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北京法轮功学员奥运前后被劫入马三家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据调查,中共在举办奥运前后,先后将一百多名北京法轮功学员分五批秘密劫持到臭名昭著的辽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马三家劳教所施用各种酷刑及强制做奴工等手段,长期迫害这些法轮功学员。本文曝光的是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迫害。

一、秘密劫持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凌晨三点多钟,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九大队、十大队,还有北京女子劳教所的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到一个大空地上,四周无数的武警,头戴钢盔,将空地包围,有手持枪支的,有手持电棍的还有许多车辆,充满恐怖气氛。一男警宣布:“奉上级指示,将你们押往其它地区去执行,不许说话,不许抬头,不许往车窗外看!有违者,严惩不贷。”

六辆车的门窗全部被布帘遮挡,每两个法轮功学员被铐在一起,有的学员的嘴被胶带封住。车在高速公路行驶八个小时后,到了一个处所。(注:在七月八日凌晨一点多钟已有一批大约五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转押外地。当时在九大队,警察身着一身白色服装和面罩。)

二零零八年初至二零零九年底,从北京转到马三家劳教所的学员共五批: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三十人左右,六月中旬十人左右,七月十四日五十人,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多人,十一月十几人。

部份北京法轮功学员名单如下:王淑贤、陶玉芹、张印英、张连英、王立君、王立新、朗东月、王爱民、彭秀清、王玫欣、巍淑芹、马士华、连淑印、张文琴、高淑云、赵淑玲、夏秀云、高清秀、李韧、安平、梁秋展、白艳芬、安亚玲、刘桂锦、刘越红、孙小香、陈曼平、张于云、赵文珍、张淑厚、杨秀芝、邢如敏、里丽、邱淑芹、苏威、焦风文、毛桂芝、李德平、孙慧兰、牛秀兰、冯秀兰、刘淑芝

二、强行“转化”

到了劳教所东岗的四楼,这里已摆好桌子,几个戴钢盔、身着迷彩服的人威胁法轮功学员们蹲在地板上,并逼迫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这时法轮功女学员郎东月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立即将她拖去施酷刑。郎东月第二天被拖回牢房,身受重伤,不能行走。

下午,法轮功学员们看到包夹人员上衣戴的胸卡上写有“辽宁省马三家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的字样,才知道自己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沈阳马三家劳教所。

在一周之内,像朗东月那样遭施“吊床”酷刑的有六、七位法轮功学员,每晚都能听到惨叫声。遭受这种“吊床”酷刑后,双手、双腿、腰部都会受伤,不能正常行走,只能搀扶或扶墙一点点挪动。

从到马三家劳教所的第二天开始,每天早上都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叫到西岗,遭强行洗脑迫害。

三、严管队的迫害

到七月二十八日,劳教所把五十多位(其中辽宁省二十一人)拒绝“转化”(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到东岗成立了严管队和特管队,省“六一零”男警十余人,加上女所“六一零”人员刘勇、李某等近二十人,日夜不停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1、在严管队期间被施以酷刑迫害的部份北京学员有:

郎东月,七月十四日当天拒绝写“三书”,喊“法轮大法好”,被毒打,遭吊床酷刑,受重伤。郎东月于七月下旬口头严正声明:遭强行捆绑时被警察拉手指按手印的“三书”作废。后又被警察刘勇、李某(不敢报真实姓名)毒打,再次受伤。

张连英,上吊床,强行洗脑,受伤后一个月不能正常行走;多次被毒打,电棍电击大腿内侧与小腹部相接处,因喊“法轮大法好”被加期四个月。09年7月7日转到特管队。09年10月回东岗严管队,因不穿号服被长期锁在床栏,到2010年4月份才可以自由活动一点。

张印英,上吊床,强制洗脑,多次被毒打,电棍电击。被迫害最严重时,头晕,呕吐,呕出的都是黑色瘀血块。

苏威,上吊床,强行洗脑,被电棍电的手腿麻木。夜间上厕所时手麻木不能抓床栏杆,(睡上层床)导致从床上掉到地板。头晕,呕吐,轻微脑震,一个月不能行走。

邱淑芹,08年9月14日,儿子从北京来看望母亲、送钱。劳教所不让见。9月9日,邱淑芹在食堂喊口号,被张军、张卓慧、张秀荣等女警毒打。致脑震荡,夜里吐了半盆血,送医院急救后送回家。

里丽,被动刑,强行洗脑。

2、被非法关押在严管队的二十一名辽宁省法轮功学员,拒绝背“三十条”,拒绝洗脑,全部被上抻床、电棍电、毒打。她们是:

刘世警,08年11月8日、12月7日两次,被恶警毒打,用拖鞋打脸50多下。上吊床,不写“三书”不放。

上吊床的打手有:彭涛(男)、张良(男)。毒打恶警:张卓慧(女)、张军(女)。

刘艳琴,被动刑,强行洗脑。因不唱邪党歌曲又被动刑,罚面壁、被电棍电,双上肢受伤,数月不能活动。

杜清秀:不唱中共党歌被动刑,电棍电击,强行洗脑。

吴娟,不背“三十条”,被男警电的惨叫。

贾亚辉,因喊口号,被男警电乳房。

张敏,被动刑,拒绝强行洗脑又被毒打,最后上大挂,受伤严重。腰部疼痛,不能正常行走。

夏宁,因拒绝迫害绝食,长期被灌食,长期被锁在床上。

盛连英,长期绝食被锁在通道大铁栅栏门上,有数月。身体瘦弱。

王彩云,在西岗多次被毒打,最后强行按手印,下分队奴役劳动。

王孝云,拒绝强行洗脑,被吊床四天四夜,在地板睡六天六夜,后被队长拳打,加期一个月。手、腿、腰严重受伤,不能正常行走。

刘桂芳,上吊床,被毒打多次。

3、参与迫害者: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参与严管迫害的男警有:刘勇、李某(瘦高个,大约1.9米,不报名称)、严某、樊某、陈某、另一陈某、李某、马三家教育科传粉色半袖衫的人,约十人左右。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参与严管迫害的女警有:张军、张卓慧、董彬、潘某约十人。

二零零九年十月,警察张环、张磊、方叶红、李丽丽、邹晓光、张秀荣,还有一些值班队长也参与严管迫害。

二零一零年一月份,新被劫持到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几乎全部被恶警动刑毒打,很多人受伤。

参与迫害者及其警号:
潘某:2178142   张环:2108455     张磊:2108456
张军:2108050   张卓慧:2108469

参与迫害的其他人员:

苑淑珍,被强行洗脑后“转化”,全家迁到沈阳。成为马三家编外警察,专职“转化”他人。

赵永华,情况同苑淑珍相似,专职做所谓心理“转化”,一贯采用威逼、引诱、加期、严惩等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四、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其它迫害手段

1、经济迫害:

劳教服装,夏天一套绿色针织,50元一套,秋冬一套50元,都是自己买。洗漱用具自己买后又要求颜色统一,所谓整洁,又自己掏钱买。发了一条免费的毛巾摆样子。平时不能用,如弄脏或丢失罚款。

铁床上的样板和褥单虽然免费,但不允许使用。平时摆整齐,见棱见角。但是摆样子的,时刻准备上级来检查。洗衣脱水机,学员自己掏钱买,只允许甩劳教服。个人的衣服得听是否批准使用,私自行动罚款十元。二零零八年八月以前每甩一桶电费一元,尽管买甩干机的钱已经收了几次。

劳动用的围裙、套袖、帽子和口罩,连手指套都得学员自己花钱买或自制。

热水瓶自费,队长的水壶也得学员掏钱买。写作业的本和笔自己掏钱买。笔用完收回,不写作业不给用笔,每月发给学员的十元经常不发给。二零零九年八月份的十元作为行李包的押金,承诺到期时还给个人,但都是不了了之。二零零九年十月以前使用的钱票(纸印),十月份又改为钱卡时叫学员留一部份钱,结果又宣布作废,所有留存的钱票充公,每个分队都是一至七百元充公了。

后来每月的十元钱变为实物。每两个月发一次洗衣粉、肥皂、牙刷、牙膏、卫生纸各一个,全是假货。而且即将到期的学员拖后一两个月免发。给厕所、食堂等公共场所做卫生的洗衣粉由学员自费,拖布和扫把等学员自费或自制。对身体有问题的,去检查药费和交通费全是自费。警察张军把张印英上腹部踢伤,呕吐,吐出的都是黑色血块,张印英去医院打点滴,最后扣了张印英九百元的医药费。

2、强迫做奴工

劳动时间:上午四个半小时,下午四个半小时。二零零九年六、七月以前,如果不能完成生产任务,就得带回寝室继续干。七月份以后改为晚六点至七点半看光盘或背“十三条”。身体不太好的,心脏病、高血压和糖尿病的人同样强迫下车间干活。每年放的几天假也不能自由活动,几天坐小板凳。

3、生活迫害

伙食叫做老三样。水煮菜:青萝卜、红萝卜、胡萝卜(很少);煮南瓜;豆芽菜。除过年、节稍有改善,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所有菜都是处理货,萝卜发黑发糠。如果是鲜豆芽保证都牙掺。严重时,盆底碗底都有一层细细的泥沙。夏天米饭、窝头。菜里经常吃到死苍蝇。热水紧张。四、五人一壶热水是最佳情况。一般六、七人一壶。最紧时,17-24人每天只有一壶水。这种情况持续了三个月的时间。一年只能洗到一两次热水澡。冬天最冷时,没有暖气。车间干活,脚、脸有的冻出大水泡。

4、限制人身自由

所有的人权都没有,上厕所、洗漱、吃饭、休息全部限制。不许互相之间说话。在车间干活,上午,下午只能去厕所一次。有其他情况得到队长那里请假。有个别队长不顺心就不许上厕所。队长,张秀荣就曾为难一个老太太不让其上厕所,把老太太急坏了,张秀荣还幸灾乐祸地到处宣扬。二零零九年六月份以后,每晚六点至七点半强制看光盘。从污蔑法轮功的内容,到东北大菜、韩剧和色情片,不看不行,身体不舒服也得坚持看。不允许不放弃信仰的学员接见家人,不许打电话。

已被强行洗脑的学员接见家人,劳教所警察逼家属表态反对法轮功,如果发现法轮功学员思想稍有波动,他们认为“转化”不彻底,便停止接见和打电话。稍有不服从管理的举动便以动刑或加期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