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法轮功学员孙毅被警察鸣枪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绵阳市法轮功学员孙毅,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在农田插秧时,被当地警察绑架,警察在绑架善良和平的孙毅的过程中竟然鸣枪。其后,孙毅被非法关进绵阳市看守所。

绵阳市新皂镇梅家沟村青年孙毅,今年三十九岁。二零一一年农忙季节孙毅回家插秧,被恶人李翠华恶意构陷,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在插秧的农田被非法抓捕。非法抓捕他的恶人是涪城区新皂派出所所长刘聃,教导员童昕,以及梅家沟村长肖世贵,以及五个便衣共八人。

当时,恶人们两面包抄,把孙毅从插秧的农田非法抓捕,当孙毅发现恶人向他扑来时,他准备离开,便衣国安竟然鸣枪!孙毅既没有杀人放火,也没有携赃款在逃,也没有吸毒贩毒,更没有吃喝嫖赌,仅仅因为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炼法轮功锻炼身体,就被国安伙同警察非法抓捕。警察随意鸣枪、触犯刑法,而且恶警非法抓捕孙毅离开时没有出具任何合法手续,警察无故抓人违反了刑法,更何况是抓好人。

孙毅的年迈父母和他的妻子就这样眼睁睁看着恶警把孙毅抓走。当孙毅的亲人到派出所问孙毅犯了什么法时,孙毅已经下落不明,派出所的人说不知道在何处,警察非法剥夺了孙毅的亲人的知情权,这也是违法的。

家人四处打听孙毅的下落,忧心忡忡,结果在孙毅失踪十一天之后,才知道孙毅被涪城区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了,关在绵阳市看守所。当恶警把刑事拘留证给孙毅的亲人时,家人发现拘留证没有任何责任人签字,只盖了涪城区公安分局的章。当地群众知道孙毅被非法抓捕后非常气愤,议论纷纷说当今的警察就是流氓土匪,象孙毅这样的好青年都要被非法关押,这个社会谁敢做好人啊!

孙毅从一九九八年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在社会上他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父母心中他是孝顺的好儿子,在妻儿眼里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在邻里之中他是友善真诚的好青年,吃喝嫖赌从不沾染。平时在外打工,工作兢兢业业,能吃苦耐劳,老板夸他说,象孙毅这样的好员工难找,同事干活都愿意和他一组,他干活从不斤斤计较,专挑重活脏活干,同事都喜欢他。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头目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利用媒体诽谤污蔑法轮功,开始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孙毅进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北京警察非法抓捕,由绵阳市驻京办事处接回,绵阳市国安对他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后,他又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孙毅被绵阳市劳教委非法决定劳教一年六个月,被非法关押在绵阳市新华劳教所,受尽酷刑折磨,非法劳教的黑材料是当时新皂派出所所长龙正伟整理强加陷害的。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凌晨四点左右,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队长孙晓明、新皂派出所恶警伙同梅家沟村主任肖世贵一起非法抄了孙毅的家,搜走法轮功学员的私人财物电脑、打字机、卫星接收锅盖、MP3、九评和所有救人真相资料,孙毅离家出走,被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非法通缉,几年来一直流离失所在外,有家不能归。直到二零一一年农忙季节孙毅回家插秧,被警察鸣枪绑架。

涪城区的父老乡亲们,你们知道吗?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炼法轮功不犯法,恰恰相反,信仰法轮功“真善忍”是《宪法》赋予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请你们向孙毅伸出援助之手,为好人说句公道话。善劝公检法各部门的人员秉公办事,维护法律尊严,还好人一个清白,无罪释放孙毅,让他回到他的父母妻儿身边,不要让孙毅的亲人哭泣,不要让孙毅无辜被关押,还法律一个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是你们的天职,我们相信你们是有良知的。

最后真诚的希望涪城区参与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国安和警察好好想想:你们做的这些事将来谁为你们承担法律责任?共产党利用你们迫害好人,将来你们将会和共产党一起遭到天理的审判。你们如果不信善恶有报,但是你们一定不能忘记历史的教训,每一次运动结束以后共产党都会杀你们这样被其所用的人以平民愤,真心希望你们能及早醒悟,不要成为共产党的刀下冤鬼。《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好好学学《宪法》第三十五条到四十一条,学学《刑法》第13条、14条、232条、233条、234条、238条、243条、245条、246条、247条、248条、251条、252条、253条、254条、305条、307条、308条、397条、399条等法律条文。不要再被共产党利用来迫害自己的中华同胞,做个清醒而有良知的中国人。祝你们早日了解真相,平安度过人类的大劫难。

另: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在六一零的操纵下,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张华丽、谢成国、赵小娟,法轮功学员正念抵制,法院延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