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博野县公安局副局长郝同乐犯罪记录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博野县公安局副局长郝同乐在过去十年多的时间里一直在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郝同乐:男,四十多岁,河北省博野县小店镇北祝村人,现任博野县公安局副局长。

二零零二年,郝同乐曾亲自下手折磨蠡县法轮功学员刘志辉。在一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会议上,阴谋策划在法轮功学员在大街上被游行示众时,为了防止喊出口号,到县级医院口腔科借一种东西撑住法轮功学员的嘴,不让喊出声音。

同年,郝同乐伙同博陵镇政府将法轮功学员陈淑芬、霍士敏夫妇从安平县非法抓捕,陈淑芬被判九年冤狱,霍士敏被劳教三年。陈淑芬至今仍在狱中承受着非人的迫害,霍士敏的父亲到死也没有见上儿子、儿媳一面。

郝同乐直接主管迫害法轮功。十一年来,他亲自或指使公安局、派出所在全县绑架法轮功学员二十九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罚款累计近百万元,监控、跟踪、蹲坑等手段无所不用,对法轮功学员拘留、抄家、骚扰不计其数。在烈日下让法轮功学员游街示众,在他的指使下,把法轮功学员贾爱桐(小店镇闫庄村人 )和两名南小王乡淮南村法轮功学员抄家抄得一干二净,非常凄惨。关押法轮功学员一百多人次。

在郝的授意下,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至少有两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牵连致死,超过十人被迫害的流离失所,骨肉分离,二十九人被非法劳教,两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郝同乐又指使胡志光(现任博野县北杨村乡派出所所长)、李志(现任博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先后非法关押了十三名法轮功学员,把十名法轮功学员送石家庄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进行迫害。其中城东乡大西章村法轮功学员代淑娜的女儿才一周岁,就使其骨肉分离。无辜的孩子整天哭着要找妈妈,如今才一岁多的孩子看见人就吓得藏起来,孩子幼小的心灵蒙上了阴影,孩子体弱多病,其父三天两头带她到医院打针输液。代淑娜上中学的儿子因承受不住沉重的打击而辍学,把自己关闭在家里不说话,不出门,后来到厂里打工挣钱,由于年岁小,手指被弄下去一截。十几岁的孩子被迫承受着如此大的压力。

还有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翟林亚(据说郝同乐老家与翟是邻居,两家关系密切)于二零零九年九月被非法抄家绑架。为给翟非法判刑,郝同乐指使胡志光(时任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现任北杨村派出所所长)制造伪证,找假证人,移花接木,罗织罪名,由于与事实不符,第一次在博野县法院非法开庭时被翟林亚揭露,审判长没有办法只得宣布休庭。第二次在博野县法院非法开庭时,翟的丈夫、儿女(胡志光找的证人)要发言证实证物与事实不符,审判长李丽不允许,翟指出证物不是他家的,审判长李丽不欲采纳。最后还是被博野县法院非法判三年。

在此善劝郝同乐以及参与迫害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的恶人,赶快悬崖勒马吧!想想自己的未来,放下屠刀,回头是岸。

警告那些至今还在为邪党卖命,不遗余力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们,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有报是天理。人们也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