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官陷害尚德兴: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青岛报道)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下午,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被青岛市公安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批捕庭审。针对此非法行为,家人请了两名律师为尚德兴做无罪辩护。在家人请律师和律师要求会见尚德兴的过程中,受到了执法部门的层层阻挠和威胁,崂山法官竟然说:“就是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可见被中共操纵的法院是如何的践踏法律。

送给他人“神韵晚会”光盘是合法的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下午,仅因尚德兴七岁的小孙子将手中的一张“神韵晚会”光盘给了他人,尚德兴被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六月九日又被崂山公安分局非法批捕,八月五日被崂山法院非法庭审。

中共公检法的这一切行径均属违法。因为送给他人“神韵晚会”光盘,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事实,更谈不上犯罪。相反,他人看了“神韵晚会”光盘,会受益匪浅。因为其内容弘扬的正是现代人们丢失已久的正统的神传文化。如:《武松打虎》、《济公抢亲》、《木兰从军》等经典故事,还有民族舞、歌曲等等。通过中国古典舞演员们把它表演的尽善尽美。这样绝好的文艺节目怎能不让人传播呢?而且神韵艺术团在世界每年都巡回演出,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从中真正看到了中华五千年文明文化的博大精深,令世界刮目相看。

为什么散发“神韵光盘”在中国却被中共作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借口和证据呢?不值得人们深思吗?而且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无论谁发放法轮功真相光盘都是合法的,是件大好事。尚德兴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更没有犯罪!真正违法的恰恰是绑架尚德兴的韩边派出所、崂山公安分局和崂山法院的执法人员。

修炼法轮功身心健康

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尚德兴,六十五岁,家住青岛市南区。修炼法轮功前尚他患有严重疾病,脉管炎(医生曾要他截肢)、胆结石等,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疾病全都不翼而飞了。他更是严格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行为准则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做事处处为别人着想,赢得了周围亲朋好友的尊敬。

法官李泳的违法行为和以权代法的骗人伎俩

在非法庭审之前,为了阻止律师会见尚德兴,法官于泳和书记员王志双曾穿便衣隐瞒身份到看守所,欺骗尚德兴说其家属不愿给请律师,律师也不会来了,要让尚德兴同意自己辩护。尚德兴被迫同意后,八月二日,两人又将尚德兴的儿子骗到法院,说其父亲要求辞退律师,要自己辩护。并将一份事先打印好的文件让家属签字。

八月四日下午,两律师驱车赶到了看守所,工作人员以下班为由推辞会见。一会于泳和王志双也赶来了。于泳态度蛮横地对律师说:“尚德兴和家属都不同意请律师,尚要自己辩。”两律师坚持必须见到尚德兴才能知道真实情况。于泳害怕其欺骗行为暴露,为了监视律师,提出必须他陪同一起会见。律师坚决反对。经看守所所长协调,最后律师同意让看守所警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见到了尚德兴。揭穿了于泳和王志双的欺骗行为。

在非法庭审之后的八月二十一号,法院给韩律师打电话说二十五号直接宣判,不再进行开庭审理。可是二十四号,法官于泳却私自跑到大山看守所进行宣判。对尚德兴说:“我不让你请律师你非要请,结果上次也没帮上忙(尚德兴曾被中共劳教过),本来想判你无罪,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尚德兴问:我无罪你为什么判我?于泳信口雌黄的说:“就是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多么荒谬的一句话。

以上李泳的这些种种劣行,怎能作出公正的裁决呢?其实就是明目张胆的在执法犯法,以权代法,玩弄权术,陷害好人。

八月五日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执法人员的卑劣行径

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上午,尚德兴被青岛崂山法院非法庭审,庭审环境非常恶劣。法院内外都布满了便衣、公安、边防武警。

开庭前,两律师遭法警阻挠,只允许韩律师进入,李苏滨律师被阻挡门外。旁听席上只允许尚德兴的儿子和儿媳两人旁听,其他亲属一律不让旁听,大多座位上安排的都是公安、“六一零”的人员(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已经违反了开庭案件自由旁听的法律规定,剥夺了亲属和公民的旁听权。

庭审开始时,辩护律师和尚德兴要求主审法官于泳和书记员王志俩人回避。律师认为在这之前,于泳作为一名法官公然置法律于不顾对被告人与辩护人进行欺骗,严重的违反了司法程序,依法应当回避对本案的审理。在律师多次要求后,法官于泳在不请示院长裁定的情况下,擅自继续强行开庭。辩护律师认为于泳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且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并违法剥夺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律师提出抗议拒并绝再配合其严重违反审理程序的开庭行为,要求会见法院院长。于泳同意辩护人退庭找院长,但不同意休庭。

在律师和家属找院长的过程中,尾随在后边的便衣不断录像,家属见状用手机也给他们拍照,瞬间十几名警察一拥而上,撕扯家属抢夺手机。律师李苏滨向前阻止坏人的恶行,一便衣警察手指着李律师问要:“你是谁?把证件拿出来看看!”李律师反问道:“你是谁?”另一名警察上前动手要打李律师,被家属阻拦,而家属拍的照片在警察监视下强行删除后才让离开。

律师和家属来到信访处,葛主任接待了他们。葛主任首先警告不准对谈话进行录音,并推辞说没有院长的电话,之后收下了律师和家属的投诉意见。当律师和家属走到大门时,又告知院长来了。律师和家属向院长投诉法官于泳在此案中的种种违法行为,尤其是到看守所监视律师会见尚德兴的违法行为,院长竟然袒护的说:“是为了保护律师。”律师决定将依法逐级向上级反映事实材料。

庭审结束后,尚德兴的儿媳妇质问法官于泳:“我拿着我妈的两次病危通知书要求我爸回家看看,你为什么至今不给我个答复,难道你家就没有老人吗?”官于泳以“不准扰乱庭审”的理由予以搪塞,并指使五名警察将其拖出法庭。

家人遭威胁恐吓

家人认为尚德兴没做任何违法的坏事就被绑架关押是冤枉的,并担心年近七十岁的尚德兴在看守所里身体状况,逐向各级公安部门邮寄控告信并请了两名律师,为尚德兴做无罪辩护。在请律师的过程中,曾遭到崂山公安、边防派出所、国保、法院等不法人员多次威胁和恐吓:恶徒追找同是炼法轮功尚德兴妻子田金兰的下落,扬言一定要抓到她。(田金兰为了躲避中共的迫害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逼迫尚德兴的家人放弃聘请律师的权利,企图阻止律师出庭为尚德兴做无罪辩护。

在这种巨大心理压力和精神折磨下,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田金兰突然摔倒,昏迷不醒,其儿子紧急将她送到市立医院抢救。医生连续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二十七日上午,李律师和家属一起拿着病危通知和抢救照片到法院请求于泳出于人道主义,要求允许尚德兴回家探望老伴,法官李泳等人不但没有让尚德兴回家,还遭法院工作人员的推诿,嘲笑和戏弄。可见中共执法人员连一点做人的同情心都没有。

真正的犯罪者杀人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还要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呢,何况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尚德兴并没有违法和犯罪,难道不可以请律师讨回公道吗?

正义律师遭“610”、公安、国保等人员威胁

在尚德兴的案件非法开庭之后的这段时间里,韩律师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压力与威胁。首先是法官于泳恶人先告状,到处恶告说韩律师无故退庭,扰乱法庭秩序,违反律师法,致使司法局人员找韩律师谈话,并威胁韩律师不要再继续下去,否则就给韩律师签发法律建议书,吊销她的律师证等。

当尚德兴案件在明慧网上曝光后,韩律师的家乡河北邢台市“六一零”人员也找到韩律师,威胁她说:“政治敏感不强,代理政治性案件,云云。”韩律师质问:“有什么法律规定应不应该代理哪一类案件?”并要求六一零”人员出示书面证明,邢台“六一零”人员不敢写。后来邢台“六一零”人员说出了实情,告诉韩律师说:“是北京‘六一零’一级级的压下来的。”此外还有青岛国保人员也多次对韩律师进行威胁,给其施加更大的精神压力,逼迫放弃代理法轮功案件。

真正违法犯罪的是中共邪党的各级人员

在这个“案件”的整个过程中,真正知法违法犯罪的是中共邪党和公检法司和凌驾法律之上“六一零”的不法人员,这些人往往是打着法律的幌子,披着执法的外衣,却干着违背良知道义善恶颠覆,与事实相反的坏事,肆无忌惮的随意践踏国家法律法规,迫害着对国家对社会有百利无一害的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的善良群体。

他们之所以能干出如此正邪不分颠倒黑白伤天害理的丑事,是因为有一个罪魁祸首的中共邪党在背后怂恿操控着这一切的恶果,同时充分暴露出中共人员的无耻嘴脸和流氓本性,一切欺骗谎言都是为政治服务,他们才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罪犯。法官于泳的一句谬论和卑劣言行足以证明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