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振选遭诬判 家人控告法院责任人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石家庄六十六岁的老人倪振选,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一年六月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倪振选家人决定控告长安区法院相关责任人违法判案,要求依法无条件释放倪振选。

法轮功学员倪振选
法轮功学员倪振选

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下午,石家庄市长安区南村镇法轮功学员倪振选,在自己经营的沙发厂,遭到当地长安区南村镇南阳派出所警察无理绑架。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翻墙入室抢劫了厂里的复印机等物品。倪振选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至今已七个多月。第二看守所非但非法拘禁了倪振选还非法剥夺家人的合法探视权。

六月二十一日,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对倪振选非法开庭,辩护律师为倪振选做了无罪诉辩,然而理屈词穷的中共法院仍然对倪振选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对此,家属忍无可忍,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出控告,并提出三项诉求:追究相关责任人(承办倪振选一案的所有涉案法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法无条件释放倪振选;赔偿给倪振选及其家属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误工费、精神伤害费。

六月二十日上午,北京正义律师到长安区法院拿卷宗,见到法官田熠,田熠问律师有没有接到石家庄市政法委的通知(石家庄市政法委阻止当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诉辩),律师表明自己是北京律师,北京没有类似通知。据悉,倪振选已经上诉到中院,现在长安区法院已把倪振选被迫害案的案卷上交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中级法院却推诿不见倪振选家人,也不告诉结果。可见中共法院害怕自己的非法行为见光。他们非法剥夺了公民合法会见权和知情权,一切都转为了暗箱操作。

倪振选,六十六岁,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非常大,改掉了脾气暴躁的毛病,每天总是乐呵呵的,变得对人宽容、心态平和,工作中兢兢业业,家族中也任劳任怨,对瘫痪的母亲和残疾的叔叔更是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家族中得到了一致的尊重。这样一个按“ 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老人,却遭到中共的残酷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