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酒泉监狱是甘肃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在甘肃省政法委书记陈学亨、罗笑虎与兰州市政法委头目张兴中等人的指使下,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了肉体上的摧残和精神上的折磨。

酒泉监狱恶警背后迫使、纵容监狱的刑事犯轮番包夹法轮功学员;长时间不让睡觉、体罚、电棍击、吊铐、超强奴役劳动、关禁闭;人格污辱,恶语攻击;用酷刑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认识、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强迫法轮功学员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光盘电视。

监狱恶警外出轮流培训,学习迫害经验,迫害手段不断翻新。监狱用奖金诱惑恶警,“转化”(即强迫放弃信仰)一个法轮功学员可得到奖金至少500元以上;给“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记奖分,每个季度记奖分10几分,40分为一功,兑现减刑3个月。

2006年下半年中共把甘肃省各地监狱里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都集中送到酒泉监狱集中迫害,全监各科室、各监区自上而下掀起迫害恶浪,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逼不让睡觉而出现精神恍惚,有的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大”字刑吊铐被迫害致死。例如:甘肃省金昌市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活活迫害死;甘肃省酒泉地区一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逼不让睡觉而出现精神恍惚,迫害得只剩一口气,酒泉监狱及其恶警为了推卸责任才让回家,回家不长时间含冤去世。

酒泉监狱恶警有:韩某某(监狱长)、王某某(副监狱长)、马某某(副监狱长)、姬培荣(新任监狱长,2009年与韩某某监狱长对调)、韩雪松(前任610主任)、赵某某(主任)、吴某某(副主任)、程建新、张治、张泽东、李维新、王震。参与包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有:杨浩军、郜宾昌、刘海军、姚某某。

对酒泉监狱恶警、恶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详悉情况,请知情同修予以补充,曝光。

另附参与非法举报、绑架、抄家、起诉或给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恶人有:

1、甘肃省临泽县国保大队:苏文胜(科长)、杜万国(610头目)、许某某(副局长,主管看守所)、张兴民(特警)、冯斌(特警)。

2、甘肃省临泽县法院:黄永礼(院长),邢天斌(审判长),葛松彬(审判员)兰玉萍(代理审判员),汪如金(书记员)

3、甘肃省临泽县检察院:杜世海(检察员)

4、甘肃省临泽县看守所:杜胜安(所长)、郑光海(教导员)、邢学才(恶警)、魏某某(恶警)。

5、甘肃省张掖市国保大队:王锦德(大队长)、王世英(副大队长)、陈爱德(教导员)、赵某某(副大队长)、赵某某(女,副大队长)、崔吉才(财)(610恶警)。

6、甘肃省张掖市中級法院:张东升(审判长)、张文清(审判员)、王芝琴(代理审判员)、梁海霞(书记员)。以上恶警具体参与迫害了马忠文、关振林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因对恶警详细情况了解不够,请知情者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