逐渐追求起来。在酒店工作结交的人比较广,那时认为发财的渠道多,自己应充份的利用条件多赚些钱,还认为自己比别人好,不贪心,只在一个酒店做,要是多做几个酒店,一个月挣个十万八万的都不在话下。

有一次,一个客户找到我,问我做不做酒的生意,利润很高,我当时谢绝说:“是卖假酒吧,我不做。”他说:“和那些害人的假酒不一样,是低档酒中掺進香料,跟真酒一样,现在哪个大酒店卖的不是假酒?”当时我被说的动了心,心想反正对人体也没伤害,于是就答应做了。没想到假酒很好卖,一个月能赚一万多元钱,我做了八个月净赚了十几万。

其实,我经济上并不缺乏,我丈夫是一家公司老总,收入很高。但这一切也无法弥补我内心的痛苦与忧伤。我丈夫每天在外边花天酒地、玩女人,给我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恨这个使我伤心的丈夫,恨这个使我丈夫变坏的社会,那时我抱定了想法,自己要多挣些钱,挣够了带着女儿到深山老林里去出家。那时我才三十六岁,但已经是心如死灰。

就在此时,有位熟人给我介绍了法轮功。当我看完《转法轮》这本书后,懂得了失与得的关系,懂得了业力轮报,懂得了人生痛苦的原因,懂得了人生的意义在于返本归真。大法卸去了我心中的仇恨,我的心中豁然开朗,升起了无限的喜悦。

以往我总认为自己比别人好,那是用滑下来的道德标准来衡量。修炼后,我以“真、善、忍”为准则,归正我的一切言行。再也不卖假酒了,那个客户又找到我,说:“这个生意你不做给我做,我给你提成费。”我对他说:“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我不能做,你也不要做,对自己不好会损德。”后来,我把卖假酒赚来的钱,拿出来做正事用。为了让更多人得法、炼功,我买了一批批大法书和录音机,免费送给乡下和边远山区的人们。当别人有困难,我尽力去帮助别人。

一九九八年,武汉遭受特大水灾,武汉电视台在汉口设了几个募捐点,我到武汉商场募捐点捐了五千元人民币,当时工作人员要给我一本签名册留作纪念,我没有要,也没签名就走了,因为我们李洪志师父要求我们不求名不求利,在社会中做个好人。

我修炼前对婆婆意见很大。婆婆因为我生了个女孩,不喜欢,不摸我的女儿,我心里很不平衡。修炼后把这些看淡了,对她如同自己的母亲,生病了都是我到医院去照顾她。一次婆婆开刀住院,我给她洗伤口,日夜陪伴她,医院有人问我婆婆:“这是您女儿吧?”婆婆说:“是我媳妇。”那人说:“我还以为是您女儿呢。”婆婆紧接着说:“媳妇比女儿还好。”

我是大媳妇,还有俩个弟媳妇,还有大姑子,俩个弟媳经常跟婆婆和大姑子吵嘴,我都用善心去开导她们,要她们尊重婆婆,既然進了这个家门那都是缘份,大家有什么过不去的事呢,都互相谅解吧。

特别有一件事。我丈夫越轨的事,我从没在婆家提起过。一次大弟在外面也有了外遇,夫妻俩打的不可开交,弟媳一气之下吃药自杀,我赶到医院,当时医生正在抢救,弟媳药性大发,从床上搬到地上,这时只我一人,我死死抱住她,她已神志不清,对我又抓又咬,我费了好大劲才使她平静下来。医生说:“发生这么大的事,你家怎么没人来?就你一个人怎么搞的好?”我在医院照顾了弟媳两天两夜,并不断的用真善忍去解开她的心结,使她断了轻生的念头。

过后我对丈夫说,我自己满身是伤(指丈夫外遇的事),还去抚平别人,不是修炼法轮功,我是忍不下的,也不会有那么大的胸怀。丈夫听了我这番话,惭愧的低下了头。

现在婆家人都能和睦相处了。婆婆见人就说我好,弟弟、弟媳们见人就说我心地善良,是个难得的大好人,他们有什么事都爱跟我说,对我很尊重,他们不叫我嫂子,叫姐姐,说我比姐姐还亲。

修大法后,我用善心待人,处处为别人着想。孝敬老人,两边老人都把我当成兄弟姐妹中的楷模。由于我对丈夫的宽容、忍让,也使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我修大法也非常支持。我们家经常有一批批学员来学法,他就把办公楼的大会议室腾出来,无偿提供给学员每周星期六、星期天两整天学法,武汉三镇都有学员来这里学法和看师父讲法录像,有时学员达数百人,这种学法环境从一九九六年开始一直延续到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对当地洪法起到了作用。

法轮大法改变了我,也造福了我的家庭,我对法轮大法的感激是无以言表的。从我个人修炼法轮功的切身体会和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法轮大法福益众生,这个结论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