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萍、张淑霞、于淑贤在辽宁女监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以下是法轮功学员王金萍、张淑霞、于淑贤于二零零八年至零九年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的部份迫害

辽阳法轮功学员王金萍,四十多岁,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监狱里遭受着恶警的迫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下旬,在狱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即使用暴力、洗脑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迫害中,王金萍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被恶警带到办公室,进行殴打。把王金萍打的不行了,再把弄到水房去浇水,让王金萍清醒了再迫害。当时管理王金萍的队长是恶警李丹。在逼迫王金萍放弃信仰的过程中,王金萍为维护自己信仰的权利,就开始绝食,而王金萍的绝食又遭到野蛮的灌食。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张淑霞,五十六岁,二零零九年被非法关押到女子监狱。狱警七天不让张淑霞睡觉,逼她光着脚蹲着、蹶着,用电棍电她。张淑霞被折磨的昏迷过去,恶徒将她弄到水房里,用水浇醒。张淑霞后来声明在暴力下被迫写的所谓“保证书”作废,恶警对她的迫害更加剧,将她扒光衣服一丝不挂的扔到储藏室的地上。张淑霞还被迫做奴工,遭受“包夹”犯人高凤拳打脚踢。后来,张淑霞开始绝食反迫害,狱警将她拉到监狱的医院强行灌食,恶徒每对张淑霞灌食一次,都要用针抽两管血,抽的张淑霞直迷糊。参与迫害张淑霞的女狱警有刘莹莹(音,二十三、四岁)、杨扬(音,二十三、四岁)、刘屹丽(四十二岁)。

新宾县法轮功学员于淑贤,五十岁左右,二零零八年六月被新宾县警察王忠发等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新宾县看守所六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二零零九年七月间,于淑贤曾先后被狱警杨扬、刘莹莹用电棍电;遭狱警刘屹丽打嘴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