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城县万国华、黎凤秀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明慧通讯员江西报道)2010年1月9日晚,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法轮功学员万国华、黎凤秀在临川区东馆乡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巡逻警察绑架,2010年4月8日,江西抚州临川法院对黎凤秀、万国华非法开庭,秘密判黎凤秀有期徒刑5年、万国华有期徒刑3年。

庭审时,国保大队千方百计伪造所谓“证据”,加以陷害。

其实,无论贴一张法轮功真相资料,还是贴一万张,都是无罪的,因为法轮功学员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也是在维护公民的知情权。中共一直在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利用宣传机器对法轮功诬陷、抹黑,法轮功学员有权讲真相,民众有权知道真相。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不仅无罪,反而应该受到表彰,贴的真相资料越多越好。

在临川市上顿渡看守所关押期间,警察一直都不允许家属接见。万国华母亲去看望儿子时,碰巧他们正要被押送去监狱,会见10分钟就要交钱50元,半小时100元,这些明目张胆的勒索只有中共恶党才干的出来。

现黎凤秀丈夫已胃癌晚期,须开刀动手术,儿女不得不放弃打工,照顾父亲的余生。万国华母亲更是苦不堪言,整天以泪洗面,担心他在监狱受到迫害,他们家人备受煎熬,度日如年。