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法轮功真相展板也是维护香港人的自由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香港大选将至,港府近期除了对新闻采访、市民表达政治诉求打压外,更以所谓交通市容、区议会选举等事为借口,试图全面拆掉法轮功真相点的横幅和展板。

今年九月二日,香港中联办前、铜锣湾崇光百货(SOGO)前、湾仔入境处天桥以及半山司徒拔道等多个法轮功真相点,先后收到食环署人员到场发出“拟对未经许可而在政府土地上展示非商业宣传品的执法行动通知书”,声称在针对道路中央分隔栏的展示点的修订管理计划同时,还要“对非法悬挂于政府土地上的宣传品加强执法”,并引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A条,要求将横幅、展板等移走,否则处以最高罚款一万元及每日罚款三百元。

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法律界人士表示,食环署所引用的《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只是针对小商小贩,不适用于行使示威权利的表达团体。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在仔细研究了政府有关条文后指出,如果有条例去限制示威表达自由的话,相信这些法律肯定与基本法所保障的表达自由与示威权利抵触。

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符合香港法律

在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的中英联合声明中,明示在香港移交中共之后将以“一国两制”的模式,让“港人治港”,香港成为一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中英联合声明和以书面保证香港五十年的自治地位。香港的基本法是香港特区的“根本大法”,一切香港原有法律和特区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的法律与基本法抵触者,均无效。

香港基本法第27至38条规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通讯、迁徙、信仰、宗教和婚姻自由,以及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法轮功学员摆真相展板是行使香港居民出版、言论和信仰的自由,也是实施香港基本法的行为,本身就是维护香港的法制。在香港土地上告诉人们中共的邪恶和迫害的真相,正是香港实施自治,不与中共一道迫害法轮功的最生动的“一国两制”的例证。他告诉了人们修炼法轮功合法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无理。

食环署的条例大不过基本法,中共不敢堂堂正正动手,通过食环署搞阴谋诡计,正是中共违法的写照。

维护法轮功真相展板也是在维护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

香港民间对“共产主义”不具好感,将之视为“打砸抢主义”。而中共夺权之后,文革、六七暴动、六四等更令香港人对中共具有负面及憎恨、甚至恐惧的印象。如被人标签为“中共”,又或是被人指“你正一共产党!”都是一种藐视的称呼。

中共曾为了控制香港社会进行二十三条立法,根据当时提出的草案,警方将被赋予极大权力,包括无须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即可强行进入“怀疑恐怖份子”住宅搜查。此举引来香港社会极大反响,导致了2003年的数十万港人七一游行。其后,港府宣布搁置草案,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以个人理由辞职。这正是香港人反抗中共输出暴政的正义之举。

中共把迫害法轮功作为头等大事,它并非不想在香港迫害法轮功,而是中共在香港的势力还未得形成绝对独裁、绝对腐败,但中共正在用大陆独裁体制同化香港,不让法轮功摆展板就是一例。当法轮功在香港的真相展板受到威胁的时候,就是中共黑手在直接威胁着每个香港人的生活和自由的时候。

中共的黑手在幕后操控香港,直接威胁香港人正常的自由生活。维护法轮功在香港讲真相的环境,就是维护每个香港人自由生活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