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安劳教所二大队迫害真相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新安劳教所,是目前中共恶党在北京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现在新安劳教所内仍然维持着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新安劳教所二大队。截止二零一二年五月中旬仍有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全部为男性)在此处遭受迫害。

新安劳教所二大队,其前身是北京团河劳教所一、三、四大队(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合并后迁往新安劳教所后成立的。并且超出其他大队编制配备了二十二名邪党恶警,继续推行邪恶的高压迫害。他们在“教育、感化、挽救”的幌子下,干着扭曲人性、践踏法律与人权、暴力迫害大法弟子、欺骗学员家属及世人的罪恶行径。

一 、暴力摧残 谎言洗脑

每个从北京市地方分局转入新安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首先被送进所内医务室进行强制体检和抽血。然后被劳教所收容大队的警察及包夹人员押送至收容大队。收容队在劳教所的主要职能是对新入所的被关押人进行各项“入所教育”。包括:“队列训练”、“遵规守纪”、“生产劳动”和“各项所规纪律”的“学习”。而所谓“学习”的过程及实质,就是以外在的严酷手段,培养被迫害人恐惧和奴性的过程。

在进收容队大门时,押送的警察及包夹人员会严厉呵斥,反复让学员大声喊“报告”,直到声嘶力竭为止。进入大队后,在警察和包夹人员包围下,法轮功学员被迫脱光衣服检查,有时还被要求毫无尊严的全身赤裸着军蹲(单腿蹲下,全身大部份重量都压在支撑的一只脚上)或原地转圈,衣物和随身物品都被仔细的检查。检查过程中警察也不忘教训或恐吓几句。如“早点写保证书,要不然有的是办法治你”、“劳教所不准炼功传功”、“这里是专政机关,老实点!”之类的威胁言语。清过身后法轮功学员会被分到队内的各班,由班长和警察指定的包夹人员看管。

在收容队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一个眼神儿都有“所规纪律”管着,人的行为被安排的异常繁杂、紧张。如:走路不准摆胳膊,两手要紧贴身体两侧夹紧,低头靠右行走,拐弯时要走直角,不能左右看,被警察叫去问话要立定喊“队长好”然后单腿蹲下听指示等。稍有违背就会受到警察及值班员的训斥、责骂、羞辱或各种体罚。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被剥夺殆尽。

在收容队被迫害两个月后,法轮功学员就会被押送到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二大队。二大队大队长是刘国玺,副大队长是郑罡、张国强、张海生、张超、郭金河、;小队长有田禹、张华、王峥峥、王楠、王宏亮、王开源、郄磊、胡仲曙、王凤宝、朱晓晨、吴雪谜、刘增宝、李伟、窦浩川、杨永光、梁金恒。大队长都是靠迫害法轮功学员升迁的,小队长为了升官发财也用各种阴损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刚刚押入二大队的法轮功学员会被单独看管,在通道最里边的一个房间,与队内其他人隔离开来,除进出人员,这间屋子的门一直关着,玻璃上贴着不透明的贴膜,窗帘也被拉上,由警察指使的包夹人员逼迫他们写放弃信仰法轮功的“保证书”、“ 认罪认错书”、“决裂书”(三书)。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如果学员不写,在警察的指使下,包夹人员会用各种非人的手段迫害、折磨法轮功学员,如:长时间坐小凳子不让动,除了睡觉、吃饭、上厕所一天至少十七个小时以上被要求坐直,双手并拢放在膝盖上,膝盖之间还要夹一本书,而且只让座凳子的前三分之一。一旦动一下,恶警安排的包夹人员就会辱骂殴打法轮功学员。这样的坐姿,使人体上半部份的全部重量都集中在臀部的两个点上,时间长了不仅上半身僵硬酸痛,而且臀部长时间受压迫的胀痛,和下肢因为血液循环不畅而造成钻心的疼痛,让受刑的学员分分秒秒都处在极度痛苦的煎熬之中。时间长了在臀部的压迫点上会长出一片小疙瘩,轻轻一碰就会很痛,有的人因为长时间的受刑而造成下肢浮肿,臀部皮肤溃烂,脓血渗透衣裤,粘成一片,站起时伤口受到牵扯,异常痛苦。

在恶警的授意下那些包夹会用各种恶毒的方式折磨不写“三书”的法轮功学员,辱骂、挖苦是家常便饭。如果警察看到坐小凳子、各种体罚、精神虐待等手段不能达到目的时,他们会用更加卑鄙、阴险的招数逼迫法轮功学员就范。如: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诬陷、抹黑法轮功和李洪志师父的音像及书籍、只给很少的食物、长时间军蹲(单腿蹲下,全身大部份重量都压在支撑的脚尖上,时间稍长下面的一只脚会象断掉一样剧痛)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等等各种流氓手段欺骗、威逼学员放弃信仰。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功法,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重德行善。修炼后不仅身体健康,心态平和,也给社会带来良好的风气。法轮功学员修炼后身心受益,对大法及师父存有无限的感恩。但一些人在惨无人道的邪恶迫害中没有承受住,被逼着去骂救度自己的师父,写与法轮功决裂的话。那种背叛正信,背叛良知的行为使他们生不如死。他们在痛苦的自责中开始消沉,对这里的生活开始绝望,然而迫害并没有终止,这只是迫害过程的开始。

接下来就是强迫他们背:劳教人员守则、劳教人员行为规范和劳教人员日常生活规范,(二十三号令)。不准法轮功学员交流,天天强化背守则、规范。不能有自己的思想,强迫法轮功学员认罪认错,承认自己是劳教人员,写更多骂大法、骂师父的所谓“感想”、“揭批”,用这些恶毒的方式击垮学员的意志,瓦解他们心理的最后依托,用邪恶的高压手段,让人感到彻底的无助和恐惧,从而屈服。通过剥夺人最基本的尊严和自由,以达到摧毁被迫害人的独立人格,被施暴者精神控制的目的。

二 、制度迫害 “毒”出心裁

“三种管理模式”和“阳光综合评比”是新安劳教所二大队,为加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而施行的制度措施新安劳教所对关押的所有人员采用“三种管理模式”: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但二大队恶警为了维持对法轮功学员的恐吓及高强度迫害,又“创造性” 的,将本已高压的令人窒息的管理制度, 又升级了一个档次,将封闭式管理分为两个阶段,任何被恶警视为“转化不行”“思想反复”的法轮功学员随时都会被“严管”( 封闭式管理第一阶段)。对待拒绝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的大法弟子,二大队恶警则会用这邪恶的所规所纪,也无所不及的恶毒方式来残酷迫害他们(如前所述)封闭式管理模式(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严管阶段):从单独看管的“单间”出来,有包夹看管,人与人之间禁止说话,每天从早五点半起床、洗漱、吃饭后除白天的队列训练或学习外,一直坐着到晚上十点半点睡觉。中午没有午休(每天比其他人少睡两个小时),即使坐累了,想站一会儿的自由也没有。洗漱、上厕所都受限制,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才允许洗漱、上厕所。劳教所的恶警可以用任何借口剥夺被关押人员的接见权利。每顿吃的都是全队打饭后剩下的食物和菜汤,经常饿肚子。 没有任何放松娱乐活动。

第二阶段:有班内队长安插的普教监视,每月电话一次,接见一次,可以购买一百元食品。

半开放式管理:

进劳教所三个月后,法轮功学员基本上要到十个月之后,填写晋级表申请半开放式管理,晋级表的内容是认罪认错内容。晋级后,每月可购买食品二百五十元,每天下午可自费订餐一份儿(菜奇贵,量也少,标准饭盒,一盒素菜也要十元,肉菜能达到二十五元左右),每月有一次接见机会,打电话四次,除此之外和封闭式没有任何区别。

开放式管理:

劳教人员可以在社会中工作,定期到劳教所里报到,此管理模式从未对任何人实行过。

“阳光综合评比” 是二大队恶警炮制的,独有的恶毒整人招数,还美其名曰“阳光品牌”。

“阳光综合评比”规定每个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班,每天有一百分。如果谁违反了恶警为迫害目的而制定的规矩、纪律,或没有遵从恶警随意的指挥和要求,甚至只是因为被恶警看不顺眼,就要被扣一定的分数,每周累计,班内学员因扣分多而排名靠后的班,班内所有人都会被强迫安排打扫更多的卫生;写出所谓的“改造计划”;中午不让睡觉,集体开会检讨;增加练队的时间、次数;购买食品、订餐及拨打亲情电话也都会被取消等等。

这样的制度设计所带来的压力,就造成了对每个人高强度的持续迫害,那些恶警也有意引导学员,把迫害的原因归咎于那些在迫害中没有达到或不配合邪恶规定的学员,恶毒的散布:“不要因为个别人的原因而影响了集体利益”,“要为班内其他人考虑,管好你自己!”“个别人不做好,你让别人受牵连,人品也太差了吧?!”“挨治了吧!你们要恨就恨那个没做好的,要不是因为他……”等等卑鄙的流氓逻辑。其目的是用连坐的方式让身在其中的学员互相施压,用它灌输的歪理想问题或批评仇视那些抵制迫害规范的人。煽动被迫害后的怨恨情绪和人趋利避害的自私心理、求安逸心理,为真正的迫害者所利用,使每个人都在为避免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和班内其他人的非议、指责而配合恶警的要求,从而使迫害的标准逐步自我升级,迫害强度越来越大。

“阳光综合评比” “三种管理模式”,以及劳教所的一切奖惩措施、管理规定其目的都是在鼓励、纵容人性中的丑恶、自私,从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斗争、隔阂与不信任。与共产党几十年来祸国殃民的大搞运动,挑动群众斗群众,以得渔人之利的手法如出一辙。

三、 助恶为虐 赤膊上阵

二大队因为没有生产性劳动任务,所以白天的大部份时间都会安排“练队”或“学习”。

二零一零年底三位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出工时,在加工的产品中放入写有“法轮大法好”真相标语的纸条,产品进入市场后遭人恶意举报,参与此事的学员都被延期半年以上。但此事过后,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劳动迫害基本就被解体了,只是偶尔外出拔草。

二大队每周全队都会有二~三次的队列训练(每次半天,不包括对个别班或个人进行惩罚而进行的队列训练),甚至冬天最寒冷的时候,夏天最炎热的时候,都要进行所谓的队列训练。还美其名曰:“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增强体质”、“活动身体”,队列训练中繁多的动作标准,让人身体每个地方,包括思想都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 ,练队过程中稍有差错就会被训斥或扣分,学员很快就被折腾的身心疲惫。

队列训练同纪律、规范以及劳教所对人的一切管制、灌输都围绕着一个目的,那就是它所谓的“改造人”(精神控制)。外在的一切手段都是对人进行思想钳制的辅助手段。最后达到的效果就是让你怎么想你就怎么想,教你怎么看问题你就怎么看。

所谓的“学习”,内容上主要是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和一些中共扭曲的传统文化的内容,每次看录像都会把全队的人集中到大厅,为便于管理,让人挤在一起像沙丁鱼一样。看之前队长都要反复强调坐姿:手放到膝盖上,不能动,坐直,眼睛要盯着电视。看电视的过程中身体稍有放松,就会受到呵斥或被扣分。整整半天只让去一次厕所。与其说是学习,不如说是对身心的摧残。

看电视的过程中,队长还要时不时的按下暂停,对录像内容进行“解读”,说的都是些“国家强盛”、“人民小康”、“形势大好”之类的陈词滥调,都是共产党骗人洗脑的那一套。看诬陷法轮功的录像一般由大队的专人负责,主要是几个被公认为“理论水平较高”的,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特别卖力的恶警:郑罡、郭金河、张海生、吴雪迷。

恶警郑罡,靠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二年二月升任大队“二把手”,主抓全队管理,新官上任,在他的主导下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强化洗脑攻势,并强调要长期实施。他们把所有污蔑攻击法轮功的黑材料都拿了出来,有计划的反复播放和所谓的“学习”,强迫法轮功学员接受。

恶警张海生,张狂地对法轮功学员说:“明慧网说我们是地狱的小鬼转世,我们就是又怎么样?”还曾对包夹人员指使:“你们在社会上的流氓劲哪去了?怎么不在法轮功学员身上使使?”这些因为盗窃、打架而被劳教的人,在恶警的教唆、放纵以及减期的诱惑下,丧失人格,积极配合邪恶迫害法轮功学员。

恶警郭金河,在转化法轮功学员方面,被其他恶警公认为理论水平高,此人说话慢条斯理,看上去好象很沉稳、老练,说的话好象很有道理的样子,因此对一些不够清醒的人有一定的迷惑力,他经常占用休息时间“讲课”,散布攻击抹黑法轮功的邪说,其实内容都是些东拼西凑的似是而非的歪理。此人有一句口头禅“要理性的转化”,听后让人哭笑不得,可悲其人“毒药”喝的太多,害人害己。

恶警吴雪迷,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一贯积极卖力,而且他值班带全队看录像不让人上厕所,整整半天不让去,很多人实在憋不住了,向他申请,可他却说:“刚去多大会儿?!不行!”“等看完了再去!”很多人痛苦的忍耐到中午上厕所的时候,等了很长时间也尿不出来。后来知道他当班,很多人水都不敢喝,只能渴着。

恶警王凤宝,在队内分抓纪律,经常说:“执行规定一板一眼”、“严是爱,松是害”、“现在严格要求你们,将来你们会感谢我的”等等自欺欺人的邪说,因此他对纪律、规范、卫生、进出门喊报告等各方面都要求极严。只要稍稍没有达到邪恶迫害的要求,被他看见了,轻则训斥、扣分,重则不让睡觉、练队。如有一次一位学员只因为喊报告声音稍小,就被王凤宝羞辱性的要求反复大声喊了几十次报告。他还要求五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也必须对二三十岁的小警察毕恭毕敬的称呼:“X队长,您……”

恶警们执法犯法,污辱他人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还表现在私拆法轮功学员家信,把信的内容乱添乱画,甚至撕毁许多内容。恶警们限制和拒绝法轮功学员与家人相见,却向家属撒谎说法轮功学员不愿与家人相见。

在日常生活中恶警也有意制造紧张感和恐惧气氛,不管做什么事都教唆值班员死命的催促,学员动作稍慢或稍有解释,值班员就恶语相向,而警察即使听到值班员骂人也装作没听见,找其评理,不仅先把被骂的学员批评一顿,还当场给值班员撑腰开脱,一副“你能怎么着~?!”的无赖嘴脸。

平时同班的法轮功学员也不能说话,只能避着警察说两句,如被看到就要扣分、写检查,而那些“表现较好的”,“积极向队长反映问题的”“队长放心的”或普教则可以在警察的默许下说话自由一些。

每到饭前饭后通道里都会放一些歌曲,都是些俗不可耐的情歌或“红歌”,用这种方式来彰显劳教所的管理有多么人性化,掩盖其肆意践踏法律,野蛮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行径。恶警李伟经常放一些刺耳的摇滚乐和迪曲,而且把音量开到最大,震得大家心神不宁,难受极了。

在二大队李伟也是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比较严重的恶警之一,他值班晚讲评有时会讲很长时间,对他值班期间的所谓“违纪问题”,都要点名批评,在各方面执行迫害的标准很严格。

此外恶警田禹、王峥峥、胡仲署也积极追随、落实大队迫害的动向、指示,亦步亦趋。

“一把手”大队长刘国玺,靠迫害法轮功学员升到现在的位置,尽管现在不负责具体事务,但大队整体加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力度就是由他来掌控的,其人言谈举止充满狠和斗的思想。

由于劳教所的高压迫害,粗劣的饮食和长期的练队体罚,使学员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很多人被残害得疾病缠身,精神抑郁,到了接近崩溃的边缘。

在此正告二大队全体警察:

可能你们觉得政府如何对待法轮功,这是政策问题,做这份工作身不由己,自己也只是奉命行事,按着规矩来。将来即使法轮功平反了,自己也不会有多大责任。可你想过吗?那所谓的规章制度,上级的要求,实际上本身就是共产党迫害民众的罪恶的体现。你们执行的不是什么规章、命令,更不是法律!而是彻头彻尾的罪恶!二战后对纳粹军官、集中营里的护士和工作人员的审判都体现了这一点,如果你们感兴趣可上网查一查,看看那些人是什么下场。

你们知道吗?一九七八年“文革”结束后“拨乱反正”清理“三种人”,也是利用国家机器清理的,今天你们利用国家机器迫害别人,明天别人也可以利用国家机器清理你们。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七日,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在自己的办公室开枪自杀,同时北京公检法系统在“文革”中整人、打人最突出的十七人被秘密处决,军管留在公检法内的七百九十三名军人全部拉到昆明枪毙,而对家属只说是因公殉职。这证明了打手和帮凶永远是替罪羊的首选。

说点近的,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守墙卫兵英格·亨里奇受到审判。因为在柏林墙倒塌前,他射杀了企图翻墙而过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亨里奇的律师辩护称,这些卫兵仅为“执行命令”,别无选择,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并不这么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在这个世界上,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释。

作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个人具备独立人格和道德品质的人,然后才是警察。“亨里奇案”作为“最高良知准则”的案例早已广为传扬。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法》的这一条也堵死了执行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惩罚的路。一旦形势转变,所有进入《迫害法轮功国际追查组织》名单的人都可能受到惩处。


最后,真诚希望二大队全体警察,能够明辨善恶正邪,在历史巨变的前夕,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最后一线希望。拯救自己并不难:停止对大法和大法弟子行恶,善待大法弟子;对外揭露迫害真相;脱离中共,不再助恶为虐。这就是在给自己、给家庭以及子孙选择光明的未来。

大法威严,众生敬服。
洪恩十方,流布五洲。
红党霸天,欺世谤佛。
迫害正信,人神共愤。
仰天而唾,自毁前程。
逆风扬尘,遗祸众生。
追随迫害,十恶不赦。
善恶有报,天理昭然。
藏字石显,共产党亡。
清算恶徒,中华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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