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冤狱十年 石彦武被石家庄监狱迫害致死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行唐县法轮功学员石彦武,于二月二十八日被石家庄北郊监狱(河北省第四监狱)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岁。石彦武生前遭受的迫害详情待查。

石彦武
石彦武

石彦武于二零零二年五月被中共非法判刑十年,在石家庄监狱(原四监狱)非法关押,屡遭迫害。本该二零一二年五月到期,在二月二十七日家人突然接到狱方通知说石彦武病危。

家人赶到医院时,石彦武已深度昏迷,于次日(二十八日)离世,年仅四十岁。狱方声称是高血压、脑干出血,并且不让家人把遗体带走,逼迫就地火化,后赔偿家人三万元。

二零零二年三月,行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原政保科)队长吕国法伙同县“六一零”,用跟踪、蹲坑、收买犹大(盖春云)等卑鄙手段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盖振力、石彦武等人,非法劫走电脑等私人物品价值几千元,在公安局、看守所暴力殴打二人,并用灌盐水、电棍电、皮鞭抽、上大挂等酷刑迫害二人。

石彦武、盖振力分别被非法判刑十年、十二年,二人被劫持在河北省第四监狱遭受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