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早期被迫害案例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下面是四川攀枝花市数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的情况。

(一)吴永琼,女,四十六岁,攀钢动力厂职工。两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入室抢劫。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枣子坪派出所恶警抢劫吴永琼家,抢走她的私人财产:法轮功书籍、现金二百元。将她绑架到枣子坪派出所非法关押一个晚上,次日被劫持到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并冤判取保候审一年。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左右,攀枝花市国保大队恶警段青、邹勇军、东区公安分局等人,伙同动力厂保卫科人员,到吴永琼工作地点抄她的工具箱,随后又抢劫她家的私有财产:电脑一台,打印机、墨水、打印纸、手机和大法书籍,抢走现金1000元。并将她绑架到大渡口派出所六楼:毒打、吊铐、坐铁凳。然后将她劫持到市弯腰树看守所非法关押。其间,同年四月二十一日,被攀枝花市国保大队恶警从市弯腰树看守所再次绑架到大渡口派出所六楼:毒打、吊铐、坐铁凳。

吴永琼被非法关押在市弯腰树看守所二十八天,于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回家,被冤判取保候审一年。因为冤判取保候审,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二日至同年八月十七日期间,吴永琼多次被非法监视居住、非法监听电话、被单位保卫科的人骚扰,被单位停发工资,直接经济损失约二万多元。

(二)张明兰,女,今年六十一岁,家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去攀枝花市政府上访,被当地派出所勒索五十元。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八日,张明兰一人去北京信访办上访,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到东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强迫交生活费二百二十五元。

二零零一年过年前,由于其他学员被迫害,牵连到她,攀枝花市国保大队恶警邱天明,抢劫了张明兰身上仅有的一百六十元现金(至今未还)。当天上午又被绑架到东区拘留所窗台边拷打,张明兰拒说真相资料来源,被恶警的脚踢伤右腿。当天晚上又被绑架到盐边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张明兰回家时家人被警察勒索钱财。

二零零一年过年后的一天晚上,张明兰又被大渡口派出所姓姚的恶警等五六个人,劫持到东区拘留所非法关押三天,张明兰绝食三天。随后又被大渡口派出所姓普(音)的女恶警和姓朱的男恶警劫持到四川省资中市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张明兰拒签劳教一年的通知书,当时劳教所体检时查出张明兰有高血压后拒收。攀枝花两恶警为了借机在资中游玩,把张明兰非法关押在楠木寺三天后才将张明兰送回攀枝花。

张明兰在遭受迫害期间,曾被当地恶警非法入室抢劫两次,抢走《转法轮》、炼功带、及各类经文等物品,至今未还。

(三)宾勇(张明兰的儿子),男,今年三十二岁,攀钢选矿职工。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晚,骆兴贵、廖健甫、徐浪舟(已被迫害致死)等人在户外炼功,被人构陷,当时徐浪舟被绑架到弯腰树看守所,宾勇、骆兴贵、廖健甫被绑架到东区拘留所分别拘留十五天,并强迫每人交生活费二百二十五元。当时年仅二十岁的宾勇被市公安局的恶警用皮鞋抽打脸部和脖子,脸上的血印斑斑可见。

宾勇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市弯腰树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回到家中还被恶警勒索钱财。回单位上班安排打扫卫生,每月只给一百八十元的生活费,单位派人监视,电话骚扰他,曾被单位保卫科非法关押三天,绝食三天后才回家。由于各方面的压力和心灵上的打击,宾勇放弃修炼。

(四)陈翠容,女,今年七十五岁,十九冶工安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九八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三月十日去北京上访,同年三月十七日被绑架到攀枝花市东区拘留所十五天,强迫交生活费二百二十五元。同年三月三十一日被当地派出所恶警绑架到攀枝花市弄弄坪洗脑班,每天限制人身自由,吃住都遭到强制性勒索钱财,每人强迫交生活费二百元,非法关押五十六天。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陈翠容从渡口医院回家,遭东区分局几个便衣警察拦劫,强行搜身,抢走三张护身符,后被当地派出所赵、杨两个警察伙同十来人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转法轮》、师父法像、讲法光盘、经文及MP3,到晚上吃饭时警察才走。

(五)林清珍,女,今年六十九岁,家属,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二零零零年七月去北京上访,在北京攀枝花市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七天,又被劫持到攀枝花市弯腰树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才回家。

(六)王于琼,女,今年七十一岁,攀枝花市日杂公司家属。二零零零年五月去北京上访,在北京南站火车站被绑架,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被绑架到东区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

(七)程根芳,女,今年六十四岁,攀钢企业公司退休职工,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九日在攀枝花公园纪念碑,被便衣警察绑架到东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强迫交生活费二百二十五元,并被单位扣发工资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