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内蒙古富河镇总校督学被绑架判刑经过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富河镇总校督学宋学成,2005年8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患二十多年的腰椎间盘膨出等多种疾病一扫而光,亲友们都见证了大法的神奇。2010年6月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缓五年,近一年多来一直遭受监控、骚扰等迫害。下面是一些情况介绍。

宋学成,男,55岁,原住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安顺小区,在富河镇总校任督学。2010年5月宋搬家至乌海市海勃湾区,因其弟弟与近80岁的父亲在那里居住,宋临时在地税小区租房居住。

2010年6月27日下午,海勃湾区公安局某副局长、国保大队某教导员、副大队长李国章等十几个人突然闯入宋学成的家中,不问青红皂白就开始了土匪般的大搜查。有一个小个子恶警看着宋及老伴和他们的小孙女坐着,不许走动。过程中某副局长让宋学成在所谓的搜查证上签了字。一个下午,恶警翻遍了室内的每一个角落,撬开了锁着的橱柜(夜里又派人撬开了厨子里的保险柜),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讲法光盘、神韵光盘、护身符等一些大法资料;还劫走了宋家中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手机、移动硬盘、银行卡等所有邪恶认为有价值的财产。后来把宋的汽车(吉利金刚)也劫到了国保大队。

中共不法人员们还打电话把宋正上班的弟弟和儿子叫回来,之后将宋学成与老伴(同修)和不修炼的儿子一并劫持到海勃湾区国保大队,家里只留下他7岁的小孙女被他的弟弟领回家了。

当天晚上,公安局某副局长、国保大队李国章副队长、姓苏的大队长等轮番对宋学成进行了非法审讯至深夜十一点多,接着将宋非法关押至乌海市看守所,其老伴当晚出来,没有修炼的儿子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宋学成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同号室十几人都是偷盗、抢劫、吸毒、强奸等案犯,宋在那里切实见证了中共监牢的黑暗,牢头狱霸可以任意打骂。宋睡在地板上,家中送的被子也被狱霸李玉刚强占,劫持入看守所时宋衣兜里的大约1700多元钱大多被李姓牢头与几个狱霸挥霍(号里所有人的钱都由牢头狱霸支配在所里的小卖店购货,价格都很高,食堂小灶食物价格更高)。牢头像黑社会的老大一样,烟抽好的,食物吃好的,可以任意欺压任何人。

宋被非法关押期间,每天都要从事十几个小时的强行奴役,每日两餐,吃的是清水煮的上边漂着虫子的白菜。海勃湾区国保大队的苏队长、李国章副队长还不断的对宋进行非法审讯。乌海市的国保队长、刑警队长同乌达区公安局的恶警等四人还对宋进行了长达五六个小时的非法审讯,刑警队长表现的十分凶恶。恶警们企图在宋身上获取更多的有价值的东西的目的失败后,乌海市610办公室刘艳福等二人同海勃湾区检察院的梁正到看守所利用亲情、利益等胁迫宋学成转化,让其写什么所谓的“四书”。在此同时,610刘艳福等二人还企图让宋的老伴写“四书”,遭到拒绝后,他们就胁迫宋的儿子替母亲写了之后回去向中共邪党恶头们请功。

2010年10月18日,乌海市610、海勃湾区政法委、公安局、国保队同海勃湾区检察院、法院串通一气,对宋学成进行了非法开庭,并以莫须有的罪名枉判宋学成三年。因宋的家人不想其长期落入冤狱,利用常人的办法给相关部门的人员送了钱,故判缓刑五年,即所谓的监外执行,并让宋从看守所回家后到居住区的海勃湾海北司法所报到。司法所所长周建涛强迫宋学成同其到辖区海勃湾鄂尔多斯派出所接受一个姓苏的警察的监管迫害,周强迫宋每周都得去他们那报到,他还同海勃湾司法局串通一气为宋配备了专用的定位手机(预交100元话费,500元押金,押金已退回)要求24小时开机以达到他们监控的目的。

2011年3月,宋学成因无法忍受监控迫害,提出要回老家上班。海勃湾司法局、司法所要求有当地司法部门接收,他们要办所谓的移交手续,宋只好联系了户口所在地巴林左旗碧流台镇司法所。4月初,宋学成从乌海市返回老家巴林左旗林东镇,没过多久当地610就指使林东派出所及工作单位等部门不断的电话骚扰,迫使宋有家不能归。

2011年10月7日,赤峰市610邪恶人员到巴林左旗伙同当地610高延国等人找碧流台镇司法所、教育局及宋所在工作单位,要对宋进行什么所谓的回访,还要签什么字等等,给宋学成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干扰,给其家人、亲属的精神、生活等造成了很大的创伤。

宋学成在乌海市被迫害的四个多月里,乌海市610、海勃湾区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看守所及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通过要挟、恐吓等手段勒索了宋学成的家人人民币五万多元,笔记本电脑一台及一些电脑材料等大约折合人民币四千元。

以上是大法弟子宋学成被迫害的全部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