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女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手段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女子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设置了一整套人马用邪恶手段进行暴力折磨和洗脑。

强制洗脑“转化”

监狱内成立专门“转化”(逼迫放弃信仰)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教育监区,监区内设四个小队,监区长即大队长姓张,副大队长是倪笑红,管生产的队长姓于,监狱教育科长是曹红。小队长有:杨希、刘明华、郭巨峰、董某某等。

对刚被关入的法轮功学员,监狱派三、四个犯人进行监控,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一点至十二点一直逼坐小凳,很多人臀部都坐烂了,有的生了疥疮,脓血粘在裤子上。

法轮功学员每天被逼写“转化”材料,强行播放那些诬蔑法轮大法的光碟,强制灌输,企图以此破坏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正信;每周固定时间上“大课”,不参加就被认为“转化”不彻底,那些包夹在狱警的教唆下,一拥而上,薅头发、打嘴巴、连踢带踹,并酷刑折磨。

酷刑“抻床”

在吉林省女子监狱三楼,管教认为谁“没转化”的或认为“转化”不彻底的就进行“抻床”酷刑迫害。现在具体参与迫害的多是刑事犯,她们受狱警指使,为了减刑,对法轮功学员经常是大打出手。“抻床”酷刑,就是用细绳把法轮功学员的手和脚紧紧的勒着绑在床的四个角上,人一点也不能动。恶人要抻法轮功学员时,使法轮功学员身体悬空,重量承载在抻着的四肢上,把人的四肢向四个方向拉开,越拉越紧,时间长了就会残废。

辽源市法轮功学员杨旭,被这些人绑在死人床上,残酷折磨了几年,至今仍浑身伤痕。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侯桂香被判冤狱三年半,警察郭巨峰、刘明华指使刑事犯人对其“抻床”迫害两个月。

舒兰市法轮功学员黄亚军被恶警刘明华指使被“抻床”迫害三次,最后一次是二零零九年,快过年了还不放下来,导致其手和脚脖子全烂了。

舒兰市法轮功学员宋彦群被抻后,至今脚踝附近留下伤痕。

长春法轮功学员于翠兰及一名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被抻一年左右,导致大小便失禁,要想上厕所都不让,大便拉到裤子里,刑事犯还对其进行毒打;于翠兰被抻后的身体非常虚弱,弯着腰,几乎不能走路,帮教邵玲和包夹还说她装的,嫌她走道慢,还对她们连推带搡,其迫害程度令人发指。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赵英杰因喊“法轮大法好”,副大队长倪笑红指使刑事犯用毛巾 堵上她的嘴,并让其跪搓板等手段进行折磨。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天刑事犯告密法轮功学员之间传送法轮功李洪志师父的经文,恶警大队长决定倒出两个监室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逼法轮功学员从早上五点一直站到晚上十二点,有的腿都站肿了,被罚站的少则几天,多达一个多月,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刘贵霞被罚站一个多月,腿和脚肿的吓人。狱警还逼法轮功学员两手举起,单腿站着或蹲着来折磨法轮功学员。

狱警利用刑事犯二十四小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视,任何被认为“转化”不彻底的言论;或法轮功学员互相之间说话多一些,亲近一些的,刑事犯就汇报到狱警那里,监狱就会加重折磨法轮功学员,包括罚站、“抻床”、不让睡觉、关小号、电棍电等,少则几天,多则月余。

逼做奴工

监狱强迫法轮功学员干没有任何安全保健措施的超长时间的奴役劳动。如做工艺品,同黑嘴子劳教所的活相近,室内化学产品和羽毛粉末呛得人喘不过气来。

由于残酷的迫害,很多法轮功学员身心受到严重损害,有的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有的旧病复发、疾病缠身。

法轮功学员即使出狱后,还不断遭监狱、当地六一零、派出所警察的骚扰。

吉林省女子监狱为防止其罪恶被曝光,采取了十分卑劣的手段封锁消息,包括严格控制探监,以各种理由阻止家属接见,严查出监时所带的物品等。希望知情者继续揭露吉林省女子监狱罪恶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