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青年于伟在山东第二劳教所的部分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潍坊青年法轮功学员于伟,二零一二年在准备结婚时被潍坊中共警察绑架、第三次劳教迫害,非法关押在山东第二劳教所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第七大队,曾被关禁闭迫害七天。

七大队队长为王保华,教导员是从该所第二大队刚调过去的,主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另一恶警是王新江(山东德州市临邑县城关镇学安村人,现在济南市区居住,一九七一年出生,警号:3731215)。

在山东省劳教二所,法轮功学员于伟坚持自己对“真善忍”大法的信仰,拒绝向邪恶的方向“转化”,并抵制劳教所的奴役性劳动。恶警王保华、王新江等人把他视为眼中钉,一直在寻找借口对于伟进行迫害。恶警王新江经常去到那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所在房间进行言语挑衅,然后找一个不是借口的借口,然后伙同王保华等恶警对其进行进一步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王保华、王新江以于伟不参加劳教所的奴役性劳动为借口,把于伟拖出了宿舍楼,要把于伟关到劳教所的禁闭室里。王新江在前面拖着于伟的胳膊,王保华与新调来的教导员在后面推着于伟,于伟边走边劝王保华、王新江及新教导员不要作恶。三人不听劝告,硬是把于伟投进了山东第二劳教所的禁闭室。被投入禁闭室的人一顿饭只能发一个小馒头,没有其它食品、菜品,一天24小时被电子监控录像。屋里的空间非常狭小,只能坐着或躺着,吃饭、上厕所都在里面。屋里的墙上装修了防撞墙的隔层,防止关在里面的自杀。恶警们轮流值班,包括晚上都有人值班。恶警们的意图是通过这种残酷的方式来让那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的意志有些松动,最好是写下能让恶警们领到“转化”奖金的所谓“三书”。

于伟在禁闭室中被关了约七天,用恶警们的话说就是“熬他”。期间,恶警王新江使出浑身的流氓解数不断到里面去对于伟进行恐吓与利诱,但都没有效果。王新江走出监室时,有其他恶警问王新江“还不行吗?(还不屈服的意思)”,王新江失望地摇摇头。于伟的心态非常淡定,恶警急风骤雨的对于伟的“熬”最后变成了对自己的熬:恶警们得轮流值夜班去守着于伟,休息时间比其他恶警少了许多,六天过后还没有效果,恶警们觉得再加这种班没有任何意义,于是大队长王保华向劳教所的管教科报告,说此人是如何如何难办,是重点劳教人员,如果把此人放在七大队会影响一大片,申请把于伟调到其它大队去。在第七天时恶警们主动把于伟接出,送到第一大队。第一大队的大队长是原第七大队的大队长罗光荣(山东淄博桓台县人,现在章丘市明水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