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陈丽艳被迫害纪实(上)

——九年冤狱遭迫害 九死一生见光明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陈丽艳因修炼法轮功,自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二零零五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共九年多的非法关押,她遭受了令人难以想象、难以置信的迫害:无数次的被电棍电击,无数次遭暴力毒打,眼睛被殴打成双眼视神经萎缩,几乎失明;耳朵被打成神经性耳聋;并多次遭到关小号、关禁闭,强制奴役劳动,体罚等折磨。多年的精神与肉体的摧残导致她严重头晕、双腿不能行走,四肢肌肉无力,被迫坐轮椅多年。在身体残废的情况下,马三家、女子监狱仍不放人,继续残酷迫害。以下是这位法轮功学员在马三家劳教所、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的亲身经历,以及亲眼目睹、亲耳听见的其他学员受迫害的事实……

一、喜得大法 身心受益

陈丽艳,女,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九日出生,英语专业自考大专学历,家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簸箕寨村。九七年五月九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曾在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职业中专任外聘英语教师。她在教学上兢兢业业,教学期间,是同事公认的负责任的老师,经常利用个人的业余时间免费为学生辅导,有一个学生考试以前总不及格,通过她耐心辅导考试也及格了。她每天上班都提前到,主动打扫卫生,她在当地邻里间或单位中是公认的好人,为人和气、善良,在家里孝敬父母、尊老爱幼、任劳任怨。陈丽艳把真、善、忍的美好带给了社会,受到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好评。九七年十二月,她与同事参与辅导的学生在参加大连市职业高中(中专)首届学生英语即兴演讲比赛中有三名学生获得一等奖,还有多名二等奖、多名优秀奖。

陈丽艳修炼法轮功前,脾气特别暴躁,爱生气,因此导致胸腔内严重积痰,经常被痰憋的喘不上来气,有严重的窒息感,非常痛苦。修炼法轮功后的第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胸腔内再不憋闷了,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大法的神奇,让她无法用语言表达对慈悲伟大的师尊的感激,从那一刻起,她真心坚定的修炼大法,并严格的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

二、到大连市信访办上访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早晨,陈丽艳到大连市政府信访办,要求无罪释放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当时,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很多,整齐有序地、礼貌地、静静地站在街道两旁,没有人喧哗,整齐的留出人行车道,汽车与自行车都畅通无阻,学员自己拿袋子分片在整齐的队伍里收垃圾,地上没有一片纸屑,连警察与工作人员扔的烟头都拾起来装在袋子里带走。法轮功学员就是以这种真诚的心态等待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出来答复,但信访办的门一直是关着的。陈丽艳与所有法轮功学员整整站了一天也没有消息。

回家后,陈丽艳于七月二十一日再次去了大连市信访办,这天上访的学员更多。面对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交警按照上级的命令故意让车辆都往法轮功学员集中上访的街道方向开,其它街道却很宽松,一时间,整个上访的街面上很乱、拥挤不堪,交通阻塞,上级借此以维护社会秩序为名,故意安排大批警察在信访办门前的街道上站一排,在表面上给世人、给新闻媒体故意造成是法轮功学员上访从而造成影响交通和人们正常工作(邪党称:“闹事”),并以此为借口,警察开始由引导性的驱赶法轮功学员变成暴力性殴打、野蛮驱赶,陈丽艳也遭到了警察的撕扯。有一名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的鞋都被踩丢了、脚被踩破,还有一名年轻的男法轮功学员被两名警察象土匪似的揪着衣领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陆续被驱赶到大连市政府门前的广场上,被集中在广场上的法轮功学员大约有五千多人,大连市政府调动了海陆空军队在市政府广场提前戒严,并动用数十辆大客车,由警车开道,将法轮功学员分别送到各个学校里,不准出入,然后登记。到了晚上,由于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不见亲人回家,就陆续去了大连市政府要人(当时的大连市市长是薄熙来)。迫于压力,大连市政府通知各个学校在当天晚上释放了法轮功学员。陈丽艳在当天晚上九点多被放回家。

三、高压逼迫 被迫辞职、辍学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开始无视事实地造谣、诬陷、迫害法轮功,从此,陈丽艳和众多法轮功学员一样开始遭受各种残酷迫害。首先是来自工作单位的迫害。正当陈丽艳为新学期的首任班主任和英语教学工作全力做准备时,校长于福润多次找她谈话,要求她说诬蔑法轮功的话。修炼法轮大法使她身心受益,怎么能丧失良心说法轮功不好的话呢?她无法接受这一无理要求,被迫辞职,离开了学校,生活上开始出现了危机。她的英语专业本科自考的夜(业)课无法正常坚持听课,被迫中断。

四、进京上访 被非法劳教三年

陈丽艳于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踏上了进京上访的历程,想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亲身受益情况向国家领导人反映,证实法轮大法的绝对正确性。当时正赶上邪党的五十周年大庆。在二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多,当她在北京市某招待所休息时,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展览路派出所的警察非法劫持到展览路派出所盘查,搜走她身上带的大法书《洪吟》,警察又逼问她:谁组织你来的。她不配合恶人,当天下午四点多,四个警察将她用警车带走,大约走了一小时,把她带到一个没有挂牌的秘密机构,将迫害陈丽艳的材料送进去,又将她带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当时被非法关押的全国各地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很多,学员被不断关进和送走,陈丽艳坚持炼功,被号头野蛮殴打,将她胳膊扭成麻花劲背到背后,并将她的腿踢跪在地。期间警察对她非法审问,关押四天后被辽宁营口盖州市公安局及芦屯镇的四个警察用客车将她非法押回,途中她被铐着手铐。警察将她夹在中间,途中天下大雨,拉她的客车肇事。

十月一日上午,陈丽艳被带回营口盖州市公安局,当时教导员夏某伪善说:“你年轻又有文化,你只要说不练了,我们现在就放你回家。”陈丽艳说:“这样做不符合我修炼‘真善忍’的标准,不能那么做。”陈丽艳于九九年十月一日被非法关押到盖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她仍继续炼功,在一次提审中,警察对她说,你只要答应不进京上访了,我们马上就放你回家。陈丽艳态度坚决,拒不答应。期间她被强迫做工艺品活,警察对她提审二次,第二次提审时问她:你还进京上访不。陈丽艳回答说:只要我出去马上就进京上访。警察又问:你上访要上到什么时候,她回答说:只要迫害不停止,我就要上访。

九九年十月三十日,陈丽艳被营口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所)非法劳教三年。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盖州市公安局四个警察用防暴警车将她非法送进了马三家教养院。教养时间是: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五、拒背三十条(教养院的院规),坚持背法,遭恶警疯狂迫害

恶警苏境——疯狂电击

入所后,陈丽艳被拉到了一座三层的空楼里,这就是最早的马三家女二所,旁边是六大队。恶警有所长苏境、大队长王乃民、小队长张秀荣、黄海燕等。在这里,恶警强迫学员集体学背“三十条”(教养院的院规),陈丽艳不背,站在地中间起头背《论语》和其他大法经文,恶警苏境发疯似的手拿电棍开始电击陈丽艳的脖子,又电击锦州的崔亚宁、李平等其他法轮功学员,苏境尖叫着逼迫法轮功学员全体蹲着,陈丽艳又背经文,各个房间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开始背经文,在邪恶所长苏境的命令下,恶警们开始疯狂的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抵制非法迫害,恶警们开始抓先起头的学员,陈丽艳被恶警叫去审问,追问她是不是先起的头,陈丽艳不回答。第三天(即:九九年十一月二日)晚饭前,陈丽艳和几个带头的法轮功学员被隔离开,陈丽艳被送进了女一所与普通劳教犯人同住在一起。

演示图:电棍电击

六、马三一所 用军事化迫害

1、抵制迫害,坚持背法,遭恶警的疯狂殴打、体罚、关小号。

学员无论是起床、洗漱、吃饭、上厕所、走路、干活都在恶警的“快快快”的喊叫中急切的催促着,动作慢的学员就会遭到殴打谩骂。

马三家教养院女一所共三层楼,一大队在三楼,二大队在二楼,三大队在一楼(非法关押的都是法轮功学员)。女一所是马三家教养院关押全省女犯的地方,大法学员被劫持到女一所后,每三、四人不等分插到刑事犯中,每个人被搜身及行李,检查有无经文等,再安排两名包夹犯人看管。陈丽艳被分到女一所一大队二分队,一大队共有三个小队,当时的二小队队长叫朱海杰,大队长叫王艳平(七二年出生),指导员叫顾全艺(二零零零年升为一所副所长,主抓生产),所长叫周芹。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和普通劳教人员一起参加每天长达十五、六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超体力奴工劳动,有时加班到下半夜一、两点钟,做缝纫机活。陈丽艳坚持炼功,遭到包夹的殴打,有两个明包夹,恶警又安排两个暗包夹(注:暗包夹监视明包夹),学员走路、干活、睡觉、上厕所、吃饭,一天二十四小时均有指定犯人、包夹监控,学员之间不允许说话。

有一名普犯说:队长让她包夹(看管)学员,被她严肃拒绝。她说:“我们都是犯法的人,是有污点的,你们都是好人,我们有什么资格看着你们。”在她的正义坚持下,队长没让她包夹学员。

陈丽艳被分到二分队的几天后,所长周芹带领大约七、八名警察把十名学员叫到教室内,由周芹给学员读诬蔑法轮功的报纸,其中一名学员起头背《论语》,所有学员便齐声背,周芹及其他恶恶警狠狠地连喊带叫的踢打学员,其中的一名恶警揪着陈丽艳的头发使劲往地上嗑,打她大耳光,陈丽艳不配合,继续不停地大声背大法经文。

酷刑演示: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

在车间,陈丽艳被强迫做加工服装苦力,工作环境极其恶劣,陈丽艳拒绝奴役劳动,恶警对她体罚,强迫她在车间门口撅着(姿势为:双手平行着地,两腿绷直,不准打弯,上身与两腿成九十度角。)陈丽艳继续抵制迫害,坚持背法,恶警王艳平指使犯人张学旭(本溪人)恶狠狠地揪着陈丽艳的头发,用脚使劲的将陈丽艳从队长办公室门外踹到门里,关着的门被踢飞的她给撞开,整个人被踢飞了进去。

2、沈阳新生——乱用刑罚

陈丽艳坚持炼功、背法,拒绝奴役劳动,大队长王艳平、指导员顾全艺找来一辆大客车将陈丽艳强行送进了归属于马三家教养院的沈阳市新生看守所(即小号)。在那里,与她一起被迫害的学员有八人,每人一个屋。那里灰尘狼藉,自来水龙头都是现安的,从未住过人。与她同时被迫害的学员有宋彩红(葫芦岛人,已被迫害致死。在此期间,宋彩红曾被恶警疯狂电击过。)。陈丽艳一直坚持背法、炼功,在沈阳新生看守所被迫害半个多月后,九九年十一月末,陈丽艳又被教养院女一所一大队恶警王艳平等带回女一所。

3、扼杀信仰 残害生命

陈丽艳坚持炼功、背法,遭恶警关小号、电棍电击;遭犯人工头及群体犯人残暴殴打、迫害。被带回女一所后,陈丽艳又被分到一大队二小队。她继续炼功、背法,拒绝奴役劳动。

九九年十二月下旬,陈丽艳与其他学员集体炼功,恶警暗中指使十多名犯人对她殴打。犯人有:带工头本溪的张学旭、大连的张宏伟、沈阳的韩雪梅、丹东的孟云、本溪的臧晶、沈阳的刘春荣等。她们围成圈对她狠毒的暴打,就象踢足球一样,把陈丽艳踢的满地翻滚,导致陈丽艳的头部严重受伤,鼻子被她们的拳头打的大量流血,衣服和床单上沾满了鲜血,无数耳光打的她两眼直冒金星,耳朵流血、嗡嗡响……陈丽艳的包夹犯人孟云因为没“看住”陈丽艳炼功,恶警要给她加期十天。恶警就利用犯人的弱点煽动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恶警要求所有犯人只要法轮功学员炼功、学法,都要积极参与殴打制止,往死里打,谁不打就给谁加期。犯人为了不被加刑期,在恶警指使下毒打学员。为此,犯人孟云、韩雪梅和其他犯人更加气急败坏的发疯的殴打陈丽艳及其他学员。陈丽艳的脸被踢打的严重变形,面目皆非,腰部被她们踢的背了气,直挺挺的躺在地上,不能喘气、说话,整个人僵死在地上,动弹不了,犯人孟云尖叫着强迫她快点站起来,陈丽艳已经不能动弹,孟云、韩雪梅等犯人又朝陈丽艳的腰部猛踢几脚,陈丽艳便昏死过去。犯人把昏死的她拖到走廊,其中一名犯人大喊着往她头上泼水,陈丽艳被这一尖叫声喊醒,醒后又昏死过去,昏迷中被犯人拖到队长办公室,被值班警察翟艳辉大声喊醒,可是陈丽艳眼前却看不见任何东西,又昏死过去,共昏死过三次。最后一次被恶警歇斯底里大叫喊醒,醒后,陈丽艳的两个包夹一边一个使劲的架着她说:“陈丽艳,吓死我们了,你身上冰凉冰凉的。”当时整个迫害过程值班恶警翟艳辉全知道,却假装不知,还怂恿包夹犯人加重迫害学员。恶警瞿艳辉伪善的告诉陈丽艳回去睡觉,别炼功了,陈丽艳拒绝说:“我回去肯定要炼功。”

在这次毒打中,陈丽艳人虽然活了,可是大脑却渐渐的丧失记忆,目光呆滞,视力模糊,神智不清,听力也严重下降,就象有东西把耳朵堵住了一样,双耳失聪,腰被踢的连续二十多天不敢弯,上、下楼非常吃力,只能直挺着腰走路,晚上睡觉不能翻身,无法上厕所,还要睡在两名包夹犯人的中间(即:两张单人床并在一起,学员睡在夹缝中)。恶警还强迫陈丽艳与另一个犯人把四十多斤的垃圾筒从三楼抬到楼下一百米以外的垃圾场,她的整个腰就象被钉了铁板一样弯不下去。打她最狠的两名包夹犯人韩雪梅(沈阳人,)和孟云(丹东人,)均在当时遭到了报应,她们两个的身体疼痛难忍,走路极其困难,腰也疼的直不起来,后来她们也知道是打学员遭报了,慢慢的她们就不敢再打了。有的犯人还表示回家后也学法轮功。

与陈丽艳同受迫害的有铁岭大法学员王凤兰,她被恶警指使大连的犯人张红伟扇了几十个耳光,两只眼睛被打成二个黑眼圈。她的嘴唇被打的翻卷着,肿得很厚,淌着血;锦州大法学员崔亚宁被犯人韩雪梅、刘春荣用条帚抽打脸、头、双臂及全身。笤帚被打得粉碎,后又被踢倒在地,恶人用脚猛踹其脚背,踢胸肋,当时崔亚宁被打得胸肋骨折,几个月不能挺直腰,咳嗽时胸痛,头晕。另一位被送到一所的葫芦岛市绥中大法学员孙玉莲因为炼功被恶警指使犯人从床这头扔到床那头,有四、五米远,头撞在床角上磕了个大坑,流了很多血,留下了疤痕。

陈丽艳被严重殴打后的第二天,因要炼功,被恶警王艳平强行关进了禁闭室,用手铐将她的双手背铐在暖气管上,每天24小时只能站着不能坐着,不让睡觉,指定两名包夹犯人看管。期间,陈丽艳开始了绝食抗议。

第三天时,恶警王艳平带她到医务所检查,医生说她严重脱水,需喝盐糖水。陈丽艳不配合,恶警王艳平气急败坏地拿出高压电棍猛烈电击陈丽艳的脖子,浑身重伤的陈丽艳被电的全身颤抖,小便失禁,脖子上被电的都是红点。

4、强迫奴工劳动

马三家女一所有一个加工厂,对外的招牌叫沈阳宜华服装厂,恶警强迫学员生产制作出口与内销产品,当时主要是缝纫,服装加工。做的衣服主要是福利产品,加工一些救灾服,劳保服装,工作服,仿军品棉衣裤。因其粗制滥造,经常被退货,监狱为了牟取利益,加班加点的压榨劳教人员的劳动,增加强度,延长时间,到二零零零年时,警察的工资百分之二十抽出与资金捆绑,如完成任务,年底捆绑工资资金兑现,完不成自然是开资百分之八十。学员自然也成了警察们干活创收的机器。被催促拼命地加班加点,分秒必争的抢活,粗制滥造,明知废品返修,但想以数量增加取胜,陷在一种恶性循环的忙碌之中。注:每套军用棉衣裤从原料到成品出厂加工费在6至7元钱。

工作时间三段:早5:30分起床
上午6:00出工,11:50收工
下午13:00出工,16:50分收工
晚17:30出工,22:00、24:00、凌晨1:00、2:00收工的都有

第一批被送到这里的学员必须上机台做主要工序,不会也得干,学员累得很多坐在机台上就睡着了,脚却踩在电机上,昏睡中很多学员的手都被机器针扎了,有的被扎透,鲜血直流。有的学员因不参加强制奴役劳动,经常被打骂。甚至恶人看不顺眼的学员都成为责打的理由。学员很长时间洗不到澡,洗澡时水经常是凉的,时间短,学员经常洗凉水澡。食堂的伙食极差,每日三餐,早晨和晚上都是粗粮,周六、周日全天是粗粮,菜里全是大块不洗的烂菜帮子,盆底是一层黑泥,没有一点油,学员吃不饱,经常挨饿干活。超时的奴役劳动不给加班饭。

注:初到女一所,因大法学员不配合强制奴役劳动,恶警们煽动犯人说,奴役劳动的任务是按人头分的,一人一份,大法学员要是不干活,就会影响到犯人的伙食、减刑等各方面的待遇。将犯人们的挨累、不休息、伙食差等矛盾,全转移到大法学员身上,制造犯人对学员的仇恨。当有上级到教养院进行所谓的检查时,教养院就安排她们的心腹犯人按照他们的旨意说谎,外界根本得不到教养院内部的真实情况,一切都是造假,如果哪一个犯人说了实话,她就会遭到恶警的野蛮毒打。

5、集中洗脑 犹大作恶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马三家教养院女一所与女二所开始对学员集中洗脑转化,当时陈丽艳被关押在女一所一大队三分队,队长叫周谦(迫害法轮功学员特别狠毒)。这个小队关押的都是法轮功学员,与劳教犯分开了,目的想利用犹大给学员洗脑。由于学员坚定大法,邪恶见达不到转化目的,便采取了发泄私愤的迫害手段,几个犹大把学员叫到一个房间,她们四、五个人轮流打了每个学员两个大耳光,陈丽艳被打了十多个耳光,第二天早上起床后犹大分别又在各自的寝室打了这些学员,陈丽艳也被打了两个大耳光,身边被打的有葫芦岛的田莉和李晓艳等,其中一名年轻的犹大往学员潘琦的脸上吐痰,另两名犹大把瘦弱的潘琦按倒在床上不让她动,出工时也不让她走,后来在四防犯人(管事犯人)的责令下才让潘琦出工。潘琦当时是大连市医科大学的学生。

陈丽艳被迫害几天后,就被转到女二所。其他学员继续遭受洗脑迫害。

七、马三二所 人间地狱

1、对学员强制洗脑转化、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五月至八月期间,陈丽艳、苏菊珍(已被迫害死)等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女一所一大队大队长王艳平等送到女二所一大队强制“转化”。大队长王乃民,分队长张秀荣。所长苏境。

迫害手段软硬兼施。首先是不让睡觉,然后由犹大分批轮流对学员灌输邪恶的谎言,想从精神上摧毁学员的意志,使用这种“软刀子”攻心术从而逼迫陈丽艳等学员转化。陈丽艳不为所动。见软招迷惑不了她,便开始来硬招罚她蹲,从晚上十点蹲到下半夜二点,不许挪动,不许站起来,由犹大监控。几天后,见她还是坚信大法,迫害开始升级。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在女二所一大队长、恶警王乃民的操控下,分队长张秀荣把陈丽艳带到办公室,屋里的黄海燕、王晓峰共三名恶警各持一根电棍,大队长王乃民命令恶警们分别把电棍插在陈丽艳的手中,把她的双手心放在电棍的电源头上,另一名恶警张秀荣把电棍触在她的后脖子上,三根电棍同时电击,陈丽艳被电击的脖子上全是红点。几个月后才慢慢退掉。与她同去二所的苏菊珍也被恶警张秀荣叫到办公室用电棍电击。

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分队长张秀荣把陈丽艳再次叫到办公室,一进屋,张秀荣大叫着逼她把鞋和袜子全部脱掉,坐在地上,然后她手持两根充足电的电棍电击陈丽艳的双脚心、腿部、上身、嘴唇、头发,边电边大叫着:你转不转化。陈丽艳坚定的说:我不转化,恶警张秀荣气急败坏,强迫陈丽艳站起来继续电击她。恶警见电棍不好使,换了一根也不好使,就扔下电棍,疯狂地揪着陈丽艳的头发使劲的来回抡了几圈,并恶狠狠地、歇斯底里的抽她耳光,酷刑四十多分钟才停手,又强迫她蹶着,每次时间最少一小时,时间长的一上午。

与陈丽艳同时被迫害的还有抚顺市法轮功学员邹桂荣(本科学历,后被抚顺吴家堡教养院迫害致死)她被恶警罚蹲马步、背飞机、骑摩托等迫害手段,只要动一点就被犹大揪到水房、厕所疯狂迫害,身上被踢打的青一块、紫一块;葫芦岛的学员苏菊珍双手被恶警张秀荣用手铐背铐起来吊挂在铁床上,双脚离地,头朝下,时间长达一上午,恶警张秀荣把陈丽艳带到迫害苏菊珍的现场恐吓她,苏菊珍被吊的奄奄一息、脸色苍白、不能说话。

女二所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恶警完全丧失了人性,从精神上和肉体上对学员酷刑迫害。苏境等恶警为了自己眼前的一点政绩、报功请赏,向上级谎报转化率百分之百,把坚定的学员秘密关押起来,不让与外界接触,使女二所“转化率”一时间成为全国最高,成为全国转化大法学员的所谓‘典型’。

2、坚定信仰,又遭恶警赵国荣电击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陈丽艳又被送回女一所,分到二大队,大队长叫盛颖,教导员叫李淑环,分队长叫赵国荣。陈丽艳在九月四日下午集体出操时坚持炼功。被恶警赵国荣揪着耳朵、从一楼一直揪到三楼办公室,进屋后,暴跳如雷,不容她说话,厉声命令“四防员”(管事犯人)把绳子、手铐、高压电棍拿了出来,强迫陈丽艳把鞋和袜子全部脱掉坐在地上,让“四防”犯人用绳子把她的双脚捆绑在一起,恶警赵国荣用手铐将她的双手背铐在一起让她无法活动,然后赵国荣手持高压电棍咬牙切齿的狠电陈丽艳的双脚心、腿部、上身、两胳膊内侧,边电边问她炼不炼了,陈丽艳坚定的说‘炼’。听后恶警更加恶狠狠电她的胳膊内侧,长时间不拿下来,陈丽艳被电的全身颤抖,疼痛难忍,导致她的胳膊起了严重的大水泡,淌脓水一个多月才恢复正常,至今还留有疤痕。

3、酷刑迫害造成双眼视神经损伤

二零零一年四月九日,先前的迫害导致陈丽艳的视神经严重受伤,看东西模糊不清,做机台活很困难,看不清针眼儿,纫不上针,在一米以内看对面的人整个面部都是黑的。陈丽艳要求下机台并要求去医院检查,警察翟艳辉(一大队干事)先带她到马三家教养院医院检查,医生说:她的眼睛无法确诊,当时医院的院长让翟艳辉带陈丽艳必须到沈阳医科大检查,可是,恶警翟艳辉、大队长王艳平、指导员顾全艺没有带陈丽艳去沈阳医科大,而是敷衍的去了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在医生诊断的时候,陈丽艳向医生讲述了自己的眼睛是因为炼法轮功被恶警、犯人殴打所致。医生听后非常气愤,并训斥恶警。陈丽艳的眼睛初步诊断结果是结膜炎,视神经用仪器很难测出真正的结果,视力由原来的一点五急剧下降到零点一五,同时,耳朵诊断出了神经性耳聋。当时医生说双目弱视不是眼睛的问题,是脑外伤引起的。回来后,陈丽艳向队长强烈要求下机台,队长不同意,陈丽艳再次要求重新检查眼睛。马三家教养院医院的大夫对她的眼睛预诊,“如果继续干下去,她的眼睛将会失明,不适合再做机台活,需要休养眼睛。”恶警这才让陈丽艳下机台。给陈丽艳检查的医疗费用是监狱从家属那里勒索的钱。

由于陈丽艳的视力下降的越来越严重,在女二所五小队期间,陈丽艳再次要求狱方去沈阳医科大检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分队长王正丽不得不带陈丽艳到马三家教养院医院检查眼睛(该医院是犯人去地方医院的必经之处,需要这里开外出诊断手续。)检查完后,院长气冲冲地质问身边的恶警上次就让去沈阳医科大确诊,为什么没去呢?陈丽艳当时告诉院长说上次去了沈阳四院,院长很生气地对恶警反复说:她的眼睛必须到沈阳医科大才能确诊,其它医院诊断不了。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陈丽艳被分队长王正丽等四个恶警带到了沈阳市医科大检查。诊断结果是:双眼视神经损伤,无法治疗,最终会导致失明。

4、长期酷刑迫害造成陈丽艳的双腿不能行走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陈丽艳从女一所再一次被转到女二所,被分在二大队五小队,分队长叫王正丽。曾在二零零零年担任分队长的恶警张秀荣因做强制转化工作得力,以打人出色被“提升”为二大队长,从女一所调来的周谦“升任”副大队长,王乃民被“提升”为副所长。由于在女一所头部和整个身体遭到严重暴力殴打,损伤严重,陈丽艳到女二所后,大脑无法支配身体的平衡,并伴有严重头晕现象,走路很困难,双腿失去支撑力,经常是一蹶一拐的,没有力气,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自己去食堂吃饭,得靠别人送,坐着的时候后背必须靠在墙上或床边,否则就会栽倒一旁,七个月后越来越重。

因陈丽艳的视力太差导致双眼球经常疼痛,需要闭眼睛休息,恶警王正丽却不让闭目,否则就要给她加期处理,恶警及犹大扬言要抓典型送大北监狱(即:现在的辽宁省女子监狱)。

5、被非法加期一百一十五天

陈丽艳于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间,分别给恶警大队长张秀菜、副大队长周谦、分队长王正丽及其他一名队长写了四封讲真相的信件,让她们更好的了解大法真相,为自己选择一条弃恶从善的路,因写这几封信却遭到了三个多月的非法加期迫害,与陈丽艳一起的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信仰大多都被非法加期,有的加期几个月,有的长达一年,教养院扬言:“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

二零零二年十月七日陈丽艳的教养期满,她的哥哥如期接她时,得知她被加期一百一十五天,家属气愤地质问恶警为什么到期不放人?恶警无理搪塞。陈丽艳借机告诉哥哥:“不管我在教养院里如何被迫害,我都不会自杀,如果我真的死了那就是被打死的。”由于接见时间只给十分钟,来不及向亲人多说什么,而且在一旁监控的恶警不断干扰陈丽艳与亲人谈话,故意占用接见的时间,怕她们的恶行被曝光,接见时间还没到恶警就把她带走。

6、被关小号 遭铁椅子酷刑

陈丽艳不承认对她的非法加期迫害,不配合犹大的洗脑,到办公室要求恶警王正丽撤掉包夹,恶警王正丽怒气冲冲把她关进小号,酷刑坐了十天十宿的铁椅子,这里的小号是“狱中狱”,那里的队长非常凶恶,每天只允许学员上两次厕所,白天一次,晚上一次,用不让上厕所来逼迫学员转化。进小号的当天晚上,陈丽艳一遍又一遍地要求去厕所,恶警根本不理,她把右手从铁筒里抽出来,结果,她被迫坐在铁椅子上排了尿。进小号的第二天,陈丽艳的双手被手铐铐在铁筒里,脚也被铁筒门固定起来,整个上身被胸前的铁盖夹的紧紧的,每天二十四小时就这样坐着,动弹不了,时间长了,全身浮肿,越肿身体就被铐的越紧,透不过气,被憋的满头大汗,几乎窒息死亡。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十月中旬天气开始转冷,当时,八、九名学员和陈丽艳被关在小号里遭受铁椅子酷刑,有的学员是夏天穿着单衣服被关进去的,没有保暖的衣服,到了半夜冻的浑身直哆嗦。有一名四、五十岁的学员被尿憋的大声哭了起来,恶警气冲冲地恐吓、训斥,不准她哭,如果哭就不让去,学员忍着哭声蹲在厕所里好长时间尿不出来,站在旁边的恶警却毫无人性地大叫着、骂骂咧咧的催促她快点,使她精神极度紧张,吓得无法排尿。

陈丽艳被关进小号第二天,面对如此卑鄙的迫害,她绝食抗议,第三天时,其它小号同时绝食的学员被狱医野蛮灌食。陈丽艳被关小号折磨十天后,分队长王正丽把陈丽艳带回分队。她的两手及全身被铐得全部肿起来了,两腿也肿了很粗,走路摇晃、两腿无力、两脚无根。过了一天,陈丽艳的双手、双腿疼痛得象被钉了竹签一样难以忍受,手脚、全身的肉均不敢碰,穿不上衣服,上不了厕所,上厕所靠两个人抬着去,有时背着,上厕所蹲不下,后面得有一个人抱着她为她支撑力量,晚上疼痛的无法入睡,持续二十多天才慢慢消肿。

7、迫害升级 魔窟综合楼

邪党“十六大”一个月后,女二所再一次对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强制的“攻坚转化”,长期不让学员睡觉,时间最长的有3个月,犹大分批轮流对学员洗脑,对学员实行疲劳、迷惑战术,使学员在神智不清、极度困倦的状态下被他们欺骗,企图摧毁学员的意志。如果他们第一招失败,便采取第二招。对学员体罚酷刑。陈丽艳因不转化,被罚站、罚蹲,很多学员双腿被强迫盘上,用绳子绑在一起,不让动,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不让睡觉,再不转化的学员被他们送到综合楼。综合楼是迫害学员最邪恶的黑窝、鬼门关,里面阴森恐怖,它位于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大门右侧,有四、五层楼,对学员迫害都是秘密的单独进行的,外面看不到里面。在综合楼里同时遭迫害的学员互相的迫害情况都不知道,都被恶警隐瞒了,外界就更无法知道里面迫害的消息。学员被迫害十几天或更长时间,遭受上大挂等各种酷刑迫害,经过酷刑折磨后,学员有的被迫害致伤、致残、致死。迫害手段令人发指。经常听到综合楼里传出大法学员高喊“法轮大法好”的声音和学员被酷刑折磨的撕心裂肺的惨叫声。特别是由沈阳、本溪、抚顺、锦州四市组成的暴力“转化攻坚团”对学员专门在那里强制转化。

陈丽艳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恶警王正丽带到综合楼酷刑迫害,每天晚上被转化团队恶警强迫洗脑到十点,洗脑三天后,见陈丽艳还不转化,二十五日大队长张秀荣叫嚣着指使分队长王正丽把陈丽艳带到综合楼里的本溪地区“攻坚团”,先由犹大洗脑、灌输,陈丽艳不听。一名自称是本溪教养院管教队长的恶警对陈丽艳说:“你知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转化’工作做的这么急?我告诉你,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和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坐镇马三家教养院,必须快速全部转化。”并扬言说:“不转化的学员到期也不让回家,全都送大北监狱。”随后,恶警郭某把手铐拿来把陈丽艳的双手背铐在一起,把她揪到墙角处,恶警把她的鞋脱了,让她坐在地上,强行把她的双腿盘上,后背与墙之间用东西紧紧的塞住,让她直不起来腰,只能低头,弓着腰,同时,把撕坏的《转法轮》强行垫在陈丽艳的臀部底下,然后,恶警把她身边的双人床用力往墙这边推,使劲夹她的双腿,恶警转身出去。陈丽艳的双腿被夹的上不来,也下不去,把她憋的快要窒息了。过了一会儿,陈丽艳被憋的满头大汗,浑身奇痛无比。这时恶警进屋讥讽、谩骂,把床单捂在了她头上,转身又走了,陈丽艳的呼吸更加困难,腿疼得就象要断了一样,她惨叫一声、使出全身力气把左腿拿了下来,恶警从外面跑进来,大吼着让她把腿盘上,陈丽艳拒不配合,恶恶警狠狠地说:“你不是要修炼吗,我帮你修炼。”陈丽艳反问他:如果我的腿折了,你能负责吗?他手指着陈丽艳叫嚣着说:“你别跟我说,我不听,我不管,你赶快给我盘上,自己动手别等我给你盘。”陈丽艳见他完全失去理智,郑重的警告他不要再行恶。听完后,恶警尽管说话很凶,但是,他没有再要求她盘腿,当天晚上十点钟把她送回分队。

十二月三十日,陈丽艳又被分队长王正丽送到一楼的密室(各个房间的门、窗全部封闭,专门用于迫害大法学员的地方),一进屋,分队长王正丽就命令她蹲一上午,不许动,不许上厕所,由两名犹大监控,一直蹲到晚上九点,分队长王正丽才来,一进屋问她:“咋样了,想通了吗?” 陈丽艳说:“你就是让我蹲十天我也不转化,没有用。”王正丽恐吓陈丽艳说:“把你送到大北去第一关就是罚蹲,我先让你炼炼功夫,打个基础。”说完就走了。

陈丽艳被非法加期一百一十五天的期限已到,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被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二大队五小队队长王正丽和一名警察将她送到营口市芦屯镇派出所,负责接收的芦屯镇片警说,上面有令:因为陈丽艳没转化,必须严防死守,不准去外市工作,如果有事要走,必须跟他们打招呼。

陈丽艳在马三家教养院被迫害三年时间里,在邪恶的高压、恐惧、酷刑、非人的折磨下,她凭着对师、对法坚不可摧的信念,承受了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在慈悲、伟大师尊的呵护下走了过来。

以上是大法弟子陈丽艳在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自九九年以来三年多经历的迫害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