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审善良妇女 沈阳法院草草收场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沈阳报道)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沈阳市沈北新区“六一零”操控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被警察从家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吴丽梅与六十九岁的老太太董慧娣,声称她们“破坏法律实施”,吴丽梅女士说:“我没破坏任何法律,是你们执法犯法,一切都是段庆祝写的,拿我的手按手印,他们不让我吃饭,不让我上厕所。”法官无言,草草收场。

年仅四十多岁的吴丽梅现被迫害致高血压、心脏病,在法庭几次差点倒地,身旁有两人搀扶。在被非法庭审中,吴丽梅拒绝回答一切非法问话。

年近七十岁的董慧娣老人被非法庭审时,所谓法官问光盘哪来的,董慧娣老人说自己做的;问机器哪来的,董慧娣说自己买的。法庭人员诬蔑大法,董慧娣说:大法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就中共不让炼,照“真善忍”做好人没错,何邪教之有 。法官无以言对,非法庭审半小时后也草草收场。

非法庭审当天法院内外警察、便衣密布监视监控过往路人,而且只允许两名家属进入法庭内旁听。

吴丽梅女士,家住沈北新区新城堡村。吴丽梅一家因修炼法轮功,饱受恶党迫害,她丈夫梁志红和二哥先后被判刑六年、三年。吴丽梅的娘家多人被非法劳教、拘禁。 她丈夫梁志红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被新城子街派出所绑架,被诬判六年,二零零二年二月在凌源监狱胳膊被恶管教大队长邓某打骨折,头部颅骨被打塌。六年中,吴丽梅一人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等着丈夫归来,其中的艰难可想而知。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晚七点五十左右,沈北新区公安分局一群恶警窜入新城堡村法轮功学员吴丽梅家,直接绑架吴丽梅和丈夫梁志红,带到在新城子街内的小 区楼房,进楼之后,又将在此居住的吴丽梅的儿子绑架,这群恶警直接说他们是分局的,只有一个姓林的警察报了姓。 当晚梁志红与儿子被放回;吴丽梅被非法关押在新城子街派出所。

当天,沈阳市政法委、沈北新区政法委借“十八大”稳定的名义操控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恶警在新城子街内、财落镇、马刚乡、黄家乡同时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之后,吴丽梅被非法关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的现在出现高压210、心脏病。

董慧娣老人,家住沈北新区马刚乡,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与同修赵凤杰(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子劳动教养院非法劳教一年迫害),在下寺村向村民赠送真相光盘时,被马刚派出所恶警绑架。之后,八、九名恶警闯到董慧睇老人家抢劫。将一台新买的电视机董慧睇省吃俭用节省的 4000元买的笔记本电脑及和大法经书抢走。

董慧睇老太太从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市造化第一看守所至今。

《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宣传品也是合法的,是在履行宪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法轮功学员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传播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
据中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已构成至少六项罪:1、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2、不明真相者诬告法轮功学员,给其扣上罪名,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3、强行带走劫持法轮功学员,向其家属勒索钱财,已构成绑架罪;4、抢走法轮功学员家电、财物和现金等,已构成抢劫罪或盗窃罪或盗窃罪;5、故意给法轮功学员以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捏造虚构罪名,损害法轮功学员名誉、人格或嘲笑和辱骂,已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6、对法轮功学员打击报复、非法庭审、判决,滥用职权、枉法渎职,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造成冤案,已构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苍天有眼,善恶有报。善劝沈北新区还在参与迫害的官员和警察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赎罪。王立军现已成中共的囚徒,薄熙来已下台,为得到权力,他们都参与了江氏流氓集团周永康、罗干等恶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的罪恶,国际相关组织正在立案追查。执法部门的职责是保护公民、惩治行恶者的,不要听从中共邪恶指令,迫害善良的百姓,在这最后的历史关头如果还在极力替邪党卖命,实际是替自己自掘坟墓,那才真是可悲、愚蠢啊!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电话号码:
办电          手机    宅电
院长 冯岩89749999 89607499 13804998455 89829898
副院长 王文革89749777 89601555 13840087000 89600666
政治处主任 亢荣东89749988    13940018676  89606989
纪检组长 郭红89749888      13840398765  31202765
执行局长 何彦东89749933     13840013533
刑庭
庭长 邹东辉 89749792     13591656568  89611578

参与迫害吴丽梅责任人:段庆祝,男,五十来岁,现任国保副大队长,手机13998125898,宅8962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