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警用催泪瓦斯对着我们的嘴和眼睛喷

——辽宁省营口市杨桂敏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杨桂敏,家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十多年来,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中共打手们的迫害和折磨。恶警迫害手段不断翻新,二零零八年,她和另一同修因给民众讲真相被恶警非法劫持,就在派出所内,恶警居然用催泪瓦斯对着她们近距离喷射。以下是杨桂敏自述被迫害经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傍晚,我和同修去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当地新区派出所所长徐振勇为首的恶警绑架,之后又被区国保大队长王洪魁、王五等劫持到国保大队继续迫害。王洪魁、赵明殴打我,将我两只手上下背铐在一起,王洪魁又将一本书卷起来塞进手铐里,使手铐铐的紧而又紧,都嵌进肉里面去了,两只手背血淋淋的。当时有许多警察在场。

酷刑演示:背铐
酷刑演示:背铐

因为手铐铐的太紧,换了几个人才打开。之后他们又要换其它方式继续迫害我:把我两条腿强行叉开,把我的头按到地上,两个恶警把着我的两腿,其他恶警用羽绒服蒙在我身上,开始用警棍对我进行毒打。他们这样打我,目的是不留罪证。后来因为家属来要人,他们才停止行恶。那时已经凌晨三、四点钟了。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第二天恶警继续迫害我们。赵明用电棍电我,王洪魁说:“今天你不说出资料的来源,要是把你电傻了,就说你是炼法轮功炼傻的;要是电死了,就说你是跳楼自杀。”就这样他们又迫害我一天,我的身上,脸上已经伤痕累累。晚上他们将我关押进拘留所,半年以后,将我非法劳教二年,送到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直到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我才回到家。

二零零三年夏天,我写出他们迫害我的恶行,恶警王洪魁又威胁我哥哥和我丈夫,如果不拿一万元钱,就再把我关进监狱。我丈夫怕我再被迫害,不得不东拼西凑借了一万元钱交给他们。当时是李宗全收的钱。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和同修在马圈子村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恶人诬告。海东派出所恶警赵伟等非常邪恶,把我们绑架到他们派出所后竟然用催泪瓦斯对着我们的嘴和眼睛喷,还不准我们说话。之后把我们关进派出所私设的小号内。恶警赵伟不让我们上厕所,谩骂、殴打我们,我的肋骨被打伤,直到一个月后还疼。他们把我们身上的一千二百元钱搜去,后来只返还六百四十一元,其余的被海东派出所强行扣下。

第二天,恶警将我们非法押送到国保大队。那个叫王洪魁的大队长又勒索我和同修两家家属四千元才将我们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