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六一零”的罪恶与报应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茂名市“六一零”由当地党政领导、公检法等部门的不法人员组成,是江泽民凌驾于宪法之上,专门成立的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茂名市(地级市)“六一零”包括茂南区、茂港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县和茂名石化等“六一零”机构(或者维稳、综治、防范、国保等名称,公安内部也称一科)。广东省茂名市“六一零”在十多年来对本地区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严重损害,造下了深重的罪孽。

一、迫害指令层层下达

茂名“六一零”迫害法轮功时,通常是把指令通过下级市、县“六一零”,再传达到各基层派出所,由派出所或街道办人员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动用众多车辆和大量警力去抓人和抄家,大造声势,让一般人真的以为公安在抓刑事罪犯。

对所抓到的法轮功学员,随后就是非法抄家(几乎每一个人不能幸免),抄家时,无论是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或者是其它家电用品、电脑,甚至钱、存折、证件都统统抄走。之后,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茂名市法制学校”(或某宾馆、或其它地方,均与外界隔绝,但公安系统人员能随时进入,对被铐或被绑、失去人身自由的受害者再行恶逼供),轻则昼夜不让睡觉,重则再加暴力手段来获取口供、笔供。获取口供或笔供后,再根据每一个人情况,或转入洗脑班强制所谓“转化”,或把法轮功学员投入看守所。对投入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再策划如何判劳教或劳改。总之,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尽量往死里整,劳改的尽量判重刑,对判不了劳改的,也把劳教年限尽量拉长,对期满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再图谋劫持,甚至有个别极败坏、极凶恶的“六一零”人员直接把法轮功学员致伤或者谋杀害死。

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遭恶果报应

中共的地方官员对待法轮功就是一级压一级,最后以为把法轮功学员投进监牢,赶尽杀绝,自己就高枕无忧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恰恰相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有关人员(无论是在幕后下令或默许的官员、或者是在第一线参与的警察)均逐步有不同形式的恶果报应,上至市委书记、市长、检察长、公安局长,下至科长、镇长、派出所长和一般警察等等人员相继出事,有的患绝症、或车祸事故、或自杀失去生命(例如:原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长何亚宁,原茂名化州第二看守所所长黎文雄,原茂名市茂港区书记李昌辉,原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副书记黄国祥,原茂名化州市副市长黎权,患癌症死亡;原茂名市检察院长刘光进患绝症痛苦难忍跳楼自杀,等等);有的官员因“某事件”的触发,被双规审查、或被抄家撤职、或被判刑坐牢(例如:原茂名市市委书记罗荫国,原茂名市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茂名市副市长陈亚春,原茂名市政协副主席潘本,原茂名电白县县长李日添,原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倪俊雄,原茂名中级法院院长谭掌泉,原茂名市茂港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杨强,原茂名化州市副市长朱亚日,原茂名化州市公安局长黄鸿,原茂名监狱长成加增、康烈天,原广东公安厅长陈绍基,等等一批官员,以及信宜市紫金矿溃坝事件一批官员,等等。因篇幅关系,在此不一一叙述);有的是升官调动后异地报应,这些事在茂名地区官场内部是最清楚的。

2000年,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来广东视察,“出巡”至茂名市(曾到高州、电白),广东及当地个别官员极尽阿谀奉承之事,例如:江在电白“中国第一滩”,站在海边拍了照,当地官员立即跟进,努力领会上头意图,事后在江拍照的地点建碑刻字。在高州,当地官员特意选出一个最富的村(全村没有一家砖瓦房──那是当地唯一的荔枝特产区)。一路上为避开砖瓦房出现,故意走一条曲折的路。又专门选出一户人家,用公款买了很多高档家具,装上空调机,铺上地毯。选人,凑合成这个家的成员:一个教师,以便于对答如流、一个小孩以便于“总书记”能抱一抱,以树立亲民形象……江××当时说了一句话“既然高州农民富起来了,应该多为国家做点贡献,多交点税嘛。”就这一句话,当地百姓没有一个不恨它的。之后,广东及当地官员耗费大量资金在茂名地区各主要路段路口树立巨幅江泽民广告像,极力讨好江的同时,加大力度迫害广东省法轮功。

茂名市党政官员、“六一零”成员并不是不知道法轮功真相,当时镇压法轮功之前,在市机关就有炼法轮功的,看过书但不公开炼的也很多,即使后来加入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经过与法轮功学员打交道,从收缴的真相资料、或与法轮功学员正面接触,也知道法轮功学员是一群善良人,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人还是放弃了人的道德底线,选择了迫害。

说出这些往事和实实在在的报应事例,目的是提醒茂名各级现任官员,不要步他们的后尘。并请茂名市社会各界关注这个打着“法制”旗号,实质是超越法律、整人害命的“六一零”机构。不但迫害了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还败坏中国司法系统名声,造成大量冤抓冤判案例,牵连了很多政府人员卷入其中造下罪孽,实质就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迫害。正义的官员应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