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系统工作 证实大法救人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我大学毕业直接進入公安系统,后到派出所任片警。一九九九年“十一”期间,让我们看管“人犯”。后来才知是炼法轮功的人到北京上访被抓回。当时,我抱怨不能休息,对领导说这种监视居住的行为是违法的。

在看管她们期间,当她们在读李洪志师父的各地讲法时,我听到了觉得很新奇,触动了久远的记忆。我也读起《转法轮》。我一开始炼功,就感到小腹部位有法轮在旋转。于是,我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也开始了修大法,从此大法常驻我心。一有机会,就告诉人们大法好。

大约是二零零一年初,所里没收了一些大法书,我告诉了某同修。与她交流后,就到所内将书拿出,送到同修家。同修说,你要做好思想准备,万一他们发现,你可能会被抓。当时我想就是被抓,有师父在身边,我什么都不怕。当晚做个梦,吐了很多的血。后来单位一直未提此事,不了了之。回想起来才知,当时是把自己当作修炼人,师父在身边呵护化解了一难。

大约是二零零二年末,单位抓到俩“要犯”,关在某处二楼突审,大门紧锁窗户被钉,我到厕所将钉在窗子上的木板一拉就松了,告诉俩同修后,她们就在凌晨从最里面的房间经过男看守房间,从厕所窗子跳出走脱。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当时俩同修的念很正,不配合邪恶,想到资料点不能被破坏,一定要出去,修炼人的正念正行,神在世,无所不能。

二零零九年初,听到领导要同事去接人,我想去接谁呢?如果是同修,绝不允许迫害,发正念灭邪恶因素。果然带回俩同修,其中一个不配合,不说姓名,领导沉下脸。我说有点面熟,让社区主任将她们接走做“工作”,我将主任叫来,主任后来对我说,她们又给他上了一堂课。

十一年的修炼路,风雨中,有大法就有阳光,自己是修炼中的人,时刻用法来对照,动了什么心,马上灭掉,神念常在,就没有过不了的关。

细想来,我还有很多执着心,自己也很着急。我希望再精進,尽到自己的责任,多救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