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摆正基点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人无论谁做任何事情都会有一个目地,都有一个出发点。出发点和想达到的目地不同,做事情产生的效果也不同。

同样都是来学大法的,一样的集体炼功,一样的集体学法,有的是想来治病的,有的是想来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有的是想寻找一处世外桃源,有的是想来修炼得道。看表面都一样的在炼功、学法,可是效果却差之千里:有的人可以在法中一日千里的提高,有的人却步履蹒跚徘徊在一个层次无法前行,有的人甚至很多年了还在大法之外,并未入门。

同样是做三件事,如果是抱着为私为我的心,是为了自我圆满、证实自我,是为了自我如何如何,这跟常人求这求那有什么区别呢?这样做事难免落入常人的思维定式中,想利用做大法的事作为投资换取圆满,同时又怕投资失败,不但神的好处没得到,连做人的“美好生活”也因投资失败而失去了,患得患失,而在侥幸心理和惊恐心理之中徘徊。说到底,这其实是一种贪心——神的好处也要得,人的好处也要得。这已经完全不是一个修炼人应该有的心理了,跟修炼的路已经背道而驰了。修炼人讲的是“失”,师尊在《转法轮》中说:“我们所讲的失是一个广义的,在整个修炼过程中,应该失去常人所有的那种执著,各种欲望。”而这种心态却是拼命想得,想捞好处,这种贪心还不应该好好的修一下吗?其实在神看来,这种人可能比一般常人还不如,因为他在利用神、亵渎神。

如果是抱着无私为他的心,完全是为了救人,为了证实大法,在做三件事的同时,修炼自己的心性,去掉自己的所有执著、欲望和对常人美好生活的执著,无私无我,舍尽执著,用一个神的正念、正悟去做三件事,那才是一个神在世间助师正法,是殊胜和伟大的。

师尊说:“别看有些事情好象和常人做的一样,他们是为私的、为常人的目地做的,而你们却是为了大法,基点不一样。”(《导航》〈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

所以我认识到,修炼、正法、做三件事,首先要把心摆正,心一定要正,要真心按照师父的法的要求实修,才是真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