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余劲光、陈芳夫妇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咸宁市三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余劲光与妻子陈芳,在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他自己修炼的亲身经历,深深体会到了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同时感到他自己的思想道德得到了升华,很多不良习惯也随着修炼改掉了,更明白了自觉按照“真、善、忍”去做一个好人的道理。他们的街坊、邻居和亲戚都说他们炼了法轮功后变成了当今社会难得的好人:孝敬父母、勤劳苦做、关心孩子,又不打麻将,也不骂人,夫妻和睦相处,相敬如宾。

然而,这样的好人却遭到了中共的残酷迫害,余劲光被先后二次非法关进“洗脑班”、二次非法关进看守所、一次非法判刑;他的妻子也多次遭到迫害,甚至在怀孕期间也遭到迫害。

以下是余劲光、陈芳夫妻俩遭受迫害的事实:

一、第一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关进“韵泉宾馆洗脑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中共用栽赃诬陷的谎言,执意非法镇压抹黑法轮功。余劲光和妻子陈芳本着向政府澄清事实真相,依照法律规定的信访自由权利,于一九九九年八月进京上访,被咸宁市恶警在北京公安的配合下绑架,包里仅剩的一百多元钱也被抢劫一空,非法遣送回本地后,又被非法关押在咸宁温泉“韵泉宾馆洗脑班”里三十多天。

其妻陈芳当时已经有五个多月的身孕,也被原单位(原咸宁市制药厂,现已转卖)伙同咸宁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及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局副局长宋瑞生和国保大队长度志祥等恶人非法关进宾馆里二十多天,不准打电话、不准出入、不准接见,强制观看污蔑法轮功的报纸和电视新闻节目。余劲光被敲诈勒索了六百元,其妻陈芳被强制从单位工资里扣除了一千五百元,才将他们俩放回家。

二、第二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关进“咸宁赤壁市看守所”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余劲光陈芳夫妻俩又去北京上访,余劲光被北京朝阳公安分局非法拘禁三天,陈芳被非法拘禁在咸宁驻北京办事处。

在办事处,白天,已经有七个多月身孕的陈芳被恶警陈迪坚(咸宁温泉岔路口派出所恶警)等用手铐铐在椅子上;晚上,恶警把陈芳的手依然铐在床边的椅子上,还派一个男恶警在同一室里睡觉(当时有二张床)。根据《宪法》规定,恶警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也是对妇女人格的一种侮辱。

余劲光被非法遣送回咸宁后,被非法关押在蒲圻市(现已改为赤壁市)看守所四十多天。最后,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宋瑞生等恶警从余劲光的父母那儿敲诈勒索了一千五百元所谓的“保释金”才放余劲光回家。

三、被绑架关“湖北省汤湖洗脑班”、咸宁看守所、武汉琴断口监狱、沙洋范家台监狱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余劲光中午正在家吃午饭,以宋瑞生、度志祥、左水生为首的温泉开发区恶警及三号桥派出所几名警察私闯民宅,强行绑架了余劲光,并于当天下午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三十七天后又被劫持回咸宁,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劲光中被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诬判三年半(判决书被沙洋范家台监狱偷走),诬判的理由是:余劲光挂了几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条幅。余劲光不服判决而上诉到咸宁市中院,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一日中院在“六一零”的遥控下维持原判。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余劲光从琴断口监狱转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每天,余劲光被两名重刑犯“包夹”(恶警专门从犯人中挑选出来的犯人,主要是杀人犯、贩毒吸毒犯人、黑社会头子、抢劫犯等),不准跟其他人讲话,还用本子记录余劲光的一言一行,连晚上上厕所几次、什么时间,都记录得清清楚楚。早上包夹们就被恶警叫去汇报。

四、跟踪、骚扰不断

在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余劲光的妻子陈芳下午出门去倒垃圾,被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金国新和程乐斌,伙同温泉浮山办事处政保科不法之徒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余劲光陈芳的七岁女儿只好跟着奶奶在一起度日。

早在二零零五年,浮山办事处政保科的不法之徒就在非法跟踪、监视余劲光;其妻陈芳在二零零七年中共邪党开“十七大”时被不明真相的人非法跟踪。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一日余劲光从监狱回家后,又被咸宁市咸安区十号桥派出所恶警胡建国经常骚扰。

十二年来,以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金国新、程乐斌等恶警为首,在市“六一零”的驱使下,利用三号桥派出所、十号桥派出所、浮山派出所、岔路口派出所、浮山办事处等邪恶机构,给余劲光陈芳夫妇一家在精神、肉体、经济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巨大损失。

在此,真诚地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出卖自己的良知。要知道,在大是大非面前,除了法律外,还有良知,良知比法律更重要。而且法轮功教人“真善忍”做好人,中共镇压法轮功是地地道道的违法犯罪。请立即停止伙同中共迫害法轮功,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不要给自己和家人留下永远的遗憾!到清算的那一天,再后悔就晚了。

参与迫害的直接责任单位和个人:
咸宁驻北京办事处
咸宁市“610”办公室
值班:8126179(办)
阮明贵:8126506(办) 8126406(办) 13907249103(手机)
陈先汉:8126026(办) 8126018(办) 13094198198
徐孟良:8126179(办) 13807249980
一科:8126026(办)
二科:8126179(办)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宋瑞生 0715-8254253(办) 13907249566(手)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度志祥 左水生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金国新0715-8253197(宅)13807249208
咸宁温泉岔路口派出所恶警 陈迪坚
咸宁市咸安区十号桥派出所恶警 胡建国
咸宁市温泉浮山办事处政保科
咸宁市制药厂
蒲圻市(现已改为赤壁市)看守所
湖北省洗脑班 龚健(队长) 何伟 江黎丽 江成方(书记)
咸宁市咸安区法院 李拥军(审判长手机:13972850989);何利平(代审判长,其丈夫电话:13797246108)、熊萍(书记员);李银珍(审判员)
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 朱晚英 杨怡泉
武汉琴断口监狱 邓开亮(监狱政委)
沙洋范家台监狱 王雄杰 肖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