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黑山县娄大力陷害多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娄大力,男,五十五岁,二零零八年开始任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一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在过去的三年中,娄亲自签字将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送入劳教所或监狱迫害。

仅二零零八年一年,经他签字的,就有四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送入锦州劳教所、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黑山县大兴乡法轮功学员王海辉,遭到大兴派出所不法警察绑架后,娄大力又签字批准,将王海辉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进行长达八个月惨无人道的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王海辉再次遭到绑架,在短短的六天内,娄大力就签字将王海辉再次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四晚,娄亲自指挥由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带队,对已经被黑山县公安局迫害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姜海岚绑架。在黑山县公安局,对姜海岚实施逼供及勒索钱财未成功的情况下,将生活不能自理的姜海岚强行送入锦州看守所非法关押。然后,娄又勾结检察院、法院对姜海岚实施非法审判(审理中没通知家属),将已经残疾的姜海岚非法判刑八年,送入马三家监狱城非法关押。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娄又亲自策划指挥对黑山县镇内及各乡镇的十一名法轮功学员、一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进行绑架,并将八名法轮功学员送入马三家劳教所、一名法轮功学员送入大连监狱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日,绕阳河镇二道村的王志兰遭到国保大队绑架后,于二零一零年年末,由娄签字,将王志兰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进行迫害。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高红英和她的丈夫在走夜路时,遭到绑架,七月七日娄又签字将被打的遍体鳞伤,并多日没有进食的法轮功学员高红英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进行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娄亲自指挥策划,并由国保大队王娓静亲自带队,对黑山县北关校高级教师法轮功学员战志刚进行了绑架,并亲自签字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将战志刚送入马三家劳教所进行迫害。

在娄大力担任公安局副局长的三年间,黑山地区至少有三十人次被绑架,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入劳教所或监狱,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几乎没有几个被放回的,都由娄亲自签字,送入劳教所或者监狱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

迫害法轮功是完全违背法律、正义理念的。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娄大力及其迫害法轮功的所有追随者,为了你们和你们的家人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要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法轮功,将功补过,赎回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