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病危,澳门女儿不得探望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澳门法轮功学员陈金韶曾于二零零一年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中共没收了回乡证。近日,陈金韶八十五岁的母亲病危,但中共仍然拒绝给陈金韶回乡证。以下是陈女士的叙述:

我是澳门法轮功学员陈金韶。近日来,连续收到了大陆亲戚的电话及广东中山市医院发出的我妈妈的病危通知书。我十分焦急,恨不得马上飞到妈妈身边尽一份做女儿的责任。我距离妈妈虽近在咫尺,约二十分钟的车程,却胜似远隔重洋,犹如天涯海角,已有十年时间没见过妈妈了。也许有人会想,这女儿太不孝顺,也许会想这母女关系不好,或是人情淡薄。但不管千万理由,就这个已八十五岁高龄的病危老人也应该来探望一下吧,何况还是自己的亲妈妈?

其实我何尝不想这样,自幼母亲把我养大。懂事后,我冒着生命危险独自来到澳门。成家,生活安定后,想申请妈妈来澳门定居,但一直不获批准,有一次她探亲来澳门。因年纪已过七十五岁,又身体不好,人形弯曲成一百度,身体不能直立,生活无法自理。到期没能回去,结果被强行遣返大陆。在家里独居,没人照顾。最后没有其它办法, 只能送去老人院。

妈妈,十年来,我多少次梦见您,在门口期盼近在咫尺的女儿回来看望你。您看到同院老人的亲戚带着食物,水果来看望她们时,你默默地独自走开了,怕自己的隐痛被人发现,而内心却坚信自己的女儿不会忘记你。 她一定会很快来看你, 但却一次又一次的使你失望。 十年了,时间太长了,您不但没怪我,还在急切的等待着!

时至今日,当您生命垂危,你最亲的女儿都不能见您最后一面。不是女儿不孝顺,也不是工作忙,或其它原因而不来看您。我时时都在想念着您,天热了,天又冷了,妈可要多穿件衣服不要受凉了。但女儿没法来看望您, 是因为窃取中国政权的中共邪党,剥夺了中国公民的权益,没收了我的回乡证,不让我回中国大陆,回家乡看您,尽一份孝心。

你知道我自幼皮肤过敏,连听到海鲜都要过敏发痒的顽疾,一直折磨着我。严重时身体奇痒难熬,真痛不欲生。后修炼了法轮功,身体健康了。你可记得,有一次在澳门你感冒发烧,我陪你去看医生。当医生看见我的双手,如松树的皮一样,还不断的流着脓水时。他对我们说:你的感冒没什么大问题,还是叫我先治治自己的手吧,不然可要坏死,截肢就不是小事了。但我知道自己是炼功人,很快就不治自愈了,从此这几十年的皮肤过敏彻底根治了。

法轮功,又叫法轮大法,修炼“真、善、忍”。叫人做好人,使人道德升华,身体健康。这么好的功法,由于江泽民的妒嫉与共产党的邪恶,于一九九九年七月逆天而行,以最残酷,最流氓的邪恶手段镇压法轮功。我是法轮功学员又是受益者,岂能容忍邪恶诽谤大法,污蔑伟大慈悲的师父。二零零一年我与同修两人毅然北上,到北京天安门护法!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法轮大法好”。当时被恶警强行抓到天安门派出所关押,洗脑。我不为所动,坚修大法。后被没收回乡证,强行遣返。并讲五年内不准进入大陆,十年过去了。

妈,为了来看您,五年后,我曾尝试去办理回乡证,而被邪党违法的拒绝了。

这次因妈病危,医院又发了病危通知书,还要亲人去签字,我接到电话与妈的病危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到澳门中国旅行社。询问补办回乡证的情况,旅行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后,不敢贸然答复。讲要请示上级,经电话联系。他们要我提供我妈的医院病危通知书,还要我说明没收回乡证的经过,我如实办理。当时曾认为这次可能有些希望,能见妈妈的最后一面,使老人家的心能得到一点温暖,一丝欣慰!我焦急的等待,对方却不理不睬了。我多次催问,最后的结果,仍然是冷酷的不批准。谁没有父母,谁不是妈妈生的,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有忠孝节义,而中共却剥夺你尽孝的权利,它对修“真、善、忍 ”的好人,对八十五岁生命垂危的老人,竟然如此残忍。它对老百姓能怎样就可想而知了。

妈,这十年来,女儿只提供了你的生活费用,却不能尽孝来服侍您。为了大法为了许多被迫害的同修,为了我们自己,你女儿做了大法弟子该做的事!妈,你也应该感到欣慰!你在最后一次来澳门的日子里,是师父的慈悲,使您也得到了大法,我们一起炼功,学法,发正念。你也是得法的老弟子了。你回大陆《转法轮》宝书一直陪伴着您,您珍藏着。你在老人院,我们每星期通电话时,总要一起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师父的呵护下,你这个多病的老人,平安的度过了最后的十年。我们由衷的谢谢慈悲的师父!

中共是邪恶的,是无人性可言的,它不可能改良,更不会变好,而所有助共行恶的人,一定会得到报应,因善恶有报是天理,望行恶者,回头是岸,停止作恶,同时声明退出中共一切组织,选择一个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