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马三家劳教所的迫害仍在继续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一所三大队自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成立以来,将辽宁部份城市教养院劫持的所有男大法学员以及由北京秘密劫持来的外地大法学员进行了集中迫害,成立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专管大队”。

马三家一所三大队大部份干警都是由其它各所选拔来的,都是表现特邪恶的,对大法及大法学员没有任何善念,年龄在三十岁左右,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个人名利心重,想向上爬的人。

几年来,这些恶警们对大法学员进行了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他们的迫害手段包括:上大挂、关禁闭、体罚、抻床、死人床、电棍、劈腿、用烟熏、绑吊在床上、灌芥末油、用开口器长时间撬嘴、奴役等。对被非法关押在三大队不写“三书”的大法弟子,恶警在当天晚上就用各种刑具动大刑,并大叫:你不写“三书”别想活着,我们有死亡指标。几十名学员受到了各种酷刑的折磨,而且迫害现在仍在继续。

一、每天逼迫法轮功学员坐小凳,洗脑迫害

每天晚饭后四防人员就催促学员到大厅内坐小凳,所谓的学习或看电视,背邪党劳动教养守则,双规范或唱歌颂邪党的歌曲。除这种形式的洗脑外,每月要写学习笔记,作业和考试答卷。其内容都是诽谤法轮功的内容,让学员转化,放弃自己的信仰。同时还有不定期反对法轮的问答题,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重写、重答。

法轮功学员林永旭按照法轮功讲真话的原则如实做出选择和判断,这一举动招来了酷刑迫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晚上七点左右,林永旭被大队长于江叫到特管室(现在挂着“声光理疗室”的牌子),在抻床上被抻了二个来小时。然后从晚上到凌晨三点,几个人用电棍轮番的电林永旭的肩头、大腿内侧。

酷刑演示:抻床
酷刑演示:抻床

第二天大家看到林永旭被折磨得走路一拐一拐的,身体非常虚弱。邪恶的大队领导还让两个普教一边一个看着他,直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下旬林永旭的身体才逐渐恢复,但仍被严密监视,不许与别人特别是法轮功学员说话。林永旭身上的几个部位满是电棍电击过的痕迹。林永旭说:“把我紧紧地绑在那里,关节有要被抻断的感觉,锥心刺骨,衣服都被抻坏。”

二、严密监控被迫转化的法轮功学员

平时休息时间要在室内床上直立坐着,双手放在膝盖,限制言论自由。编成所谓的联保,包夹法轮功学员,利用普犯,劳教人员监控、恐吓、打骂学员。近期的包夹人员有孙玉军、汪国兵、单久长、刘奎、刘俊丰、李俊祥、朱喆、李国等都动手打过学员;近期被打的法轮功学员有:许志强、王海辉、李海龙、徐明海、齐广格、霍彦红、李立新等,还有不知姓名的其他学员。

三、疯狂迫害不转化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

对于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马三家一所三大队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刘长平是在一天下午被绑架到马三家劳教所一所三大队的。恶警队长于江、苏巨峰等几人正在门口站着,他们交接后直接把刘带到四楼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三大队。

进屋后先让刘长平换上一套劳教人员服装,然后恶警就问他:“你写不写转化书?” 写了就出门左走,不写就出门右走(左边是集体宿舍,右边屋是上刑室)。刘长平坚定的说:“不写。”当时恶警于、苏立刻上前伸出手掌打刘的左右脸并扬言说:“到你这是一百人,没有一个不写转化书的,你咋的?”刘长平和他们说:“炼法轮功没有错,我们都是好人。”正在殴打中就听有一声说:“算了,别打了,去抻他(抻是上酷刑的一种方式)。”几名恶警就把刘拖到右边屋内上抻刑,刘长平告诉他们说:“你们这样做没好处,会遭报应的。”当时就听到恶警苏巨峰说:“我不怕,我已经网上有名了。”他们把刘长平捆在酷刑床上抻,时间不长刘长平就腰酸脚痛,头晕脑胀,胸闷喘不过气来,浑身大冒冷汗,痛苦至极限。

还有一名法轮功学员叫彭庚(已被迫害致死),在原辽宁省司法厅工作,年仅二十六岁,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从拘留所送到马三家教养院,给他关小号、骑木马(一种酷刑),屁股都溃烂了。在马三家被迫害成肺结核,又把他转到铁岭市犯人医院,直到被迫害的死在监狱里。他是独生子,母亲因为儿子被迫害死,精神崩溃,一直哭个不停。

四、恶警利用一切机会敛财

伙食极差,价格却很高。平时主要是白菜、萝卜汤,不爱吃的可以订餐或小炒,有时干警吃剩下的菜饭拿来卖给学员。订餐中午十元晚上十五元小炒,单买一小块白豆腐给点酱卖学员五元钱,红烧土豆肉二十元一份,饺子十元钱七个,包子二元钱一个,西红柿炒鸡蛋十元一份及其它素菜等。

利用法轮功学员作廉价劳力,发黑心财。每个劳教人员都要每天出工,奴役劳动时不准离开机台,有事举手报告,不准抬头说话,上下午各放一次厕所,如完不成数额就不给集体放假。初期作的是一次性洗浴服,后期改做各式服装。如单裤、棉袄、厂服、阿迪短裤、波司登多种颜色男女儿童羽绒服全套。基本按照工艺流程作业,但不固定,随时增减加活,让谁干啥只能无条件服从,完不成定额挨骂,坐小凳或面壁站立体罚,重者挨巴掌或签字加期(被加期法轮功学员有:乔克福、张朋亏、徐旺海等)。整体定期不能完成甲方需求时,晚上或星期天还要加班。

五、究竟谁才是犯罪者

根据中国大陆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需要指出的是,虐待被监管人罪中的殴打、体罚虐待,不要求具有一贯性,一次性殴打、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就足以构成犯罪。”

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是于江、苏巨峰等执法犯法,肆意践踏法律。

在此,建议看到此消息的学员、受迫害家属和相关人士,拿起法律武器共同捍卫应有权利。向相关部门依法起诉并要求彻查,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应积极的运用法律武器勇敢而堂堂正正地向施暴者大声说不,那么行恶者还敢这样歇斯底里的嚣张吗?

近期迫害恶人榜

于江:警号2108213,男,三十七岁左右,身高不到一米六十,脸色发黑,满脸呈杀气,现任一所三大队管教大队长,是直接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者。口号是残酷镇压、无情打击。此人在二零零八年九月以来,伙同以高洪昌等为首的恶警直接指挥参与了对几十名大法学员的残酷迫害,此人心狠手辣,对大法学员的迫害从来没有手软过,是全马三家公认的最恶最狠的“打手”之一。为了迫害大法学员,它不断的变换迫害手段,对不转化的学员二十四小时酷刑迫害,白天上大挂,晚上绑死人床,上抻床抻的过程中用七到八根八十万伏电棍电,同时用烟熏(把报纸点燃之后薰学员口鼻,把人薰迷糊,嗓子变哑),晚上铐在死人床上,多日不让睡觉等酷刑。对被强制转化的学员进行长时间奴役干活,每天从早上五点起床一直到晚上九点,除了洗漱、上厕所、吃饭是自己的时间外,其余时间都是在走操、洗脑学习、干活,没有自由可言。在这场邪恶的迫害中,他利用各种手段,向大法学员家属勒索钱财,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的疯狂敛财。

苏巨峰:男,警号2108597,男,二十七岁左右,一米九十左右的身高,满脸横肉,长了一双狼眼,面相狠毒,在这场邪恶的迫害中每次他都积极配合,下手极狠,从不留情,也是一个典型的“打手”,还主管洗脑(法轮功学员的)。后因做恶有功由普通队长被提升为三大队任管教干事。

王汉宇:队长,警号2108598 ,男 二十七岁左右,一米六十左右的身高,长了一副娃娃脸,戴一副近视镜,脸微黑,面无表情,不善说话,有点结巴。但做起恶来绝不含糊,下手极狠,绝不留情,多次参与密谋酷刑迫害大法学员,也是一个典型的“打手”,现任三大队一中队领头队长。

王飞:今年三月新调来的,在二中队任队长

王卓林:二中队中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