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四)

——运动式的洗脑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所谓的“办学习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洗脑迫害,是最体现中共“政治运动”“特色”的、最没有法律依据且被中共运用最广泛的迫害手段。“办学习班”对中国老百姓是一句谈虎色变的词,下称“洗脑班”。

与残酷虐杀、非法判刑和非法劳教等迫害手段相比,中共的洗脑迫害独具“特色”:

第一个特点:随意性和周期性的迫害“运动”

如果说,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非法劳教等迫害方式还有一定的具体“原因”的话,那么,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就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具体原因,完全是中共随意所为,想办洗脑班就办洗脑班,隔一个时期来一轮,就象毛魔头说的:文化大革命每隔七八年要再来一次。中共新洲区“610”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特别疯狂,尤其是刘俊顺从二零零二年爬到区“610”主任这个邪恶位置上之后,更是一轮又一轮的发动有预谋的迫害运动,不断的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野蛮“洗脑”迫害。

◆ 第一轮:一九九九年十月在恶党党校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拉开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帷幕。将新洲区各地依法进京上访的大法学员从北京绑架到党校,强制精神洗脑。当时区委书记万勇,区长李世玉,政法委书记冯从捌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非法关押的学员有:张艳荣,蔡如芬,蔡姣娥,姚荣华,朱春桂,骆美桂,孙春燕,叶盛云,童女士,朱游山,朱木香,何向东,林卫中,周红梅,雷声,童淑英,罗阁文,梅少君,熊胖子,汪桂荣,祝春梅,余明香,童仁贵,余东仙,胡翠兰,陈礼刚,老熊等三十余人。

此次每人每天扣生活费九十元至一百二十元,在经济上实施迫害。

'“新洲刘集洗脑班”(原刘集财政所)'
“新洲刘集洗脑班”(原刘集财政所)

◆第二轮:二零零零年在区政法委、“610”的指使下,公安局,各派出所从全区非法抓捕、绑架大批法轮功学员到刘集办洗脑班,或将依法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刘集洗脑班进行迫害。

这次迫害人数最多,时间最长。这次洗脑班由原政法委书记冯丛捌、时任“610”主任吴艳脯、原公安局副局长潘国胜、“610”成员周英杰、陈广生、江一山发动和操控。被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施鹏、祝春梅、叶文轩、陈玉荣、潘桂香、余凤、吕腊梅、丁裕良、陈忠洪、张晨耀、陈幼金、袁友生、叶章六、汪桂荣、韩映兰、肖秋爱、小韩、韩明乐、童淑英、王友梅、罗阁文、陶佳平、余红、余子华、盛国红、蔡姣娥、郑何香,袁勇,李仲明,肖素珍,蔡昌明,王书平,肖金梅,陶德焱,庹静云,童淑珍、万秀荣,邱玉珍,姚莲芝,金秀华,陈桂桃,童春凤,陈水荣,周红梅,王发喜,朱木香,陈礼刚,谢姣娥,张德祥,喻小霞,周冬荣,陈才玉,方燕群,张艳荣、李素兰,沈葆枝,小吴等。

◆ 第三轮:二零零一年中共“五一”前夕,新洲区政法委、“610”、公安局预谋绑架了一批法轮功学员到刘集洗脑班非法迫害。

大多数单位抵制了这次恶行,只有教育系统将新洲区一中教师蔡如芬和双柳教师叶章六绑架到刘集。其中叶章六老师被非法关押几个月才放出。蔡如芬老师走脱后不能回学校上班,也不能回家,只能流离失所。

◆第四轮: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上九点后,在区“610”的指使下,全区各街乡镇派出所恶警同时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仅城关地区就达十多人,连六十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

这次洗脑迫害手段非常残酷。邪恶把学员都非法关押在刘集洗脑班,实质就是牢房,没有行动自由,没有说话自由,象对待罪犯似的对待他们,随意吼骂,吃的是他们吃剩的菜,一天还要收15~30元的生活费。当时接近年关,过大年也不准他们回家过年,非法拘禁长达三个多月。有两位学员的儿子结婚,也不准他们回去给儿子举办婚礼、参加婚礼,中国人重视年节,重视家庭,这群恶人没有人性、破坏人伦的做法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这次洗脑迫害涉及的学员有:徐建平与其妻朱春霞、城关中心粮店退休职工张艳荣、计生委邾城计生办医师王水香,童菊兰,刘淑华,余淑平,张细桂,朱木香,姚荣华,徐建平,柳明山,陈先姣,张公华,肖爹爹,林平,王发喜,陈水荣等人。

◆ 第五轮:二零零二年十月至十一月份,邪党开“十六大”前夕,在区“610”的指使下,区公安局、各地派出所恶警私闯民宅,大肆非法抓捕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劫法轮功学员的财物。

这次洗脑迫害涉及的学员有:孔埠张小兵(被拖到寒冷的室外吊铐一日一夜)、汪集童寿伢(接近七十高龄的爹爹,遭毒打)、新洲区水利局肖素珍(曾遭毒打后又被铐在窗户上一整夜不让睡觉)、徐古镇尹双珍(受到新洲区妇联主任在内的恶人的毒打、辱骂、并吊铐三天三夜)、阳逻街何向东(被恶人拖到黑暗的角落殴打,头部缝了八针,还被戴上脚镣手铐)、阳逻街雷声(遭毒打、野蛮灌食、长时间不准睡觉等迫害)、双柳李氏(六十岁左右的婆婆)、三店镇徐喜望、仓埠朱游山、新集程新咏、阳逻街施鹏、新洲朱木香等。

洗脑迫害非常残酷,恶警察简直是土匪、流氓地痞,胡作非为,又严密封锁,连家属都不允许接见。连里面的“帮教”人员都说:“比‘文化大革命’还吓人,怎么那样整人?”

◆ 第六轮:二零零三年十月至十一月份,邪恶的“610”、公安局恶警、各派出所恶警又对法轮功学员发动一场无理的迫害运动。

前文已述,在这轮强行绑架学员到洗脑班的迫害“运动”,凤凰镇法轮功学员郭春生被暴打致死。

此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的学员有:凤凰镇朱春兰(被高子六、郭利生为首的恶徒绑架)、三店小学教师丁裕良,阳逻学员孙芳和刘翠莲在朋友家无故遭绑架等,还有一批学员被迫流离失所(如仓埠张晨耀等)。

◆ 第七轮:二零零四年三月,中共新洲区区委、区政府、区610办公室在接到上级的命令后,不顾道义、良心,掀起了对法轮功的又一轮的迫害,他们向各乡镇下达了抓法轮功学员的指标。二零零四年三月十日,各乡镇派出所在其指使下,到法轮功学员单位、家中绑架他们到刘集洗脑班进行迫害。

这次非法迫害涉及的法轮功学员包括三店小学教师丁裕良(已不止一次被洗脑迫害,这次被三店街副书记朱建解、综治办主任黄汝松带三位保安绑架)、阳逻街雷声(被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陶心田、副书记黄昌义带林细望、周佑喜等恶人绑架,遭受比上次洗脑迫害更野蛮的酷刑和野蛮灌食)、双柳雷有才、新洲区阳逻粮贸公司王友梅、孔埠白洋高小尤小堂、仓埠杜幺荣、新集镇林卫中、新洲吴珍菊、三店街邱志红(被非法抄家抢掠,绑架未遂)阳逻的法轮功学员陈忠洪,陈礼红等。

在这一轮的“洗脑班”里,中共邪恶之徒们对外声称五同: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同娱乐。实际上,他们对坚持正信的法轮功学员们长时间不让睡觉、长时间罚站、长时间吊铐、关禁闭等,手段非常毒辣,同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谎言欺骗、威逼、利诱、说教围攻等精神迫害,企图磨灭法轮功学员的意志,以达到他们的精神绞杀(所谓“转化”)的目的。

同年七月五日晚,中共新洲区委、区公安局下达紧急任务,抽出各中小学校务处人员5、6人配合610、公安局大批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分片分区的抓)。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关进仓阜二中的一个教室内,他们逼迫法轮功学员在转化书上签字,放弃信仰“真、善、忍”,拒绝签字者则被关进法西斯式的洗脑班迫害。

◆第八轮:二零零五年,在“4.25”上访六周年之际,新洲区又密谋了一轮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610”和各地派出所的恶警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的抓捕和打压,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要求写保证不炼,有的被要求在诽谤法轮功的文件上签字,有的被绑架。

此次被刘集洗脑班非法迫害的学员包括:新集街经营服装的林秀玲(被旧街派出所恶警陈鸣世、陈普民、胡少兵、石耀南等近十人绑架)、城关镇章林小学教师左兰芳(正在教室上课时被绑架)、凤凰镇经营种子店的盛国宏(武装部长雷喜生、派出所恶警郭利生、刘胖子及凤凰镇副书记高子六等七人绑架,其妻挂牌为夫喊冤也被抓到派出所)、新洲区一中教师蔡如芬(被洗脑迫害后还被非法判刑三年)、刘集缪和平(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第九轮:二零零八年四月以来,中共对奥运神经过敏,于是发动了新一轮迫害运动,新洲区“610”伙同新洲区公安分局及各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对新洲区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的绑架和非法抄家,他们绑架和抄家时没有任何身份证件和合法手续,也不讲任何原因理由,一般是六至八个人同时动手。大约有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刘集洗脑班强制洗脑,长达半年之久。

这次被刘集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包括:肖金汉(七十多岁的老人),柳玉红(在打工的厂家绑架)、陆宝清、陶佳平、周红梅、朱游山、范长英等,周红梅、朱游山、柳玉红、范长英在被洗脑迫害后又被非法判刑二至三年。

◆第十轮:二零一零年,中共邪党又借世博之机迫害法轮功,在全国到处抓捕、打压法轮功。新洲区“610”刘俊顺积极配合邪党,在新洲有预谋地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进行迫害。

这次被刘集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包括:新洲一中退休职工叶福(被邾城街司法事务所所长蔡娟带领一群恶警恶人非法抄家、绑架,此前曾被新洲区公安局一科夏小华等非法抄家)、潘塘教师郑佑玉(此前曾向世人讲受迫害真相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仓埠方杨张晨耀(在洗脑班迫害致使血压升高到190,心脏、肾都出了毛病,610头目刘俊顺怕承担责任,才将其放回家)、阳逻陈礼刚(洗脑迫害未遂:在绑架过程中来了很多围观的人,围观中一人说:这是个炼法轮功的人,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你们警察抓人家法轮功干吗?后来很多人都说:人家法轮功是好人,坏人不抓专门抓好人,这是什么世道啊!这些警察见群情激奋,正气高涨,就灰溜溜的走了。)

这次刘集洗脑班又是刘俊顺把持,把每个非法抓来的法轮功学员隔离关押,没有自由,三个所谓的“帮教”随时监视一切,还从武汉找来三个邪恶的犹大(龚良汉、冯艳平等)当说教,企图转化法轮功学员。为了提高转化率,还把不修炼的人员当法轮功学员抓去凑数。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刘俊顺他们就可得到一定数额的奖金。刘俊顺扬言如果不转化,就把法轮功学员送劳教,甚至判刑。好象劳教所、监狱是他家开设的。

中共在新洲区发动的以上十轮洗脑迫害运动,只是较为明显的迫害,其它暗中进行的洗脑迫害,难计其数。

第二个特点:毫无法律依据的、最无法无天的迫害运动

毛泽东说:“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这是中共本性的真实表露。中共邪党只要一挂上“政治”之名,就可以完全抛开法律,对任何人大打出手、任意施为。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野蛮洗脑的过程中,这一特点发挥的淋漓尽致。

办野蛮洗脑班,无需任何法律程序,想整谁就整谁,这对中共而言就更是“得心应手”。因此,中共“610”上上下下,都把“洗脑班”作为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手段。

如果说,中共实施的非法判刑和非法劳教,多多少少还有那么一点法律的“遮羞布”,那么,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野蛮洗脑就连一点点法律的遮羞布也没有,在中共内部虽然也称为所谓的“法制教育班”或“法制教育学校”,可是它却不敢公开,也不敢挂牌,毫无法律依据,是彻头彻尾的“无法无天”。

第三个特点:迫害面最广的迫害运动

由于举办邪恶洗脑班无需受任何法律制约,无需受任何其它部门的牵制,中共“610”可以一手操办、一手遮天,这就导致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的受害面非常之广——几乎所有法轮功学员都受到过洗脑班的迫害或威胁,甚至一人被多次强制洗脑迫害!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一零年底,被非法关进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共有134人(名单附后),被洗脑迫害次数最多的达5次,被洗脑迫害时间最长的达318天。

附:新洲被非法洗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部份):

施鹏、祝春梅、叶文轩、陈玉荣、潘桂香、余凤、吕腊梅、丁裕良、陈忠洪、张晨耀、陈幼金、袁友生、叶章六、汪桂荣、韩映兰、肖秋爱、小韩、韩明乐、童淑英、王友梅、罗阁文、余红、余子华、童淑珍、张艳荣、蔡姣娥、郑何香、蔡如芬、朱春霞、王水香、张小兵、程新咏、童寿伢、肖素珍、徐喜望、朱游山、尹双珍、李氏、何向东、雷声、朱木香、朱春兰、邱志红、雷有才、尤小堂、杜幺荣、林卫中、吴珍菊、林秀玲、左兰芳、盛国宏、柳玉红、陆宝清、陶佳平、肖金汉、叶福、陈礼刚、郑佑玉,李巧云,柳母,周冬荣,汪慧萍,童菊兰,余菊先,蔡昌明,陈桂桃,沈葆枝,杨寿林,谢姣娥,肖金梅,李素兰,庹静云,陈水荣,陈才玉,邱玉珍,王发喜,方燕群,金秀华,张德祥,万秀荣,陶德焱,王书平,童春凤,叶盛云,李忠明,童仁贵,余明香,余东仙,徐建平,胡翠兰,喻小霞,喻菊平,任小燕,孙春燕,黄英,陈先姣,姚莲芝,张丛菊,靖艳娥,周红梅,熊双莲,朱春贵,彭四莲,刘淑华,骆美桂,姚荣华,魏珍香,陶金叶,郭喜贵……

第四个特点:阴毒异常的、精神与肉体双重绞杀的迫害运动

中共洗脑班名义上叫做“法制教育班”,宣称其宗旨是“转化”和“帮教”法轮功学员。这些说法听起来“温情脉脉”,可是实际上的洗脑迫害手段却阴毒无比。

在洗脑班里,每个法轮功学员由几个所谓的“帮教”直接管制,限制出入,随时随地跟踪监视,包括上厕所,吃饭都被“帮教”看着,没有一点人身自由,比监狱的犯人看管还严。邪恶不准法轮功学员学法炼功,不准法轮功学员互相交谈。强迫学员听、看诬蔑法轮功的言论、录相,强迫学员写诬蔑法轮功的文章,强迫学员写不炼功的保证。如果不从,就挨整、甚至受刑。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伏天,烈日下,高温中,刘集洗脑班的恶人们为了逼迫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强迫他们抱住大树,然后用铐子铐住双手晒太阳(即所谓的抱树铐),晚上也不准睡觉,就这样持续施刑二十四小时。

刘集洗脑班采取各种邪恶的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三书”。最后出“洗脑班”时,邪恶之徒把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放在地上,强迫那些在残酷迫害下妥协的人从上面走过,用脚踩,用这种流氓方法来证明他是否彻底的“转化”。

刘集洗脑班不仅在精神上,肉体上迫害法轮功学员,还在经济上勒索学员。
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而刘集洗脑班却是把好人转化成坏人,从精神到肉体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绞杀,真是邪恶至极,天理不容。

从2000年起,新洲区政府拨款60万元以上给610办公室及刘集洗脑班,用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其后还在不断追加拨款;而大批的下岗工人却没饭吃。中共迫害法轮功,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真是祸国殃民。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