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

  • 致教育系统校长及老师的公开信

  • 站出来维护正义

  • 给吉林省桦甸市国保大队于晓强妻子唐玲的一封信

  • 致武汉市武昌区法院所有员工的一封信

  • 给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梁世滨的劝善信

  • 给大连父老乡亲们的一封信

  • 写给河北任县辛店镇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 致教育系统校长及老师的公开信

    ——坚守职业操守 无愧子孙后辈

    各位学校校长及全体老师们好:

    茫茫人海,相识就是缘,何况是教育界的同行。有些事我们不必知道,但有些事关人生命运,不可不知。

    “老师”,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传什么道?当然是做人之道、处世之道,特别是通过中国五千年文明历史,让孩子们知道如何辨善恶、明事理,把孩子们教育成德才兼备的好孩子,是这样吧?

    我之所以写这封信给老师们,是惊闻我市近期有些学校强迫每个学生与学生家长在所谓的“拒绝邪教”卡上签名。这无疑是把还不懂事的孩子以欺骗和强制手段拉入中共的政治圈套:一旦谁在卡片上签了字,即是表明了谁与中共立场相同。这不但对孩子是极大的危害,对老师们也极其危险。为何这么说呢?

    先听我讲一个历史事实。如果有人对你说基督教是“邪教”你同意吗?您肯定说,不,我自己就信耶稣,或者说我的同事谁谁还就信耶稣呢!但还真有人不但这样认为,甚至还对耶稣信徒大开杀戒。二千多年前,古罗马帝国暴君尼禄故意在罗马城火烧皇宫,然后嫁祸于基督徒,并称基督教为“邪教”,鼓动理论家造谣说他们乱伦、狂饮和诅咒罗马人民,在拜神要杀婴儿并喝婴儿血等等,把当时罗马社会上的恶行都强加到基督徒身上,并在全国掀起了残酷迫害,信徒被酷刑虐待致死,被与干草捆绑在一起点燃活活烧死,被投入竞技场喂狮子……,坚贞的信徒宁死不屈,而被谎言欺骗的罗马人,看着基督徒被野兽撕裂痛苦的死去,却以此为乐。

    没想到同一场历史悲剧竟再一次在我们神州大地上演!谎言和杀戮的手段如出一辙。法轮功也被扣上什么“×教”的帽子;天安门也点燃 了“自焚”的伪火栽赃陷害法轮功,煽动全国甚至世界人民仇恨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中共文字打手也秉承中共的旨意制造出各种谎言,什么法轮功学员自杀、杀人等等,不一而足。在这场迫害中,法轮功修炼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被抄家、抢劫、勒索钱财、劳教,酷刑折磨致死、致残,更歹毒的是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取暴利然后焚尸灭迹等等等等。谎言也同样欺骗了中华儿女。善良的人们忘记了中共历史上制造各种政治运动迫害国人的教训,竟以中共谎言为真,而漠视身边发生的这场非人性的对上亿好人的迫害!

    其实你们心里很清楚:在您的周围的法轮功学员是一群以真、善、忍要求自己,遇事为别人着想,先他后我做好人的修炼者。1999年前人们有口皆碑,都称赞法轮功是“高德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且有越来越多的人走进了法轮功。那时公园、广场、路边、楼前,悠扬的音乐,整齐的炼功队列,营造了一派和谐的社会风貌。

    但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以小人之心妒忌修炼法轮功的人太多(超过全国中共党员数),太受广大群众欢迎,认定法轮功在与中共抢夺群众,而不顾广大人民的呼声,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利用了中共从上到下庞大的组织和它控制的舆论和专政机构,对炼法轮功这个修炼群体进行了这场已历时十多年的残酷迫害。

    事实证明了,江泽民发起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把上亿以“真、善、忍”为最高修炼原则的好人推到它的对立面,等于公开宣称自己是以真、善、忍为敌,彻底暴露了中共假、恶、斗的本质。

    邪不压正,经过了十几年最邪恶的残酷镇压与迫害,法轮功不但没有被铲除,反而推向全世界。现已弘传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世界各国民众的喜爱和尊敬。法轮大法和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由于对人类身心健康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各国各级政府及组织的褒奖、支持议案、信函已多达3000多项,大法书籍被译成30多种文字在世界广泛发行。印度等国家的几十所学校把法轮功的经文《论语》编入英文教科书作文教材,学生的课间操炼的是法轮功的五套功法。

    孩子们年龄尚小不谙世事,尤其是小学生,不具备独立思考、分析辨别能力,需要大人特别是老师的正确引导。在这个道德急速下滑、黑白颠倒的乱世,校长和老师们应该秉持正义与良知,坚守师道,保护好我们的孩子,尽一位老师应尽的责任。这样,便是救了我们的孩子,说远一点是救了民族的未来。请不要小看了“签名”这个举动,也许您一个小小的善举,便能让孩子们有个美好的未来。

    教师朋友们,当你们中的一些人还在麻木地执行迫害的指令时,你们可曾想过,连制定这个邪恶政策的发动者们都在给自己寻找退路了吗?香港《前哨》杂志2011年2月刊封面的精选文章《江泽民终生后悔的两大事件》,刊登了江泽民的自供告白说,江泽民2010年起至少两次对身边的人谈到这一辈子做过的两件蠢事:其一是美国轰炸南斯拉夫时,他下令中国大使馆不能撤退;其二则是镇压法轮功。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为自己平添了几千万“敌人”,这是他自己认为一辈子中所做的大蠢事。不管江泽民或中共出于什么目的放出这种信息,这种自认“镇压法轮功是蠢事”的说法,对那些还在继续参与迫害的人和那些因受中共宣传欺骗而仇恨法轮功的人,都值得深思和反省,不要一条路走到黑而害了自己呀。

    我们不能忘了历史呀!纵观中共历次运动都是一把双刃剑,用来整人的工具。整人的人过后都无好下场,不是杀人灭口,就是替罪羔羊。尤其“文化大革命”后,就有军管干部17人、警察793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毙。过后开了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书来蒙骗家属了事;红极一时的“造反有理,革命无罪”的造反派,后来成了“打、砸、抢”三种人被法办;那些暂时侥幸逃脱的文革急先锋们,最终也遭到天谴。很多人得了心脏病、半身不遂的脑血栓或癌症,痛心疾首,不得善终。

    2008年12月23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专题部副主任,原新闻评论部副主任陈虻因胃癌死亡,死时仅47岁。陈虻制作“天安门自焚”案,构陷法轮功,欺骗世人,煽动仇恨,为中共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大开杀戒制造舆论、铺平道路。多行不义必自毙。陈虻被癌症折磨得死去活来,痛不欲生,自己哀求医生不要抢救了,多活一秒钟都是煎熬。

    也许您会说,“签名”是上级领导的决定,与您无关,但是请看这个故事:在柏林墙倒塌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西德寻求自由的青年克利斯。1992年2月,在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卫兵亨里奇受到审判,他的律师说,他仅仅是个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他。然而法官指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准则。”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的卫兵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亨里奇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发生在德国昨天的事,难道不会发生在中国的明天?可以肯定的说,不远的将来,所有参与迫害的人们都要面临正义的大审判,也将无法逃脱被清算的命运。知者智也,当一个人明白了人性至上的道理,就能成为一个智慧的人,聪明的你或许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让我们一起重温那段发人深省的墓志铭吧:起初,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接着,他们又追杀工会活动家,我还是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个工会活动家;然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后,当他们开始追杀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说话了。”

    希望我们年迈时,回首以前,能够坦然地说:“在那段风雨飘摇的日子里,我做了一个老师应该做的,我无愧于子孙后辈!”

    愿我们的真诚能够感动您,在这里,我们向那些为了孩子的未来而敢于秉承正义的老师道一声“谢谢!”

    祝愿老师们有个光明的未来!

          
    真正关心你们的同仁


    站出来维护正义

    ——给金昌市公检法司人员的信

    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城市,头顶着同一片蓝天,咱们不能说不是缘份。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江氏集团“六一零”组织利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走过了十三个年头了。你们在与法轮功修炼者多年的接触过程中,对法轮功修炼者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吧。今天我们在此坦诚、公开的与你们谈谈有关法轮功的一些真实情况,以便你们对法轮功有进一步的了解。

    最早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在一起的,是江泽民的讲话和一九九九年十月开始大力批判法轮功时的一篇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我们都知道,根据中国现行法制,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的文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司法人员不能根据媒体的报道来定案。尽管你可能认为那是代表了“党的政策”,所以你这样判案没有错;但将来真正要追究冤判的责任人时,你能否据此而为自己辩护呢?一个检察官和法官如果根据媒体文章来定案,到该你负责任的时候,谁又能同情你并为你免责呢?

    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明确阐明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下发了这个通知,但却没有把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认定在其中。法院根据刑法三百条和两高文件已经判决过许多法轮功案件。难道是公安部的人马虎了,把法轮功落下了?不是,其实是公安部里原来炼法轮功的人太多了,法轮功研究会的会长李昌就是公安部十一局的副局长,副会长叶浩是公安部八局的副局长,公安部的人都知道法轮功是一种佛家气功,是首先叫人向善做好人的。他们既不愿意颠倒黑白,也要给自己留后路。这个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在公安部的网站上发布后,很快就被接到法轮功辩护案件的山东华冠律师所李建强律师查到,并在2007年2月27日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时当庭提交,当时法庭就傻眼了。后来,公安部从网站上撤下了39号文件,从此秘而不宣。

    尽管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持续十多年,但越来越多的大陆律师公开站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从高智晟、杨在新、郭国汀到李和平、黎雄兵、张立辉、李顺章、滕彪、邬宏威、郭飞雄、李苏滨、温海波、韩志广、王永航、李仁兵、程海、谢燕益、李春富、王雅军、林小建、莫宏洛、唐吉田、江天勇、莫少平、韦良月,这个名单在不断延续中。随着退出中共的三退大潮兴起,目前大陆法律界支持法轮功的声音越来越强。正义律师辩护:信仰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也明确对信仰自由予以保护,宣教者无罪,信教者自愿。

    律师黎雄兵:思想不构成犯罪。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治罪要治有形之罪,治行为之罪,到了信仰这一精神层面,政府和法律已经管不到了。

    律师唐吉田: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例如《刑法》第300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取缔×教组织、防范和惩治 ×教活动的决定》,因违宪设立了对所谓的×教进行定罪处罚的“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与宪法第36条相违背而无效,不能适用。”

    律师江天勇指出,当局指控法轮功学员的罪名是违宪的,也是与世界通行的普世原则相冲突的。他说,法轮功学员有信仰自由,包括传播信仰的自由。他们散发传单资料并不构成任何犯罪。他特别强调指出,人大有关“惩治×教组织的决定”、两高的司法解释,都违反宪法和立法,因而不能作为处理依据。更何况中国至今没有任何部门(包括公安部在内)称,法轮功是×教。把法轮功歪曲为×教去打击,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律师李苏滨这样说:“我们所见到的法轮功修炼者,他们都是最守法的公民,他们的言谈举止都是全国人民的楷模,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女。”

    律师在辩护词中称:“制定法律的惟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发展,一个符合社会正义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建立法庭的惟一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而不是维护法律,所以法庭判案最终必须以正义为依归。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判案就是凭借人的良知:以人的良知来区分好法与恶法,也以人的良知来判断判案是否正义。从这个意义来说,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

    法轮功学员都是奉公守法的公民,他们修炼法轮功的行为非但没有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与他人利益,相反,他们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获得了身心健康,提升了自己的道德层次;法轮功学员向他人积极推荐介绍法轮功的行为也是间接地为社会作贡献。同时他们因为修炼法轮功而变得更有爱心和乐于助人。而且法轮功鼓励和教育人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来做一个好人,说真话、办好事,凡事多为他人着想等等。有助于全社会道德和精神文明的改善和提升。法轮功修炼者恰恰是社会最稳定的因素,政府应该鼓励而不是打压人们的信仰,而因为公民的信仰就对公民定罪处罚的任何行为,都是践踏人权的行为表现。

    联合国于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通过并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表明,涉及“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严重践踏人权的指控,行为人以执行上级命令、当时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职业身份作为自我免责的辩护理由,将不被现代法庭所认可!检察官、法官是最懂法律的,判决书的证据无论时日长短都是可查的证据。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上级命令,真到了那一天,作为具体执行者是无法推脱你的责任的。千万不要以为听党的话,就不会犯错误,文革中那些造反派哪个不是听党的话去造反、去打走资派的,没想到人家会有平反的那一天,更想不到自己会被当成三种人,付出惨重的代价。记住,中共这个“上级”是不会站出来替你承担任何责任的。他们其实知道把法轮功当作“ⅹ教”来判罪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一直口头给你们下达冤判法轮功学员的命令。你们知道法院是共产党专政的工具,共产党不讲法律,可是中国人和世界是要讲的。那么,作为法官,你要不要讲法律最终是由你们自己来决定的。

    一直以来,检察官和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最后的一道防线,是民众的希望所在。可是这些年来,我们的检察官和法官对法轮功学员却抛弃法律原则,违背正义和良知,依据某些人的指令进行违法判决,把无数的法轮功学员送上被告席,送进监狱。你们可知道,在你们的公诉书和判决书下,多少人失去人身自由,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多少法轮功学员饱受酷刑折磨,有的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你们于心何忍!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有史以来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你们可以不相信因果报应,难道你们就不为你们的前途着想吗?

    再从另一角度来看,法轮功学员是在被无端污蔑迫害、没有任何言论自由渠道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收入制作资料,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媒体的谎言,是对宪法赋予权利的正当行使,他们压根儿没有半点危害社会之心,也从来没给任何人造成任何伤害,也就是说,犯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不存在。你除了看到中央电视台里的自焚、杀人,看到哪个法轮功学员采取暴力行动或以暴力相威胁、危害社会危害他人了?你觉得中央电视台播的东西有多少是真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法轮功学员在互联网上下载、打印、散发法轮功资料,是在实践信仰自由的权利,先后有多位律师辩护词题目就是“宪法至上,信仰法轮功无罪”。 实际上除中国大陆外,修炼法轮功在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等)都是合法的,到香港去旅游的人都看到过。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明白了真相的国内正义人士,相继站出来维护正义。前沈阳司法局局长韩广生、前天津“六一零”一级警司郝凤军、前中国驻澳洲领事馆官员陈用林纷纷弃暗投明,直接站出来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内幕;全国十佳青年律师高智晟更是连续上书三次给胡、温领导人为法轮功喊冤。他们都公开发表了三退声明。

    古人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这几年来,全国各地公、检、法、“六一零”等系统人员所谓“因公殉职”和意外死亡率远远高于过去,而这些死亡者几乎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作为一个法官,你也许说我需要这份工作养家糊口。但是这并不能成为迫害良民百姓的借口。请记住这个名言:“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在不久的将来,当中共解体、中国的“柏林墙”倒塌后,所有犯过罪的人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神目如电,善待法轮功学员,人们会记住你,众神会赐福于你!万万不要抱着侥幸、变异心理,把良心、道义抛在一边。善恶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是不变的天理!

    希望你能静心看完这封信,只有真正明白真相的人才是真正的“识时务”。 你以前可能做了什么有违良心的事情,但你现在还有退路,你可以选择回避、敷衍、抵制这样的工作,也可以选择利用手中的权力施以援手,做点好事。你最好找个认识的法轮功学员请教一下如何才能自保和自救,这可是与你未来命运攸关的大事。你怎么对待取决于你自己。其实法轮功学员不乞求你们为他们做什么,只是想让你们理智清醒的为正义与良知勇敢的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为自己留下美好的未来!

    金昌法轮功学员


    给吉林省桦甸市国保大队于晓强妻子唐玲的一封信

    唐玲,你好!

    给你写这封信,是想告诉你一个真理:在善、恶面前,每个人都必须作出选择,而这个选择决定着你生命将来的去或留的问题。

    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最大的善恶问题是什么?是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问题!所以了解法轮功真相就是很主要、很关键的了,同时,尽你所能阻止你丈夫于晓强迫害法轮功也是很重要的了。

    你的丈夫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伙同八道河子派出所绑架了桦甸市法轮功学员公方利,将他非法关押在桦甸市看守所长达一年零两个月之久,竟然一直不允许家人与他见面。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半夜二点三十分左右,公方利家属接到看守所通知,说公方利住进桦甸市医院。家属在三点左右赶到医院两小时后,年仅三十七岁的公方利便含冤离世。

    你的丈夫于晓强对法轮功学员公方利的死负首要责任!

    当代的民谣说: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在公安。于晓强沦落成了现在的土匪,也许你还不肯承认。事实是,这些年来,他积极带头迫害善良,迫害修炼的人,抢劫法轮功学员的私人财物,如: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光盘等。干的都是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他沦落到这样,你不管行吗?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危害社会,危害别人的人身安全吧,那最终对他和你的家庭都会是不幸的。

    常言道:生死簿中无戏言。古人认为,人的命运和祸福都是有因果关系的,一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一切都逃不出上天的安排。到目前为止,因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的事例已有一万多件。不信,你可以突破中共封锁,到明慧网上看看这方面的报道。现在仅举几例:

    中央电视台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陈虻2008年圣诞前47岁死于胃癌;第二年,播放污蔑诽谤法轮功新闻解说最多的罗京,也死于癌症,死时48岁;原国家副主席、江泽民的帮凶、掌握全国财经大权的黄菊,曾拨出国库收入的四分之一用来迫害法轮功,结果他怎样?最典型的是被中共大肆报道的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任长霞,她本身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晚她乘坐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撞了前面的车,车上其他几人包括司机都没有事,但坐在后排最安全位置的任长霞却被撞死,而且死后一直闭不上眼,就连她自己的妹妹都说她是因为迫害法轮功遭报了。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河北涿州警察何雪健强奸两名与他母亲年龄相仿的法轮功女学员。在事实面前,他的主子也不敢再包庇他。他被判了八年徒刑。

    你丈夫于晓强这些年紧跟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坏事做多了,往后的命运是悲惨的。所以现在为了挽救你的丈夫,不要让他成为江泽民的陪葬品,悬崖勒马,请立即劝阻他继续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否则真会恶报连连,还会殃及到你和你们的家人。请你和于晓强作出明智的选择吧!

    2012年1月6日


    致武汉市武昌区法院所有员工的一封信

    你们好!

    转眼已到2012年。在新旧交替之机,我们怀着善意写下此信,希望您能从中了解更多真相,希望有助于您思考当前的处境与未来,做出正确选择。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时间看一看这封信。

    去年4月,武汉法轮功学员张甦、张伟杰、冯震、冯云、李国华、熊炜明、夏阳、朱春莲、韩淑华九人先后被绑架。在武汉市“610”策划下,武汉市公检法机构经过几个月的密谋,用了几个月时间炮制了一个所谓“大案”。我们称其“炮制”是因为这是湖北省“610”为迫害法轮功在限期内而抛出的案子。在之前的几个月间,湖北省“610”将这九人中多人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施以非人虐待,以从中取得所谓“证据”。12月19日,检察院便据此对九名法轮功学员提出非法诉讼。据信起诉书目前已到武昌区法院。

    法律应维护公民合法权利,体现独立、公正、平等和老百姓的意愿。法庭和法官应维护法律尊严,这是人类包括中国民众对法律的期望。为执法公正,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威严,处理法轮功的案件,就应该全面了解法轮功和十多年来法轮功弟子在中国的种种遭遇。

    法轮功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从长春传出,7年内就传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目前已洪传至世界一百多个国家。而法轮功的主要著作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流传,吸引了各国各个阶层民众,为人们带来了健康、祥和的生活,“真、善、忍”已成为许多人每天的生活行为准则。法轮功为此受到了许多国家各级政府的褒奖。有人说“世界需要真、善、忍”。然而,在法轮功的发源地,法轮功却受到疯狂迫害。法轮功利国利民、能超越不同的文化、种族,其内涵博大精深;法轮功学员修己利人、大善大忍,在任何环境下都对人、对社会有益。那迫害理由何在?!

    一、镇压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吸引上亿人修炼的妒嫉,发动了对法轮功12年半的迫害,将近3千5百人被直接迫害致死、至少上10万人被投入劳教所、牢狱,被非法关押和遭到各种形式迫害(开除公职、学籍、罚款、酷刑折磨等等)的法轮功学员人数难以统计。但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中共及其所属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行为是非法的,实际是中共指使有关部门的集体犯罪,凡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其实都是协同者,应受到法律追究。

    已存在了12年半的“610办公室”贯穿中共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其权力超越各个部门,没人授权,且无监督,其直接导致的迫害法轮功致死致伤致残的案例从无追究。610它本身就是非法组织。另一方面,打压法轮功的所谓法律依据都不成立:民政部无理由不受理法轮功注册,其“取缔”根本不成立;公安部的“六禁止”条条违宪;12年来,无任何立法部门给法轮功做过定性,两高的司法、《刑法》第300条根本不适用法轮功。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实际都是枉法,对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的打击都是滥权。法轮功学员被剥夺宪法所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乃至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

    二、在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共江泽民集团破坏法律实施,动用一切国家机构及媒体打压法轮功;编造《天安门自焚》欺世谎言,煽动民众仇恨法轮功的,挑动群众斗群众,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中共各种手段都用上,利用媒体、网络、外交构陷,特工封锁信息、造谣、离间、收买、恐吓、暗杀;通过公安、司法大肆绑架、抄家、关押、判刑、劳教、酷刑折磨、强制暴力洗脑;通过行政手段扣押证件、迫使下岗、停止学业、离间家庭成员关系、株连法轮功学员所在的街道和单位;中共还威胁同情、援助法轮功的别国企业、他国政府,干涉别国内政,甚至全无人性,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并焚尸灭迹牟取血腥暴利。法轮功学员面对不公迫害而制作、散发真相资料,消除人们对法轮功的误解与仇恨,揭露中共的罪行,当然是合法的、根本无罪的。而中共一边行迫害,一边隐瞒真相,一边要人歌功颂德,这是中共几十年来一贯的无耻行事逻辑。

    在灭绝性的迫害中,人有权站出来发声,以正义之名说话,这是天经地义的。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的人,揭露中共恶行、暴行,制止行恶、施暴,是在救度每一个被迫参与其中的人,也是在救度被蒙蔽的迫害者。

    三、参与迫害法轮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执法犯法、迫害良善、追随邪恶,将难逃法网,更难逃天理。你也会明白为什么各级“610”、政法委对镇压法轮功案件只有口头指示而不发文件;为什么中共不敢把“610”迫害法轮功写入地方县志;公安部为什么在2005年发的文件中定了14个邪教组织却没有法轮功。这是中共及江泽民一伙不敢承担镇压法轮功的历史罪责,把责任推卸给具体实施者的一种安排:镇压法轮功谁干谁负责,谁承担法律责任,和他们无关。

    但是,在知道来日无多的时候,江泽民在2011年2月通过香港媒体《前哨》杂志,说他一生干了两件大蠢事,其中一件是迫害法轮功。江说他镇压法轮功把几千万修炼民众推到对立面,为自己平添了上亿“敌人”。不管江泽民处于何种用心散播这种信息,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对法轮功的迫害必有结束之日,这个时刻并不会远。一个真的为自己生命及家庭负责的人,就应该立即停止迫害,同时收集一些证据,好为自己将来有一个辩护的机会。绝对不要再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卖命,到头来,当了中共的替罪羊、陪葬品。

    四、明善恶、做好人、得好报,劝君好自为之

    善恶有报是天理,这是一定的,古今中外没有谁能逃脱得了。近些年来,全国各级“610”人员、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及公检法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仅在明慧网上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这还是在中共极力掩盖下得到的消息,实际得恶报的会更多。如全国第一个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海口市法院的陈援朝,于2003年9月2日在万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得肺癌死去;河南登封市一个被中共谎言包装的女公安局长任长霞,在发狠迫害4个法轮功学员不久,即遭车祸惨死,同车五人中就她一个死亡,任的亲妹妹都说她是遭报应了。不久她的丈夫也遭报死亡。中央电视台社会专题部副主任、原新闻评论部副主任、《天安门自焚》摄制组制片人陈虻,因造假构陷法轮功,于2008年12月23日得癌症死亡,年仅47岁;2009年6月5日,中共造假喉舌的主要鼓噪者罗京因癌症死了,那是因他播报诽谤法轮功的节目太卖力,上天就让他患淋巴结癌,同时出现口腔溃疡等并发症,舌头溃烂,疼痛难忍,不能说话,死时48岁。

    再说说近处的。2009年4月,洪山区法院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胡慧芳、陈曼、周肖军,两个月后的6月17日,该案审判员李要兵遭报,他在食堂进餐后心脏停跳,死在办公室门口;曾参与迫害武昌彭燕的武昌区中山路紫金村恶人黄俊强,2011年5月协助绑架彭燕送杨园洗脑班。2011年8月28日下午,黄俊强突发脑溢血死亡。

    中共的历次政治运动都是祸害百姓、祸害国家,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如文革一结束,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就第一个畏罪自杀,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事后给了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了事。现在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已被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正式起诉;首恶江泽民以及全国数十个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30多个国家受到控告。追查国际等组织已经收集掌握到几万条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罪证,等待这些迫害者的将是天理与法律的严惩。今天,面对放在你面前的迫害法轮功案宗,请三思而后行。迫害一心向善的法轮功修炼人,天理将难容!

    自古以来,迫害正信没有一个成功的。希望作为武昌区法院的工作人员,你能够明辨是非,选择善良与正义,这就是选择了光明之路;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在善待你自己。福祸无门,唯人自招;善恶报应,如影随形。你的未来在你手中,愿各位珍重,好自为之。最后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诚心敬念得福报,危难来时命能保!

    武汉法轮功学员


    给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梁世滨的劝善信

    梁世滨啊,梁世滨,说来这也是你们这些人的悲哀,身为公检法人员,不去履行你们真正的职责:呵护善良,惩治罪犯。如今却实实在在的成了中共迫害善良、欺压百姓的专政工具和打手。这么多年来你不是不知道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事实,接触了那么多大法弟子,你内心更知道他们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但是时至今日你仍然积极、主动参与了对江北区被非法关押的每一位大法弟子的迫害。你可知道,你这样一意孤行干下去,很快、很快你就将不仅要面对人世间正义的惩处,而且还要面对天理无尽的严惩。现以你昔日的同事欧宜春遭恶报的例子为例,希望你放下屠刀,停止迫害法轮功,将功补过,为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欧宜春,男,五十来岁,原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一科一级督察。他一不抽烟,二不酗酒,没有什么恶习,外表看起来又和善。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欧宜春紧跟江氏流氓政治集团上窜下跳,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仅二零零七年以来,恶警欧宜春先后非法抓捕了一百四十多名大法弟子,连晨练老太太也未能幸免。他亲手搞了个“人头卡片”对大法弟子实施拉网式迫害。人头卡片里有法轮功学员单人照、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及其它情况。他还特制了“人头卡片表格”,将特务们长期跟踪、蹲坑、监视大法弟子具体活动的情况记载于表格上。

    面对欧宜春的倒行逆施、走向毁灭之路,善良的大法弟子们不记他的罪过,以慈悲宽容的心态,给他及其同伙寄去许多真相资料和劝善书信。在警察中,收到劝善信最多的是欧宜春;还有不少大法弟子不顾个人安危,冒着生命危险,面对面的给他讲真相,讲善恶有报是天理。可欧宜春却说:“你们光说报应报应的,我把法轮功学员抓进监狱,经过我的手都有一百四十多个了,我怎么没有遭报应呢?”

    大法是慈悲的,大法也是威严的。二零零九年欧宜春遭恶报,脚被摔断。这是神对它的警告。但是欧宜春并没有从中醒悟,仍然执迷不悟。

    二零一零年欧宜春被调到重庆某中学当校警。二零一一年四月份,在学校张贴污蔑大法的标语,有人劝告他说这样会遭报,命不长。欧宜春置若罔闻。

    由于欧宜春一意孤行,一再拒绝神的救度,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在家中暴病身亡。

    欧立春和你都是经常有机会看明慧网的,都知道大法是美好的,中共是邪恶的。

    法轮功学员之所以冒着被抓、被打、失去一切甚至生命仍坚持站出来向你讲真相,为的是让你明白善恶,分清正邪,从而有一个正确的选择。世人对大法的态度,就是在摆放自己的位置,选择自己的未来。“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时至今日,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者已逾万例。以下仅举几例:

    1、田太荣,男,江北大石坝派出所恶警,未退休之前和恶警王楠凶狠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跟踪、抄家、打骂、送劳教。现在田太荣遭恶报,因颈椎病而成为植物人,不会说话,不会动,天天躺在床上,苦不堪言。

    2、王楠,四十多岁,在江北苗儿石派出所和大石坝派出所工作时,积极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现身患多种疾病:糖尿病、前列腺炎、脂肪肝、高血压全身无力浮肿。

    3、大石坝派出所前任副所长彭红宾、付春华两人因迫害法轮功学员很凶狠,对法轮功学员经常绑架、抄家、送劳教,现在遭恶报俩人都坐牢,被调出派出所。

    4、陈文,男,三十四岁,铜梁县,原公安局长。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跟随中共邪党迫害铜梁县法轮功学员,销毁一千五百五十七件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二零零零年,陈文和老婆到重庆去办上拔的关系,回来的路上,一家三口人遭报,尸骨不全。

    5、邓昌龙,重庆长安公司一厂公安分局“六一零”科长,充当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二零零零年死于肺癌。现任“六一零”科长吴卫,男,五十五岁,曾经数次把多名法轮功学员送入劳改农场、劳教所、看守所和洗脑班进行迫害。在其妻遭恶报得癌症后,吴仍不悔悟,继续行恶,后来患上肝癌。

    6、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派出所所长周立波,出生于李市镇黄桷乡,年40余岁,因患皮肤癌于2010年12月16日痛苦不堪地死在医院病床上。据当事医生讲,周临死时哀叫:“我不再整法轮功了,饶了我……饶了我吧!……

    给您讲这些恶报的故事,决非危言耸听,更不是幸灾乐祸,只是想帮助你明白真相,不能再污蔑、迫害法轮功学员了。言辞可能并不中听,但忠言虽逆耳,却是肺腑直言,劝善之言。古语有云: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当然,你可能会无奈地说,当前是中共执政,我不得不执行上级命令,端了这碗饭没办法。正是考虑到这些因素,所以我们才反复劝善,给你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希望你为自己,为自己的家人,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三思而行,因为做恶,哪怕是被动做恶也终要害己,也会遗祸家人。那么你可曾知道,执行这些所谓上级“命令”的后果是什么吗?《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历史教训告诉今天: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其追随者都没有一个好下场。而且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原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2009年11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和中共高官。首恶江泽民,至少在十三个国家被控告;至少有四十多个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个国家受到控告。

    中共一些官员听到江泽民等被起诉和其他诉讼案的消息,已经开始留后路并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证明自己“无辜”并是“被迫”执行“610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命令。大陆有些地区上级“610”已经开始责令县级以下“610”,紧急内部收回自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发放过的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相关文件及资料。很明显,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已经走向众叛亲离,穷途末路。

    法轮大法珍惜每一个生命,大法弟子愿意帮助每一个真心悔过、回归善良的生命。不管你以前对法轮功做过什么,真心悔改,神看人心!对于迫害法轮功的行恶者,《法轮大法学会公告》已明确为你们指出一条出路:“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统治摇摇欲坠,迫害难以为继。对邪恶的最终审判越来越近。然而,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保证书和悔过书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

    自古善恶有报。如果你不能够从上面的恶报事例中吸取教训、停止迫害好人,等待你的也将是同样的结果。在你还有机会的时候,弃恶从善,为自己留一条生路吧,梁世滨。

    真诚的大法弟子
    大陆大法弟子
    2012年1月8日星期日


    给大连父老乡亲们的一封信

    亲爱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们:

    大家好!在我们喜庆元旦,笑迎新年,合家团聚,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候,你可知道原大连水产学校副教授刘荣华,只因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而一遭再遭中共中山公安分局、中山法院非法劳教,非法关押的事?

    刘荣华信仰“真善忍”,一心为他人着想,在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工作中恪尽职守,撰写的论文发表在《中国百科全书上》。就是这样一个有益于他人,有利于社会的好人被迫害的失去公职,夫离子散。但这一切都没能改变她对法轮功的信仰,为了使世人不和共产党一同遭殃,她讲真相,传福音,一心救度迷失的众生,竟然于2009年9月被大连中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指使的清泥洼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关进了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在此期间,她因不放弃信仰多次受到“抻刑”等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差点因心脏病发作而失去生命。

    2011年9月她被非法关押期满,本应回到家中,却又被大连中山公安分局再次非法批捕,关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家人到相关部门询问缘由,无人能给以答复。

    2011年12月26日晚6点左右,刘荣华近80高龄的父母突然接到中山法院的电话通知,说12月27日9:30开庭审理刘荣华再次批捕关押案。老人想请律师,要求推迟开庭时间,遭拒绝。之后发出最后通牒,竟说12月27日不论家人是否到场都准时开庭。闻听此言,老父又气又急,血压骤然升高,一下子就病倒在床上起不来了。老母忙着给远在外地的儿子打电话,但远水解不了近渴,她只好打电话向本地区的亲戚求援。

    第二天一大早老母安顿好老父,就在亲戚的搀扶下辗转乘车,大费周章的到达中山法院。可是当亲戚搀扶着脚步蹒跚的她来到三楼法庭时,亲戚却被拦挡在法庭外,只允许她一人进入法庭。厅长姜晓红问她有什么要求,老人说就要求把她的女儿放回家。姜厅长说她没有这个权力。之后她又问老人还有什么要求,老人说要给女儿请律师。姜厅长同意了。然后又说老人是否能请到律师12月30日上午10点都准时开庭。第一次开庭就这样草草结束。

    老人期盼着能见上女儿一面,但万万没有想到当女儿出现在她面前时,竟然是被四个警察连拉带拖的,老人哭喊着想靠近女儿,却被挡了回去。中午老人提出要给女儿买点午饭吃也遭拒绝,理由是看守所的饭清汤寡水,外面的饭油水太大吃了会拉肚子,只能按规定回看守所吃饭。一个近80高龄的母亲疼爱女儿的小小心愿就这样破灭了!但这冷酷的现实丝毫没能淡化母亲疼爱女儿的深情!下午两点多钟,等在寒风中的老人及陪同她来此的亲戚终于又见到了戴着手铐的刘荣华。两年多的非法劳教、非法关押已把刘荣华折磨得不成样子,人变得苍老了,脸上皱纹多了许多,身体也十分羸弱。短暂的会面后刘荣华又被押上了警车。老人和陪同她的那个亲戚放声痛哭,声嘶力竭的喊着刘荣华的名字一直到警车完全从视野中消失。那情景苍天为之垂泪,大地为之动容!

    知女莫过母,刘荣华高寿的老母回家后,就忙着给女儿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做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无罪辩护,她一心想的都是通过法律途径还女儿自由之身。终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请到了富有这样正义感的律师,该律师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使开庭日期向后顺延了10天。

    亲爱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们,这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无数个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迫害案例中的又一个。中共高喊什么国民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事实越是显示中国司法界的滥权和犯法;越是高喊要和谐、要稳定,事实越是证明所谓“和谐”、“稳定”不过是中共迫害民众、剥夺人民的合法权利的手段罢了。中共好话说尽,坏事做绝。像这样无法无天丧心病狂的迫害好人,已经使人神共愤!中共六十二年来杀害好人达到了8000万,人不治天治。天灭中共在即。所以,劝父老乡亲们要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特别是要认清中共的邪恶本性,退出中共的一切组织,以免到天灭中共的那一天,作为中共的一分子而成了中共的殉葬品。

    乡亲们,不论你是平民百姓,还是达观显贵都一样。你对大法和大法弟子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要负责的,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为了你自己的未来,为了你的妻子儿女,子子孙孙,请远离中共邪党吧!

    法轮功是修炼团体,信仰自由,任何人无权干涉。法轮功的一切都是受宪法保护的。中共迫害法轮功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中共在违宪,在犯法。这一点,凡是有点法律知识的人都是明白的。

    另外也提醒大家注意一个事实,香港《前哨》杂志2011年2月刊——大陆报道栏目中的头条文章,即总第240期被列为封面的精选文章中《江泽民终生后悔的两大事件》一文中,表明前党魁江泽民自认这辈子做过两件蠢事,其中之一就是镇压法轮功,为自己平添了几千万“敌人”。不管中共和江泽民出于什么目的放出这种风,这种自认“镇压法轮功是蠢事”的说法,对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和那些因上当误解或仇恨法轮功的人们是不是应该深思和反省了呢?

    中国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该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在此也顺便提醒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公检法的官员和职员们:你们所有的迫害依据都是行政指令,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是完全违法的。不论你是指挥者还是具体执行者,各级执行者,将来是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是无法逃脱的。劝你别跟着中共一条路走到黑,到头来后悔晚矣。执迷不悟这么多年,到了该清醒的时候了!

    一名大连大法弟子
    2012年1月6日


    写给河北任县辛店镇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辛店镇的父老乡亲,您好!

    在这迎接新年的日子里,首先向您致以新年的祝福,给您拜年!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幸福安康!

    每到过年家家户户都要供奉神佛、祭奠祖宗,这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传统,就是“文革”破除“迷信”最疯狂的时期,人们在家里也要偷偷的举行这些仪式,而且不说任何不敬的话语。在人们心里都清楚,神佛是神圣的,是善良人的护佑者。

    您一定知道法轮功,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既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又是一种崇高的信仰。对“真、善、忍”的信仰,使人变得真诚、宽容与善良。这也是我们的祖先流传下来的传统文化。因为法轮功具有净化身心的奇效,所以受到世界各国民众的喜爱。法轮大法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台湾),受到世界人民的爱戴和尊敬。因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对人类身心健康作出的杰出贡献,法轮大法至今获得各国、各级政府及组织的褒奖、支持议案、信函多达3000多项,大法书籍被译成30多种文字,并在世界广泛发行。

    早在1996年,法轮功就遍及我们辛店。多少人因修炼从病痛中彻底解脱,多少恩怨从此化解,由此身心健康,家庭和睦,邻里安宁。每一个真修者都有一串神话般的动人故事。

    辛店街乔云霞曾患有心脏病、低血压、神经衰弱、骨质增生等多种疾病,张志敏曾患有肺结核等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没多长时间就无病一身轻。她们按大法的要求,处处做一个好人,孝敬老人、关心丈夫、疼爱子女,门市经营公平交易、童叟无欺,她们体态矫健,身姿轻盈,精神饱满,令多少亲朋邻里对她们投去羡慕的目光。法轮功使人身心健康,生活中处处充满阳光。

    1999年7月20日,江××出于小人的妒忌,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所有的国家机器,对法轮功开始公开的疯狂镇压迫害,以所谓“自焚”、“自杀”、“杀人”等精心编造的谎言扭曲、丑化、诬陷法轮功。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指示下,中共党内成立了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它相当于“文化大革命”时“文革小组”,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它要干的,不管多么邪,都可以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拘留、劳教、甚至判刑。但是它也知道自己是见不得人的,无论从中共组织、行政单位,还是法律上都查不到“610”是个什么组织;更找不到挂着“610”牌子的办公室,一切行为都不敢公开的。

    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包括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被公民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都没有权力干涉信仰自由。法轮功学员为了讲清真相制止迫害,从九九年7.20开始和平上访,并利用各种形式向世人讲真相。他们没有任何政治上的诉求,信仰者一心想的是如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他们没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也没有侵犯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乔云霞、张志敏就是这样做的。

    因为乔云霞不放弃修炼,于1999年12月22日,被送到石家庄市女子劳教所对她进行所谓“劳动改造”。在被非法劳教期间,乔云霞被强迫长时间走正步、跑步、罚站墙根;经受了上绳、打警棍、上电棍、拳脚相加、打耳光、揪头发、用冷水浇头等多种酷刑。但所有这些都没能改变乔云霞的信仰。恶警们又“单独处理”乔云霞的吃饭和饮水,饭后不长时间就开始呕吐,又以注射葡萄糖为名给她注入了多支不明药物。两天后就浑身疼痛,没几天两眼几近失明,大脑反应迟钝四肢不灵,生活不能自理,在医院检查为“周围神经萎缩”,医生告知相当于癌症。从乔云霞的身体反应上不难推断,在她的饭和注射液中都放入了破坏神经的药物。劳教所为了推卸责任,于2000年腊月二十几将奄奄一息的乔云霞扔给了她的家人。那时的乔云霞五官扭曲、四肢变形,眼睛几乎失明,大脑记忆几乎完全丧失,从头到脚的皮肤没有一处正常颜色。

    乔云霞凭着对真、善、忍的坚定信念,坚持修炼,大法的超常法力再一次在她身上展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返回到健康的状态,生活自理,还能料理家务,虽然身体还有不适的反应,但大脑完全康复,心智健全。

    然而,今年五月乔云霞在传播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乔云霞又被绑架到邢台市洗脑班迫害七十多天。“洗脑班”自称“邢台市法制教育学校”,直属邢台“610”,是打着法制旗号,专职关押、强制洗脑、“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他们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采取关小号、与外界隔绝,甚至不让家属探视、连续数日不让睡觉、谩骂侮辱、恐吓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张志敏也经历劳教所的迫害,并数次被绑架、抄家、勒索钱财,原本富裕的家业几乎被洗劫一空,孩子上学都要借钱。零八年奥运前,张志敏被绑架到邢台市洗脑班,遭恐吓和强行洗脑,被迫放弃修炼。从此张志敏疾病缠身,于零九年冬突发脑溢血,在意识还清醒时幡然悔悟,认识到自己错了,求李洪志师父救自己。张志敏生命保住了,康复的也很快,医生都想不到她能恢复的这样快、这样好。虽然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但张志敏深知,没有法轮大法师父的慈悲救度,术后即便能活下来,自己的余生也将是痛苦不堪的。

    年纪大一点的人都知道,从1949年以来,共产党通过各种政治运动,至少让8000万中国百姓死于非命。它利用“土改”杀地主、富农、杀“土豪劣绅”;“镇反”杀所谓“反革命”;“三反”、“五反”整民族资产阶级,甚至将他们逼上死路,之后又以“公私合营”名义抢夺资本家财产;“反右”整肃广大知识份子;搞所谓“大跃进”“人民公社”人为制造的三年大饥荒,饿死百姓四千万;“文化大革命”死亡人数更无法计算;“六四” 天安门血流成河,屠杀爱国学生,等等,等等,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中国人直接或间接的受到中共的迫害。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十二年,在中国大陆,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目前已确认至少有3478名法轮功学员被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直接迫害致死,其中老人和妇女占了大半。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酷刑达40种以上,迫害出去就有六千多名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遭受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被关押劳教、暴力洗脑的学员更是不计其数。更不可容忍的是,中共利用公安、军队、劳教所、监狱、医院等相互串通,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取暴利,再焚尸灭迹。对修炼真、善、忍的一群好人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天理不容。

    亲爱的父老乡亲,告诉您这些只是想让您明白,法轮大法是正法、是佛法,是真正能救人的高德大法,同时也让您认清中共的邪恶。常言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善恶必报是天理。如今各地天灾人祸灾难连连,瘟疫、大旱、洪灾、风灾、雪灾、泥石流、地震……,为何如此频繁?就是上天对中共及其官员草菅人命、迫害信仰“真、善、忍”善良群众的警示。

    中共罪大恶极,中共不亡天理不容。中共现在就象一列开往万丈深渊的死亡列车,所有入过党、团、队的人,因为在您加入它们的时候是对着它的血旗发过毒誓要为它奋斗终生的,那么您就是中共这死亡列车上的乘客。您要想不被它带入万丈深渊,您得从死亡列车上跳下来才能脱离危险。这就是法轮功学员劝您退党、退团、退队的真正原因。您可能会说,什么天灭中共,我不信。但是它不会因为有人不信就不发生。我们只是希望在天灭中共的时候,您不要给中共作殉葬品。“三退”(退党、退团、退队)能自救,保住您自己和家人的性命。所以法轮功学员劝人退党、团、队不是搞政治而是在救人。

    看完这封信相信您一定会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脱离邪恶的中共及其附属组织。如果您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看完这封信您一定会敬仰他们、保护他们,您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我们共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无论我们是否相识,都希望您能了解真相,平安的度过劫难。

    也请您谨记“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大难来时命自保!

    珍惜您的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